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管理技能培训教程:第十单元哈佛经理谈判能力与技巧第三章哈佛经理谈判分析第三章哈佛经理谈判分析一、各国谈判分析□美国式谈判分析美国式谈判术是属于恐吓、威胁、警告、压力等等的强硬型谈判方式。不但超越亚洲人的理解范围,连欧洲人也无法接受。英国评论家汤普生曾经这么批评美式谈判:“美国总统的幕僚们极具危险性,他们拥有核弹似的爆炸性精神,却完全缺乏对方的相关知识,总是匆匆浏览一、两页备忘录,便使足干劲地往返于各地的会议之间。”正如汤普生所言,美国人不但崇拜力量,并且深信这套美国式的思考理论可以通用于世界各地。他们的观念就象西部片中典型的牛仔,认为只有自己的决定才是正确的,没有心情去聆听对方的意见。人常常由于生性怯懦,总是以“是的”两个字来解决一切。而美国人恰好相反,是“不”字的爱好者。凡遇到犹豫不决之事,必定先说声“不”,美国式作风。万一对方说的话不合己意,也如西部中常见的情景,动不动掏枪解决。这种蛮干的处事方法连欧洲人见了也会为之皱眉。1.威胁、虚张声势、强硬手段美国人在谈判时最常运用的三种方式分别是:威胁、虚张声势和强硬手段。纵观所有美国讨论谈判方法的书籍,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共同主张总是离不开虚张声势。万一上述两种方式失灵,就采取拒绝交易、抵制或诉讼等等的强硬手段。但是我们必须说,这种做法实在是愚昧透顶,因为大家都知道,皮球拍得愈重,反而弹得愈高,没有一位谈判对手会默默忍受对方的欺凌压迫,否则便不能称之为“谈判”。一旦起了反感,谈判自然会陷于泥坑中,你威胁我,我也还以颜色,结果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美国人素来擅长在谈判中表现出强硬手段,从一面猛捶桌子,一面滔滔不绝地大吼大叫,乱施文件的小技俩,到对簿公堂、通知谈判破裂以及发出最后通碟之类的最后手段,无一不是只会触怒对方的做法,若是幸运地碰上胆小怯懦的对手,或许真会被逮住而吓得俯首认输但经验丰富的谈判者遇到这种场合,只会抱着“又来了一名乡巴佬”的心情泰然处之,不为所动。2.美式谈判容易造成误解、偏见、心结的后遗症美国的电子机械制造商(假设是华格纳公司),向台湾的中小企业(假设是三友公司)提议双方共同研究半导体。虽然三友公司规模不大,仅有两百名员工,但是它在这项专业领域中却开发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华格纳公司极欲得到这项技术,便以典型的美式做法向三友公司提出技术合作的要求。华格纳公司的高级主管鼓起三寸不烂之舌,向三友公司的董事长游说这项研究的发展前景。三友公司董事长考虑周详,一来担心技术合格会消减自己技术开发的独立精神,而造成依赖华格纳公司的局面;二来忧虑将来若是达到生产的阶段,势必得由资金雄厚的华格纳公司来发号施令。除此以外,三友公司董事长也慎重考虑到是否有技术合作的必要性。双方谈判了将近十个月,彼此互访对方的总公司,但是三友公司董事长仍然犹豫不决,问题在华格纳公司好在此时犯下致命性错误。华格纳公司的副总裁是出自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优秀人才,对于谈判的迟迟未获进展感到焦燥不满。“事实上,本公司拥有足够买下三友公司的雄厚财力。”他在会议上说出这句带威胁性质的话,实在不够高明。因为三友公司董事长一手创建这家公司,发明了数百种产品,不但深深引以为傲,更具有一份浓厚的感情,他听到这句话之后便不再迟疑。“很遗憾,我决定不与贵公司技术合作。”以金钱利诱不遂,便企图采用威胁手段,却不幸招到反效果。三友公司董事长认为美国人做事鲁莽蛮横,没有一点风度,实在不能做为长期技术合作的伙伴。实际上,三友公司董事长若是能够对美国式谈判法多了解一点,或许会产生不同的想法,他对于美国式作风多少有些误解和偏见。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华格纳公司的作法的确容易让三友公司董事长感到不舒坦,心中留下芥蒂。这正是美式强硬谈判法的严重缺陷,换句话说,强硬谈判法成功则已,若不成功的话,必然会造成误解、偏见、心结的后遗症。不!即使成功了,也会留下心结。力量薄弱的一方虽然不得不屈服于对方的胁迫,但是心中自然是忿恨难平,甚而伺机报复,对于长期性的合作关系而言,实是一大隐患。胜利的一方纵然能够得到眼前的小利益,却会因而失去更重要的稳定性和安全感。3.强烈的个人主义美国社会呈现出强烈的个人主义,以自我为中心,不择手段地利用他人以实现自己的理想。旁人的想法无关轻重,为了提高成绩,必须拼命地表现自己。同事之间也是竞争胜于一切,唯有如此,方能往上攀登,而失败者怪不了谁,只能怨恨自己比不上别人。当然,失败者的能力或技术不见得输给胜利者,但是问题在于他能否调整自己,适应周围的环境;总之,物竞天择的道理在美国社会发挥得淋漓尽致。严格地说,在美国的个人主义中,旁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明确的敌人,另一种是潜在的敌人。除此之外,别无第三者。4.美式谈判特点美式谈判反映了美国人的性格特点。他们性格爽朗,能直接地向对方表露真诚、热烈的情感,他们充满了自信,随时能与别人进行滔滔不绝的长谈。他们总是十分自信进入谈判大厅,不断地发表意见。美国人的这些特点,很多都和他们取得的经济成就有密切的关系。他们有一种独立行动的传统,并把实际物质利益上的成功做为获胜的标志。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开始谈判,并以这种态度谋求经济利益。在磋商阶段,他们精力充沛,能迅速把谈判引导至实质阶段。他们十分赞赏那些精于讨价还价,为取得经济利益而施展手法的人。他们自己就精于使用策略去谋得利益。同时也希望别人,具有这种才能。美国人谈判中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热情奔放;(2)颇有讨价还价的能力;(3)对一系列交易感兴趣。这些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从美国历史上找到原因。在美国历史上,开拓者曾经冒极大的危险,扩大疆城,开辟并建立了新的生活方式。□北欧式谈判分析在谈判中,北欧人比美国人显得平静得多。在谈判开始的寒暄阶段,常常呈现出沉默寡言,他们从不激动,讲话慢条斯理。所以在谈判初斯阶段,容易被对方征服。他们在开场陈述时十分坦率,愿意向对方表明有关他的立场的一切情况。他们很擅长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十分积极的决定。芬兰人和挪威人都有这种特点,瑞典人也这样行事,但他们受美国人的影响很深,并具有瑞典人特有的官僚主义。丹麦人如果来自沿海地区,则按斯堪的纳维亚人的风格谈判,如果来自尼德兰半岛,则具有德国人的风格。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这种特点,不难看出其文化渊源。他们严守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保持政治上的稳定,直到目前,他们还保存着农业经济和渔业经济。北欧人的长处在于他们在最终阶段很坦诚和直率,在谈判中他们能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他们不象美国人那样,在出价阶段谈的很出色,也不象美国人那样擅于讨价还价。他们是比较固执的。与北欧人谈判时,应该对他们坦诚相待,采取灵活和积极的态度。法国式谈判分析德国人与美国人的谈判方式完全不同。德国人的谈判特点是准备工作做得完美无缺。德国人喜欢明确表示他希望做成的交易,完全确定交易的形式,详细规定谈判中的议题,然后准备一份涉及所有议题的计划表。他们不太喜欢采取让步的方式。如果经验丰富的谈判人员运用这种方式的话,它的威力是很强大的,比如说,在商场上,一旦由德国人提出了报价,这个报价就显得不可更改,讨价还价的余地会大为缩小。与德国人打交道的方法,从程度上看,最好在德国人报价之前就进行试探,并做出自己的开场陈述,这样可以表明自己的立场。但所有这些行动,要做得快速。因为德国人已经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他们会非常自然、迅速地把谈判引入最终阶段。□中国式谈判分析中国人的谈判具有以下特点:(1)顾全面子;(2)具有专门知识;(3)对西方人不信任。“面子”问题十分重要。在谈判中,中国人希望对方把他看作掌握大权的或关键性人物。如果在开谈时态度强硬,要迫使对方作出让步时,千万注意不要使中国人在让步中丢面子。同样地,如果从原来的强硬立场上后退,也不必在中国人面前硬撑,这对谈判程序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最后的成交协议,必须是被他的同事认为是保住了他的“颜面”,或为他增光的协议。中国人常把许多专家带到谈判中来。技术专家、金融专家、运输专家和或其他专家。这样不可避免地会拖延谈判时间,因为每个专家都要在谈判中维护并争得自己的“面子”。这里有一个很实际的经验数据,十万美金的交易,两个人用一周的时间即可谈成,而同样一笔交易,由五个人组成的谈判小组来谈,则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中国人对西方人充满不信任的情绪。他们尤其对西方人企图使谈判带有政治色彩极为反感。但中国人喜欢西方人对他的家庭发生兴趣。送个礼物给他的儿子,即使是一个小小的不太高级的礼物,意义仍是重大的,对他来讲是非常有价值的,甚至一个盛大的宴会仍比不上这个礼物。□日本式谈判分析说话本身便是一种谈判,不受时间或场合的限制。遗憾的是,日本人的说话能力几乎等于零。话题空洞、毫无事前准备、缺乏服务精神以及广泛的社交性,顶多只能和自己的亲朋友谈谈家务罢了。由于日本社会属于集团主义,任何事情均以团体行动为主,因此即使缺乏个人魅力,只需多和团体配合,也能攀上高位。换句话说,人们并不觉得有追求自我卓越的重要性,当然也就无意培养与此相关的技巧,难怪大家会一致公认日本人言语乏味了。当美国前总统福特访问日本时,随行的某位高级官员曾耸肩表示,在后宫举行那顿晚宴是他参加过最无聊的一次宴会,因为周围的日本人均始终保持闷声不响的态度,气氛僵硬得令人难受。一些著名的音乐家如林昭亮等等亦曾提到,他们在世界各地表演的过程中,以日本的观众最极具效率,可是一旦碰上一对一的个人摊牌,却变得束手无策、一筹莫展。追根究底,最大的毛病不是语言问题,而在于他们根本没有“交际”的观念。1.日本人惯于相当随便地做出口头承诺例如,每当日本高级官员访问美国之际,对于美、日之间所存在问题,日本官员总是满口答应“一定更加努力”,或“尽力加以改善”。但是开出来的支票必须兑现,这是世界共通的常识,日后美国人理所当然会提出具体的要求,希望日本能够遵守承诺,口头承诺便等于契约。然而,这类要求往往令日本人感到愕然,因为人们从一开始就无意兑现那张“空头支票”。举例来说,卡特执政时,日本方面曾“保证”增加9.5%的国防预算,但实际上仅仅增加了7.6%,此时便激怒了卡特政府。更遗憾的是,诸如此类的事件层出不穷,日本人过于喜欢开“空头支票”,过于轻易地做出承诺,不懂得何谓“一言九鼎,君无戏言”。我们不妨再看看一项最近发生的事件:纽约大学有意设立一座日本经济研究中心,设立基金预定为三百万美元,其中的一百五十万美元打算向日本募捐。他们派了一位代表前来日本游说首相和财界领袖,结果获得积极而热诚的反应。“我们认为设立这座中心极具意义,不但可以消除贸易摩擦,促进美、日两国的相互了解,对于日本式经营的体系研究更是极其必要,我们绝对会努力协助它的实现。”,这是日本人给这位美国代表的一致答复。说这些话的日本人只不过是随口敷衍罢了,但美国人认为这是日方给予他的“保证”。因此当美国方面开始募集预定目标的一百五十万美元时,问题立刻出现,因为日方连一毛钱也不肯捐出来。愤怒的美国代表马上拜访日本驻美大使,强烈指责日方的出尔反尔。“日方说要加强美、日之间的交流,和共同致力消除双方的贸易摩擦等等,全是一派胡言。他们嘴里说得冠冕堂皇,其实却是一毛不拔,满脑子考虑的是如何赚取他国的外汇。若是不愿意,大可一开始便坦然拒绝,无须假惺惺地故做姿态!”虽然日方或者有其为难之处,但是这种伪善的态度实在要不得。若有拒绝之意,应该开诚布公地表达出来,即使无法立刻做决定,也应该告知对方“一年之内再回复等等。”日本式谈判的最大缺点是言行不一致,尽管口中答应,却并不认为它代表某种承诺。2.日本人采用双重标准几年前,东京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国际柔道大赛,这个比赛的目的之一是向外国人士展现日本的裁判方式,但与预期相反的是,后者对于日本裁判的评价很差。他们认为日本裁判有时过于严格,有时又过于宽松,标准不能统一。某位法国记者举了冠军选手山下和加拿大的选手巴格之战为例。巴格从一开始便采取逃避姿态,根据规则,这种情况若持续二十——三十秒,应给予“指导”或“警告”,两分钟以上则处以“犯规”,判定失败。但是日本裁判只对巴格提出“注意”,而未再加以更重的处罚。换句话说,他对于巴格选手执行过于宽松,对于山下选手却未免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