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同工同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稳定临床一线队伍,保证(在编和聘用)在执业活动中按时获取国家或医院规定的工资报酬,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特制订医务人员同工同酬制度。一、“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在相同岗位、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得相应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的条件:㈠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㈡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同样的劳动工作量。㈢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㈣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实行同工同酬。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医务人员执业有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各种津贴以及在生育、病症、伤残、休假、退休等方面的福利。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医务人员队伍中实行“岗高薪高、以岗定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㈢解决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问题。三、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人秘科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