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专题讲座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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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前言15年前,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红遍大江南北。该剧的热播引发了观众对家暴的热议。对外对内他们的“专制”观念严重。认为妻子就得听自己的,只要妻子有一点不顺自己的意,或者自己不高兴,就可以拿妻子出气,如何打骂都有理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特别是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则高达47.1%。据资料统计,目前,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据2013年10月全国妇联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结果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10~17岁未成年人遭到父亲和母亲家暴的比例分别为43.3%和43.1%,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中,则有14%在调查前一年内遭遇过家暴。更有统计指出,我国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暴而解体。反暴力法的立法背景(案例一)•2011年8月底,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妻子李金(Kim)在微博上公开曝光李阳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公布了数张照片为证引发热议。•2013年2月3日,历时一年多的“李阳家暴门”离婚案有了结果。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离婚,李阳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李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离婚判决。案例一:反暴力法的立法背景(案例二)花季少女李云李云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在医院接受治疗2016年4月份,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云(化名)发网帖称,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将自己的鼻子割掉。李云称,目前整形诊断费用已近十万元,总花费至少30多万。从台州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获悉,该案类别为故意伤害,嫌疑人龙某某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目前仍处于刑拘在逃状态。案例二:反暴力法的立法背景(案例三)2009年10月19日,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被其丈夫殴打致死。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一审判处其夫王光宇有期徒刑6年6个月。回顾董珊珊死前生活的种种细节,不得不让人心存遗憾。这起案件中拥有的真相是,为了争取生的权利,董珊珊有过8次报警(其中董珊珊主动报警4次),其本人亦曾向法院申请离婚一次、向询问伤势的医生表述过其被殴遭遇2次。案例三:反家暴立法背景在中国,董珊珊、李云等等家庭成员是家庭暴力中受害者的缩影。去年年底,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透露,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25%的女性正在或曾经遭受家暴。他们在经历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之后,还要面对周遭的冷遇,社会救助体系的匮乏和无法可依的尴尬。思考:家庭是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暴力是不是家务事?经过多年酝酿,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终于迈出实质性步伐。2015年8月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1、什么是家庭暴力?•2、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3、实施家庭暴力有什么法律后果?•4、观看微电影——《门背后的眼睛》1、什么是家庭暴力?《反家暴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雇佣关系,如保姆,月嫂;同居关系,如同居男女朋友之间)《反家庭暴力法》2、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4)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上述机构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家暴不是家务事,人人有权制止它告诫书和人身保护令《反家暴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案例:•荥阳女子不堪家暴提申请获批河南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婚丈夫以妻子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为由,经常对母女二人恶语相向,动手打人。在妻子提出离婚期间,妻子向法院提请人身保护令。3月4日下午,荥阳法院法官来到申请人张女士家中,亲自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交到张女士手中,并将裁定书送到申请人丈夫住所地派出所、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以监督其丈夫的行为。这不仅是荥阳第一个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实施后我省的第一个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校园暴力校园和谐有赖于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共同努力,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绝不是往学校一送了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无一不在影响着孩子,家庭环境的陪伴最长,对孩子的影响最大,不良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最容易有暴力倾向和心理问题。记住,不要让在你面前生活的孩子变成隐性的“留守儿童”,孩子的心灵家园需要父母的关注、多沟通、多交流。让孩子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都是安全的!预防校园暴力3、实施家庭暴力有什么后果?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观看微电影——《门背后的眼睛》不要等到这一天谢谢!感谢王宇律师大力协助感谢王华友整理制作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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