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海碧城公寓铁艺大门工程合同合同编号:BC-2016-023甲方(全称):天津碧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全称):天津市津南区鹤业金属护栏钢网制造厂甲乙双方就静海县开发区碧城公寓项目铁艺大门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合同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静海县开发区碧城公寓项目铁艺大门工程;1.2承包范围:静海县开发区碧城公寓东侧铁艺大门工程;1.3建设地点:静海县开发区碧城公寓东侧大门;1.4合同工期:1.4.1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4日;1.4.2竣工日期:2016年12月2日;1.5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合格。2.甲、乙方驻工地代表:2.1甲方代表:李杰全面负责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2.2乙方代表:纪改革全面负责所承包的工程各项管理工作。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1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同时完成所承包工程的各项有关工作,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交通等;4.工程总价与结算方式:4.1铁艺大门总价款(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含税提供材料发票)元;4.2本合同价款按照施工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及双方约定的分项单价、采用固定总价方2式承包。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根据甲方图纸深化设计施工图、根据深化后的施工图制作、安装、运输、利润、税金、等直至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如果施工内容与深化设计的图纸、及报价清单不符,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返工、解除合同,并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甲方的责任与义务:5.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技术文件;5.2甲方有全过程监督、管理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并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等各项工作的权力;5.3甲方有向乙方下达指令的责任与义务;5.4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源、电源接点及大门土建基础施工,乙方提供预埋件。6.乙方的责任与义务:6.1乙方保质保量按期确保完成所承包工程;6.2乙方随时向甲方提供所承包工程完成情况;6.3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及各项指令并执行;6.4乙方工作失误或违约,给工程项目或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有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责任与义务;6.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的责任与义务;7.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7.1甲方的权利: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工作的权利。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解除乙方承包本工程的资格和本合同的权利。并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7.2乙方的权利: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乙方有解除本承包工程合同的权利。并向甲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违约责3任和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8.乙方须按下列规定履行合同:8.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中签定的合同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甲方依据乙方编制、甲方审批的本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监督检查考核;8.2质量的规定: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签定的质量等级标准达标交成品;如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和解除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资格和本工程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8.2.2乙方制定并经甲方审定的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如实际使用的材料与工程报价书不符时,乙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8.2.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现场实际预留位置,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加工、安装。8.2.4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者提出增减施工项目,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组织施工。如涉及费用变化,如发生的项目与合同内二次设计图纸相同时按合同单价执行,相反双方另行协商。设计变更后如内容增加工期相应顺延。8.2.5保修期保修金的规定:[1]保修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8.3安全生产施工的规定:8.3.1乙方必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和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办法等有关施工安全法规组织施工,保证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发现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48.4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必须保证文明施工的规定:8.5乙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遵纪守法的规定:9.合同价款支付方式:9.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待整体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70%(付款时乙方负责提供天津市税务发票)。10.违约责任与纠纷的处理规定: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按法院的判决执行;10.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如协商不成,违约方又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损失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并按法院的判决执行。11.其它事项: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全部履行完后自动终止失效;11.2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1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矛盾的条款或内容,以补充合同中的条款或内容为准执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