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安全措施本工程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夜间施工,在钻孔灌注桩、大体积混凝土等连续作业的工程项目,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需做好如下保证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制订如下措施。一、物资、质量保证措施1、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物资,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2、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照明充足。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5、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二、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2、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3、主线桥与原有道路交叉时,必须按国家的道路标线与标志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夜间设照明设施,并悬挂红灯警示。4、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5、夜间施工路基应配备夜间行车指挥信号灯,并设专人对既有线路基的看护工作。6、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7、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8、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9、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在23:00-6:00期间禁止施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