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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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科研设备项目编号:JSZC-J2010-106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10月15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总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第二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4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工业大学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科研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SZC-J2010-106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号设备名称数量1过程质谱仪12光电化学工作站13自动化立体仓库系统14APS自动化生产系统15重大危险源监控仿真实验平台16整车道路性能试验车17精雕机1本项目按各分包分别确定成交人。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采购第1-2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它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4、参加谈判供应商若非生产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谈判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谈判响应文件接受信息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0年10月26日上午8:30-9:3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6日上午9:3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胡如兵六、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邮政编码:210009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4网址::8081/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如兵联系电话:025-83633821采购人:南京工业大学董维群025-58139232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八、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送达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保证金形式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账号:07797251081455910001九、其他说明事项: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5第二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公告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相关费用4.1参加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与服务费。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6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请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对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或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中心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7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和谈判响应函等部分;10.2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含有技术参数的彩色样本.12、供货一览表和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8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谈判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报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报价采用的货币国产货物报价以人民币计算。进口货物可以采用人民币报价,也可采用CIF南京港美元报价(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外贸代理公司由买方指定,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等工作均由指定外贸代理公司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实计算,因本次采购项目可免关税和增值税,谈判时进口设备报价按美元折合人民币1:7.0计算参与谈判。12.6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设备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项目单价:按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货物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9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谈判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保证金16.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参加谈判的组成部分。16.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6.3在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16.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0(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5)与谈判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向谈判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6)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7、谈判有效期17.1谈判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三十(3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谈判,采购中心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第16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8.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谈判响应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1件中。18.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9.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1)注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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