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一、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要求,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决议。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5、建立、健全、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命安全负责人、防火安全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6、按省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7、指导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9、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关心员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个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重要的动火作业。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8、主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为评审提供全新的评审依据。三、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用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强化下属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加以检查考核。2.指导、督促下属部门在涉及工艺文件编制、设备动力管理、基本建设运输、人员管理等方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执行“三同时”规定。3.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分管范围内的下属部门领导,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以及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工作。4.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项目的同时,对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四、行政部负责人安全职责1.组织编制企业的安全、消防工作方针目标和实施计划及考核细则。2.负责检查、督促、考核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工作方针、目标,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3.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有关单位实施。4.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安全、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5.组织对新、改、扩建等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内容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6.负责组织制订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及清凉饮料的标准、发放制度及年度预算计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7.负责组织安全、消防工作的竞赛、评比及奖惩,总结推广有关经验和科研成果。8.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经常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意见,预防事故发生。对于重大隐患,立即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总经理报告。9.负责或参与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10.负责协调尘毒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1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新工人和外来人员入公司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12.负责组织专业性和危险性大的设备安装安全检查工作,审查隐患整改工作和方案,督促整改实施。13.负责组织公司内部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公司内交通事故的处理、协调工作。14.负责或参与组织企业厂容及文明生产工作,注重现场安全管理。15.负责抓好安全、消防队伍的人员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16.负责安全、消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督促本单位各类报表及时正确完成。五、生产部制造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1.定期回顾本车间相关目标和指标的进展情况,负责对本车间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根据国家、市和公司的有关要求报告所有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危害。3.对本车间的各类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找到事故根源和纠正措施。4.负责在本车间范围内所有产品、活动及服务过程中进行安全事故、职业病及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5.保持本车间与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有关的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6.负责对工程承包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监督管理。7.贯彻国家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制订各项安全、环境、职业健康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消除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8.通过对下签订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责任书强化下发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责。六、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对危险性大的设备的选型、制造、安装、大修理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并按规定实行检测取证工作,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2.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加强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和用电安全规定。3.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精神,认真分析,找出根源,订出防范措施。4.加强现场检查,发现机械、电气、动力方面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防止“隐患不除,酿成事故”。5.在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时,除了主体设备外,要将列入固定资产的安全设施同时列入计划,保证完好。6.对出借的动力、电气设备的完好负责,出借时完好,收回时检查修复,保证该类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七、其他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根据国家、市和公司的有关要求报告所有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危害。3.主持本部门事故调查,找到事故根源和纠正措施。4.负责在本部门的产品、活动及服务过程中进行安全事故、职业病及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5.督促本部门与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有关的设备的维护保养,使之正常运行。6.负责对工程承包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与上述相关方签订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协议书,加强对其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监督管理。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贯彻国家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制订各项安全、环境、职业健康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8.通过对下签订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责任书强化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责。八、保卫值班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本单位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经常性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2.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3.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4.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5.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6.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九、财务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2.保证各项安全费用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专款专用,做好各类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记录台帐。3.审查各项安全费用投入,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4.负责落实各项安全奖惩工作。5.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提交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遵守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公司的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定、制度、标准。2.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3.对各部门执行有关安全、环保、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督促使用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并对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5.参加新、改、扩项目安全、环保、防火内容的审查监督。6.编制安全工作要点,制订月度安全工作计划,为生产部门实施“五同时”提供依据。7.实施对工伤事故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鉴定及建档工作。8.对承包商和分承包商的安全、环保、防火工作实施指导和督促。9.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按划分区域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十一、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所有设计项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要求。在选用原辅材料时,应尽可能采用无毒或低毒原辅材料代替有毒、有害原辅材料。2.根据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范要求,辨识生产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制定应采取的防范措施。3.研制、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负责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有效防护措施,4.积极做好安全、环保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采纳工艺技术方面设计安全的合理化建议并加以实施,同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5.在管理人、财、物及生产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工艺纪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实施“五同时”。十二、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负责对新工人、复岗员工进行岗位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组织并参与安全活动,坚持每天开着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5.搞好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6.组织员工了解其作业场所、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并掌握危害因素的方法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7.掌握班组设备、设施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公司应急预案的实施要求;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十三、普通员工安全职责1.必须遵守岗位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这任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对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汇报;3.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应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5.上岗应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6.发现事故隐患火灾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7.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纪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8.员工工作前必须对各种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设备检查正常后,方可开动设备;9.使用机械、用电设备时,必须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并不得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或保险装置;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总开关及各种阀门,并挂上警示牌。非当事人不准擅自移动警示牌。检修设备时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设备;11.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积极组织和参加抢救,保护事故现场;1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