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12年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江司发[2012]号为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稿件报送的数量、质量和采用率,做大宣传、扩大影响,圆满完成我局对外宣传绩效考核任务,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条块协同、多措并举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全面展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新成就、新业绩、新气象,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局的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何明达任顾问、局长贝小义任组长、副局长黄树林任常务副组长专抓、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2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邱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盘枫为联络员。三、宣传重点1、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以我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方向,加大司法行政服务窗口的形象宣传。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一些新招、实招、高招;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2、大力宣传普法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要点,大力宣传推进法治文化基础建设;以深入宣传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大力宣传普法教育活动典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深化“五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等具有我县特色的普法工作。3、大力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调联动”管理模式的经验,宣传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案例和好的做法;大力宣传各类跨区域、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房产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案件。4、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宣传对未成年、3涉黑涉毒涉邪教、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5、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对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人物,要有重点地进行挖掘、培养、宣传,力争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干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6、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与服务项目化试点建设成效,扩大“12348”法援电话的社会覆盖面。挖掘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四、工作任务1、各股、室、处、所、中心每月报送工作动态一条;2、各基层中心司法所每季度报送不少于二分钟的工作视频一条;3、各基层中心司法所每月报送工作照片(图片)5张、新闻信息3条(含工作动态)以上,3条信息当中必须包含人民调解、或普法教育、或法律援助、或社区矫正等工作案例(事例)一个;4、2012年12月1日前各基层中心司法所每人上报1篇专题信息或调研文章;5、各股、室、处、所、中心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6、法律援助中心每月报送法律援助案例1个、律师事务所每月报送典型案例1个、公证处每季度报送典型事例1个;47、力争我局新闻信息全年被国家级各类媒体采用1条、省级各类媒体采用2条、市级各类媒体采用5条、县级各类媒体采用50条。五、工作要求1、强化运作、明确责任。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股、室、处、所、中心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的工作体制,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宣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效为目的,积极主动开展新闻信息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2、统一协调、归口管理。各股、室、处、所、中心上报的新闻信息要真实、及时、有效,要保证信息质量,不能应付了事,不能拖沓积攒,不能亦步亦趋。各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宣传政策,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新闻事项要按规定经县局办公室审核通过,统一对外发布。3、定期通报、严明奖惩。局办公室每季度将各股、室、处、所、中心信息材料的上报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所有信息、文章数量均以发表为准)。各股、室、处、所、中心要认真按时按量完成全年的信息和新闻报送任务,新闻信息在各级政务信息上、各级媒体媒体上刊发的,将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新闻宣传稿件刊登加分奖励标准》(见附件)予以奖励;对缺报、漏报、迟报等情况的,将参照《基层司法所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局相关文件要求,每少报一份信息、视频、照片、调研文章的,在年度精细化考核中扣一分,扣分不计上限。六、凡我局其他股室涉及到信息材料报送、新闻宣传、加分奖惩等工作内容与本实施方案有冲突或重复的,均以本实施方案为准。5七、本实施方案从2012年2月1日起执行。二○一二年二月一日附: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新闻宣传稿件刊登加分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