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魏店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为了确保我校对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领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构建和谐校园氛围,使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合理、规范、有序地进行。本着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为出发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1、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领导。2、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由校务会议决定)等组成。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到会人数必须达到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3,方能举行。三、推荐教师职称晋升评选办法1、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教师,当年度必须经校教师职称评聘领导小组会议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2、表决结果得赞成票过与会人员半数的教师,方能被推荐参加晋升职称评定,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教师不予推荐;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教师待下一年度再投票表决。四、教师晋升职称首次聘任办法1、凡首次参加高一级职称聘任的教师,必须经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2、表决结果得赞成票达到与会投票人员2/3的教师,方能参加晋升高一级职称聘任量化评分,按上级下达职数由高分到低分聘任上岗;得赞成票未达到与会投票人员2/3的教师当年度失去该级别聘任资格(与当年度学校该级别待聘职称职数多少无关),也不参加聘任量化评分,得赞成票未达到与会投票人员2/3的教师待下一年度再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