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第三章、船舶消防设备第一节、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依据安装的场所不同可分为两种: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抽烟式探火系统一、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一)分路型(常规型)火灾报警系统(二)环路型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型)(三)探测器主要分为开关量型和智能型1.探测器的分类开关量型探测器,已经设定好了探测器的动作温度、烟雾浓度等物理量。常用的探测器包括感温、感烟、感光等几类。开关量型:■感温式探测器:具有灵敏度高,不受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影响其灵敏度的特■感烟式探测器:主要安装于走廊。■感光探测器:具有灵敏度高,反应快,监测距离远的优点。点,适用于温度相对稳定的场所。智能型:智能型探测器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通过输入设备人为地输入探测器的动作阀值。2.报警器3.火灾报警工具4.手动火灾报警器每一种报警系统应有专人负责,一般为船上的三副负责使用,电机员负责维修。二、抽烟式探火系统(货舱)船舶的货舱构成一个独立的密闭舱室,船舶航行途中人员较少到达,为确保运输中货舱内的安全,多采用抽烟式探火系统。(图)第二节、固定灭火系统一、水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的组成:当消防消防泵设置在机舱内时,应急消防泵与消防泵之间应设置隔离阀。因为应急消防泵的排量为消防泵排量的40%,当隔离阀启动时仅为应急消防泵供水,所以需要设置隔离阀才能合理利用水源。水灭火系统的检查与保养:1.整个系统每半年检查一次2.消防栓附近装甲板货时,不得压盖水带或阻碍水带的连接和使用3.消防水带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并摊开重卷,使折痕处得以变换4.寒冷冬季消防管及消防栓应防冻包扎,使用后应放尽残水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系统组成一般要求:一般货舱所需CO2的容积约为舱容得30%,燃油锅炉舱或机舱需舱容的40%.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气瓶站室二氧化碳系统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和良好通风,要有可能的照明或通讯设备。室温保持在0-45℃间,室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气瓶应每年检查有无漏气,可用称重或用液面指示仪检查,如减少了总数的10%,应立即填充,并做好记录。二氧化碳管系每四年进行一次液压或气压试验,平时可用压缩空气作畅通试验。CO2系统释放装置CO2系统释放程序在释放前必须报警,释放时一次性释放入保护舱室。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三、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具备阻隔辐射和浸润作用,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冷却和窒息作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应用在:船舶主机;发电机组有失火危险的部位;锅炉和焚烧炉的燃烧器;加热燃油的分油设备;其他易失火的燃油设备。四、甲板泡沫灭火系统(一)甲板泡沫灭火系统基于海水与泡沫原液的混合方法分为三种类型:1.压力定比型2.线路定比型3.预混合型甲板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倍数一般不超过12:1,以便于控制泡沫的密度保证泡沫层的稳定性。泡沫不但能灭一般的火灾,对扑灭油类火更为合适,因此甲板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货油舱甲板上。(二)高膨胀泡沫系统高品质泡沫系统一般布置在机舱和货油舱的油泵间,该系统产生的泡沫量必须满足覆盖5倍于被保护处所的容积,泡沫一1m/min的速度注入最大被保护处所。泡沫的发泡倍数不超过1000倍。五、自动喷水系统装设在采用IIC的保护起居室、服务处所的船上。喷水器的动作温度在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为68~79℃;在干燥室等环境温度较高的处所,可以增加至不大于舱室顶部的最大温度30℃.喷水器所保护的额定面积应保持不少于5L/min·m²的平均出水量。六、干粉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液货船,以氮气为动力。第三节、消防员装备品的管理一、消防员装备二、配备与管理第四节、船舶危险舱室气体的测量一、可携式测量仪器简介二、可燃气体浓度的测试三、测量仪器的检查与管理第五节、应急消防泵一、公约和规范的要求固定应急消防泵应布置在机舱之外的舱室二、应急消防泵的操作步骤1.启动应急消防泵2.停止应急消防泵(一)电驱动应急消防泵操作步骤(二)柴油机驱动应急消防泵操作步骤第六节、船舶防火控制图和应急通信设备第七节、船舶消防设备的检查保养一、可携式灭火设备二、固定烟火探测报警系统三、固定式水灭火系统四、CO2灭火系统五、自动喷水系统六、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七、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八、消防员装备九、应急逃生设备十、通风和燃油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