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讲师:立峰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二)总体思路(三)工作目标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四)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六)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五)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七)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八)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十)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四、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十二)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十三)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十四)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十五)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十六)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十七)强化实际操作培训。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十八)强化现场安全培训(十九)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二十)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二十一)完善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二十二)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二十三)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二十四)建立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制度七、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十五)把安全培训摆上更加突出位(二十六)保证安全培训投入(二十七)充分运用典型和媒体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意义•1、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3日,湖南省安委会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邵东县“6·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非法违法生产、违规违章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过去,相信大家还未忘记………过去,相信大家还未忘记………过去,相信大家还未忘记………•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从实践中看,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三点: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在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中的重要保证。装备,是矿工实施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培训,是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主要手段,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在煤矿事故中,无证上岗、无岗前或岗中培训,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比例较大。•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把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思想政治工作要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搞好业务保安,安全教育深入人心。矿容、矿貌明显改观,具有安全感。从业人员均达到国家准入资格,依法培训,持证上岗。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仪器、仪表和机电设备。坚持安全检查,自查制度。坚持安全办公室议制和隐患排查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持以下各项措施:一是要强化安全法律观念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五是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六是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七是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八是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复习题:1、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是什么?2、煤矿工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3、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的组成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矿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1、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4、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二、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内容:1、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2、行政法规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3、地方性法规包括:《××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三、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职工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有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职工与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等。•3、批评、检举和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5、工伤赔付权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获得工伤赔付的权利等。6、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四、职工为保证安全生产应尽的义务1、在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接到报告后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的基础知识:•(一)安全管理的概念•(二)安全管理的措施•煤矿企业安全文化简介•煤矿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复习题:1、煤矿安全法律体系形成主要有哪几个部分2、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3、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二章井下电气作业人员职业特殊性•一、煤矿作业特点我国大多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绝大多数为井下开采。井下作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作业地点经常受水、火、瓦斯、矿尘有毒有害气体和破碎顶板的威胁。(2)井下煤矿作业特点是:作业地点空间狭窄,阴暗潮湿,环境条件恶劣,地下开采技术复杂,生产环节多工作面不断移动地质条件常有变化。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较多,但是煤矿职工整体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是不可忽视的主观因素。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占主要地位。国家对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井下电气作业的重要作用•一、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人员基本素质要求•二、电气作业人员防治灾害的重要作用•三、电气作业的职业道德与安全职责•一、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护1、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在煤矿企业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有:1)、生产性粉尘。2)、有害气体。3)、生产性噪声和震动。4)、不良气象条件。5)、放射性物质。另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容易造成职工腰腿痛和各种外伤等。•2、职业病与职业禁忌症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但从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1)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2)诱发潜在疾病。(3)影响子代健康。(4)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3、煤矿尘肺病及其防治煤矿尘肺病是指煤矿职工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生产性粉尘(灰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是一种严重的煤矿职业病,是目前我国职业病中发病率最高、死亡危险性较大、对煤矿职工危害最严重的一类。1)、《煤矿安全规程》对尘肺病防治的有关规定2)、尘肺病的防治(1)减尘措施(2)降尘措施(3)矿井通风排尘(4)个体防护•二、煤矿职工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1、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复习题:1、煤矿作业场所常见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2、职业病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及其防范措施有哪些?3、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自救互救与现场救护第二节第三节现场急救方法第一节事故现场的避灾与救灾自救器的使用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自救:发生灾害事故时,自己救自己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互救:发生灾害事故时,互相进行救护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发生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行动的原则:自救:及时汇报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互救的行为原则:“三先三后原则”•现场急救包括哪几项?•人工呼吸、心脏复苏、止血、创伤包扎、骨折临时固定、伤员搬运。井下避灾的行动原则•一、及时报告灾情•(1)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观感觉和经验,观察和分析判断事故性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