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钻井典型事故案例安全培训材料第一部分江苏油田钻井主要典型事故案例一、管子站鲍х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80年9月12日上午,管子站司机韩х驾驶大日野汽车给乔1井送套管。吊车司机鲍х与韩х同车出发,16时到达井场。韩х主动向钻井现场调度хх提出要求卸车,因吊车坏了,现场调度хх不同意卸车,叫他们将车开到省水科总队招待所休息。韩х不听,并说滚下来就行,当时在一没有吊车二没有做好卸车准备的情况下,韩х、鲍х二人打开车箱板动手卸车,鲍х站在车上撬动套管,被连续下滚的套管带下车,被套管砸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班长韩х在接受任务后,没有听现场调度的意见,也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肓目卸车。2、现场调度хх没有坚持原则,没有禁止用人卸车。3、站领导在抓安全方面有严重漏洞,口头上讲安全多,但检查落实少。4、处领导抓生产多,抓安全少,没有认真吸取“渤海二号”事故教训。二、32727队艾х真68井顿钻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80年11月6日23:30,32727队钻井一班上零点班,接班后检修泥浆泵,循环泥浆,于19:30起钻,在起到第三柱钻铤时,艾х离开刹把跑到井口,帮助井口其他二位同志抬提升短节,因刹把无人控制,游动系统自由下落,吊卡,吊环落在转盘上(这时有位同志立即站到操作台扑在刹把上)将艾х打伤,颈末位粉碎性骨折,抢救无效死亡。这次事故还有一人受重伤。事故原因1、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司钻离开刹把去抬提升短节忘掉刹车,是事故的主要原因。2、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只是停留在一般的口号上,经常在开会时和布置任务时,提出一般的安全要求,但对每次具体工作,每一道工序没有提出具体要求,狠抓落实。3、井队骨干力量有所调整,有所调动,该队骨干力量仍配备不齐。三、32165队刘х曹18井顶天车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82年4月22日2:25,32165队钻一班在曹18井上零点班,在下钻过程中,于2:25分发生顶天车事故,造成钢丝绳拉断,悬吊系统全部砸在钻台上,吊环被砸开,一只吊环从钻机上面飞到1#车与底盘之间,另一只飞到井架3#大腿下边,吊卡掉在钻台下面。当时在内钳工位置上的刘хх因躲闪不及被砸下游动系统挤在刹车气缸处死亡。事故发生后用吊车掉开游动滑车,才移出尸体。事故原因1、队伍技术素质差,缺乏扎实的基本功训练。2、管理制度虽有,但不够落实。刹车气缸进气管线漏气,几个司钻都知道,在交接班过程中对关健部位不够重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致使刹车气缸被磨成47m*13m的口子,防碰天车不起作用。3、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安全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平时要求不严,对工作中的“低、老、坏”抓得不力。4、领导班子没有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做得不够,在把关键、坚持原则方面做得较差。四、3291队奚х真1井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89年8月16日6时45分,3291队钻井三班接班后发现潜水泵不上水,约6时司钻奚х和付司钻陈х去换新领到的潜水泵,因电缆线到2#泥浆罐闸刀盒长度不够,井场没有更长的电源线,就自己擅自加长电源线,并用旧的黑胶布代替包扎接头,拉线过程中接头处在水中浸泡过,接好后将接头处放在小土埂中间,奚х在跳过1.4m的水沟时滑倒,扒在电缆接头处,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思想上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只注重完成任务,马虎凑合的思想严重。2、对损坏的保护器没有及时更换,电路安装没有规格化,在措施上不力。3、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安全措施,制度不完善,有制度执行也不严格。4、学习教育上抓得不紧,对上级有关文件、规章制度,有关安全知识学习贯彻、教育不够深入。五、32201队姚х联28井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90年12月5日,32201钻井四班在联28井进行完井甩钻具作业至14:25,当时已甩到第27柱加重钻杆,钻台上共有8人配合作业(包括队干部和大班),在推卸下的钻铤单根到大门坡道时,听到一声响后,二层操作台落在井架左大腿处,将姚х砸伤(当时的情况及在什么部位,没有人看到),后送医院抢救,因颅脑重度损失,颈1-2滑脱伴颈骨损伤,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二层操作台前、后台绞链支座的耳板采用A3热轧钢板强度不够适应低周、大应力载荷下的工况要求,留下了事故隐患。2、二层操作台前、后台绞链支座的耳板制作工艺粗糙,整块耳板用手工气割而成,从而诱发了疲劳裂纹。3、二层操作台前、后台绞链支座的耳板结构设计不合理。4、操作台前、后台绞链支座采用单耳板结构不合理。5、二层台前台无任何防坠落保险装置。六、32730队陆х西2井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93年7月15日,32730钻井队进行西2井开钻前准备工作,10:30分开钻,用四台潜水泵回收泥浆。15:30发现其中1台潜水泵上水不好,估计砂子堵塞,一班副司钻1人往上推未拉动,四班副司钻协助仍未拉动,这时在一旁捞砂的大班司钻陆х赤脚下到泥浆回收池中帮助拉潜水泵,拉了两下未拉动,再拉时喊了一声有电,便倒在回收池边,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违反操作规程,在未断电的情况下,赤脚下坑拉潜水泵进行检查。2、在使用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潜水泵电源线有老化现象。七、4599队张х墩2-19井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0年10月14日,4599钻井队钻三班在墩2-19井施工,16:00接班后固定备用立管,19:00组合钻具下钻,下完2柱钻铤、6柱加重钻杆后,由司钻沈х操作气动绞车,从场地上提加重钻杆单根,21:20左右吊第6根加重钻杆,当加重钻杆刚离开大门坡道时,因加重钻杆摆动造成气动绞车吊钩(双板钩)与提篮吊环脱开,加重钻杆倒向钻机绞车刹把方向并滑到场地。在加重钻杆下落过程中,钻杆母接头部位打击站在井口操作的张х头部,安全帽下颏带调节锁紧扣断开,安全帽飞出,张х头部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气动绞车吊钩与提篮吊环脱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钻杆从场地起吊,摆动幅度大。2、加重钻杆在向回摆动过程中,钢丝绳张力减小,瞬间吊钩与提篮吊环处于不受力的状态。3、在钢丝绳扭力的作用下,吊钩(双片式)向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造成脱钩。八、管子站单х车辆伤害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4年11月17日,午饭后管具公司搬运三班完成周43-11井钻具复位作业,在陈х的现场安排下,用一台拖拉机和一台推土机将吊车牵引出井场。15:20分,行进过程中最前方的拖拉机转弯困难,进行方向调整,站在拖拉机驾驶室右后方2米左右的单х进入拖拉机与推土机间,司机未注意后方有人,在后退调整方向时,将单х挤在推土机的推土铲与拖拉机右履带之间,致单х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单х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在牵引吊车出井场过程中,未向拖拉机驾驶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发出信号,违章进入推土机与拖拉机之间,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钻井处钻前公司机械化施工队拖拉机驾驶员常х,在未接到现场人员指挥信号情况下,驾驶拖拉机盲目倒车,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一是拖拉机与推土机间的牵引绳长度不够,拖车过程中推土机铲刀与拖拉机履带间距小于2m,违反了企业标准Q/JS0570-1994《拖拉机操作与保养规程》3.4.3条规定。拖车绳套过短,拖拉机与推土机之间距离过小,造成转弯困难,拖拉机倒车过程中造成对单х的伤害。二是牵引吊车出井场,没有明确现场指挥人员,致使拖拉机驾驶员常х在没接到倒车信号情况下盲目倒车,发生事故。3、管理原因一是钻井处生产管理部现场调度陈х作为现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没有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出正确分析、判断,组织、协调,指挥吊车出井场工作不到位。拖拉机、推土机移位到靠近井场出口处后,对拖拉机、推土机进一步拖拉吊车出井场的作业没有进行具体指挥,也未明确其他人具体指挥。二是搬运班班长段х对本班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人员分工不明确,与其他作业人员配合协作不到位。三是钻井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放松了对生产辅助单位的安全管理,致使钻井处管具公司、钻井处钻前公司机械化施工队对“三违”现象查处力度不够,没有有效地消除施工现场职工的违章行为。第二部分近几年钻井作业系统有关的典型事故案例一、中原油田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1年2月14日18时30分,中原石油勘探局井下作业五处技术员夏韩峰等3人在文95-94井作业。在拆卸井口软管时,管内余压将软管甩起,夏的头部被击中,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作业无章可循,拆卸软管时没有先泄压。二、上海石油局车辆伤害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1年4月10日1:15,新星石油公司上海石油局三海大队装卸队铲车司机黄治中驾驶2.75吨铲车与一辆3吨铲车在基地院内为平湖一号平台装油管,采用两个铲车共同抬一捆重约3.8吨(30根)的油管从库内运到场地上,再用室外行吊装车,当抬运第四趟时,黄治中的铲车在前因机械故障熄火,造成铲车向右侧倾斜翻倒,黄治中被翻倒的铲车横梁压住头部,当场死亡。三、胜利油田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1年4月23日5:00,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钻井五公司32195钻井队在营331井施工,第三根表层套管扣上吊卡后,上起游车,发现吊卡在套管上不往上走,随即下放游车,当游车降至约2米高时,吊卡活门突然弹开,套管下落,砸在内钳工吕金光右肩颈部,造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四、中原油田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2年5月21日3:20,中原油田钻井四公司32958钻井队在濮85-21井钻至井深3165米时,发生井漏,于3:30起钻,钻井二班4:00接班,司钻郭聚显操作刹把继续起钻。中途遇卡,上提下放活动钻具时,大钩与水龙头脱钩,水龙头倒靠在井架立管台略偏立管一侧。因井口钻具不居中,队长耿建华指挥扣上了一只吊卡。司钻郭聚显带领井架工徐晖、场地工刘红印上立管平台准备将电动绞车拉水龙头挂在大钩上,7:00郭、刘、徐3人刚进入立管台,还没来得及实施动作,钻具突然解卡下滑,斜倒在立管平台上的水龙头压住立管平台将其拉脱掉在钻台上,郭聚显等3人随同立管平台从16米高处一起摔落在钻台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起钻阻卡操作处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下砸吨位过大,下放速度过快,导致水龙头脱离大钩后,使水龙头方钻杆倒靠在立管台。(2)、水龙头脱离大钩后所采取的处理措施不当。本应立即座牢深井卡瓦,然后处理水龙头脱钩故障。(3)队长组织处理水龙头脱大钩时,由于肓目过急处理,在无稳妥安全措施的情况下,6人立即登上井架,准备用电动绞车拉水龙头进大钩。当其中走在前面的3人刚进入立管台时,井下解卡,水龙头方钻杆下滑约1.5米过程中,将立管台挂落。导致3人随立管台一起坠落钻台。2、间接原因和其他安全隐患:(1)井架梯子腐蚀严重,井架底座陈旧、底座受力构件缺少,二层平台内侧无栏杆。(2)工程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力。(3)该井用3200型塔式井架钻3650米设计井深,设备选型不当。五、胜利油田“10.27”滩海探井通井路交通责任事故事故经过2003年10月27日16:20左右,渤海钻井总公司钻井二公司50622钻井队18名职工乘坐福田牌农用车从作业的滩海探井井台向井队驻地撤离途中,在探井通井路上机动车辆违章超员载人,受恶劣的海洋风浪冲击,发生车辆坠入海中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致使16人死亡、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9万元。事故原因1、违章指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刘振峰作为50622井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第一,违反渤海钻井二公司《灾后恢复生产安全措施》中关于“6级以上大风,路面未露出水面,任何车辆和人员都不准进入海里工作”的规定。第二,16:10请求撤离时,不具备安全撤离条件,违章组织人员撤离。第三,违反了渤海钻井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措施》中的规定,擅自让值班车回基地,严重违规使用社会农用车辆。第四,撤离时非但自己没穿救生衣,更没有要求井队职工穿救生衣。张业民作为钻井二公司生产办副主任,在不明是否具备安全撤离的情况下盲目做出撤离的决定,也没有提出撤离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严重失职。2、违章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事故车为低槽普通农用车,车辆禁止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