山东省公证处2012年8月宣传材料基本情况1、时间及性质:莱州市公证处组建于1982年,隶属于莱州市司法局。承办国内、涉外及港、澳、台公证2、地址:莱州市府前街市政府大门西沿街楼一楼。包括办证大厅、涉外办证室、密证室、会议室及专业的档案室国内电话:2212981涉外电话:22221473、人员:公证人员8人(公证员4人,行政辅助人员4人,均具有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坚持真实、合法、有效的办证原则,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热情地为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法律保障服务。宗旨及原则能力及信誉目前,公证处已具备办理新公证业务和办理疑难复杂公证事项的能力,已形成在多个领域的服务优势。山东省莱州市公证处以其热情、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山东省莱州市公证处热情欢迎您的到来,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保障服务。办事须知2、委托他人代领公证书、对翻译内容有特殊,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3、当事人交纳公证费,其中办理涉外公证需加翻译费及副本费。1、申办公证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办事须知5、提供虚假材料,没收且不退还已交费用,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4、办证的周期为十五个工作日。继承类公证需加调查核实时间。办事须知7、公证超过六个月未办结的,予以终止。6、领取公证书时,携带公证受理通知单、领取人身份证。办事流程申请与受理审查出证和领取不予办理和终止一、申请与受理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填写公证申请表的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一、申请与受理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提交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的公证事项除外);(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一、申请与受理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当事人应按规定标准缴纳公证费。二、审查事项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完备,含义清晰,签名、印鉴齐全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情况人数、身份、资格及相应的权利二、审查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主对申请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可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拒绝说明有关情况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3、公证书出具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并在回执上签收。三、出证和领取4、代理人代为领取公证书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公证书的主要内容:1、公证书编号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3、公证证词;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5、出具日期1、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除外。三、出证和领取2、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四、不予办理和终止公证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四、不予办理和终止公证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二)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三)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四)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五)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注: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或终止公证的,不退还所缴纳的公证费。业务范围公证事项学历学位成绩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公证事项完税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签字印鉴以上属实公证事项委托遗嘱继承权赠与合同财产分割公证事项强制执行保全证据法人授权招投标拍卖业务范围公证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公证事务保管遗嘱、遗产公证事务保管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公证事务提存法律文件代书公证法律咨询常见公证指南(国内)本人有财产,且只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指定的人时,可设遗嘱。《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依本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什么人需要设立遗嘱?遗嘱公证常见公证指南(国内)不生效。立遗嘱人生前可多次撤销或变更所立遗嘱。遗嘱中的财产在立遗嘱后仍归立遗嘱人所有,可依立遗嘱人意愿随时处分。立遗嘱人去世前不发生遗嘱生效、财产转移的效力。立遗嘱人去世后,受益人需办理遗嘱继承或受遗赠公证,如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配合办理公证需到法院诉讼。遗嘱设立后就生效?遗嘱公证常见公证指南(国内)1、身份证、户口本。特殊情况下需要立遗嘱人的精神健康证明。2、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购买款的发票、继承/赠与公证书、财产判决书等;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等)及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4、遗嘱公证需预约办理,预约方式:带齐材料到公证处办理预约或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电话预约(2212981)。5、遗嘱申办遗嘱公证应提交哪些材料?遗嘱公证常见公证指南(国内)遗嘱立遗嘱人: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XX。立遗嘱的原因:·······财产情况:·······如:房产座落、房产证号财产共有情况:·······留给谁:······如:在我去世后,上述财产中属于我个人所有的份额留给XX,属于XX的个人(或夫妻)财产。立遗嘱人(签名):X年X月X日遗嘱样本?遗嘱公证委托书公证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2、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委托书中所涉及的财产证明和权利证明;4、委托书草稿(建议同时携带电子稿)5、个案审查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办公证时须提交什么材料?委托书公证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3、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生效判决书、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等);4、已签署的有关合同(如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等);5、办转委托公证的,应当提供明确授权有转委托权的委托公证书;6、根据个案,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出售房产要提供什么材料?委托书公证需要本人办理的事情,本人没有时间或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的,可通过委托他人的形式代为办理。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证员面前确认和签署委托书,由公证员证明委托人签署委托(授权书)的行为真实、合法。什么人需办理委托书公证?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如何办理?答:赠与行为一般是无偿的,背后有很多复杂的原因。在决定采用公证形式订立赠与合同时,建议您事先要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相关税费、受赠人是否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等(如房屋限购政策)。赠与人以及受赠人双方要共同、亲自来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是否可以申请撤销赠与合同公证?答:不可以。《合同法》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如果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因法定原因赠与人反悔的,只能去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赠与合同公证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等);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购买款的发票、继承/赠与公证书、财产判决书、调解书等);4、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未再婚证明、配偶死亡证明等)及与双方的关系证明。5、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6、赠与合同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7、根据个案,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后,是否房产就属于受赠人了?答:不是。根据《物权法》《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还要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房产才发生物权转移。所以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一旦赠与人或受赠人之一去世或反悔,不能同时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登记过户不能等后果,甚至会引发新的纠纷。保全证据公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需提交什么材料?1、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件,法人则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要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2、与所保全证据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如著作权证明、商标权证明、相关合同等。3、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保全证据公证什么人需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害,需要对相关可能会灭失的证据进行事先固定的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都可以办理。若申请保全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继承权公证什么人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答:已过世的人名下有房产或存款、股权、车辆等财产,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将财产过户更名到自己名下的,需持继承公证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公证需准备什么材料?答:以一方当事人去世为例:1、所有继承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场,如在外地不能到场的需到当地公证处出具放弃继承公证书;2、财产证明(如系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如系旧证,按房管局要求,应换成新证方可办理。如系存款应提供存单,如果存款系银行卡或存单丢失,则应提供银行存款明细);3、死者与配偶的结婚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应出具独生子女证。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公证需准备什么材料?答:8、村委出具证明的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9、调查核实。公证处在当事人办完继承手续后十五日内,将到死者单位或居住地进行调查核实。调查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核实的对象主要是村委或邻居。当事人应保证村委经办人员能给予配合并能够在询问笔录上签字。10、公证所需费用:公证费,为遗产价值的2%。;调查费,约100元。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公证需准备什么材料?答:4、出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应为医院的死亡证明,如未在医院死亡,由村委出具后到派出所盖章5、夫妻的关系及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由村委出具后经办人签字,到派出所盖章6、死者父母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由村委出具后经办人签字,到派出所盖章7、上述证明分别出具,不要开在一起、不要随意变动格式、不要用圆珠笔写、不要涂改!!所有人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继承权公证继承公证怎么收费?答: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能少于300元。一、概念经营期间发生的与企业产品的生产关系不密切的费用讲授新课期间费用复习提问生产费用费用期间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直接费用直接人工营业费用其他直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分类含义内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二、内容销售商品发生的费用组织、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费用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费用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