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施工安全责任书甲方:乙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关心、爱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着想,使“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实到实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安全协议书:一、乙方进场施工前,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查看外墙吊篮使用是否安全、完备,查看安装部件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试运行是否验收合格,若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须上报项目部或要求安装公司整改,经整改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场。二、甲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但乙方班组长负责所在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对班前或作业过程中出现有安全隐患立即告知甲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安全交底和操作规程施工。三、乙方施工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自备),承担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造成的安全责任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四、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业主、甲方、监理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认真听取各方对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补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担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五、乙方负责甄别雇请的施工人员身份,不得雇佣童工、刑事犯罪人员以及身体不适合外墙施工作业的人员,负责监督雇请的施工人员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作业前禁止饮酒,施工现场及作业时禁止嬉戏打闹,禁止使用、移动与施工无关的机械设备及标志牌。乙方承担上述甄别不力监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因触犯法律法规或违反《大理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以及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事件),其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七、本安全施工责任书,甲、乙双方一经签字则具有法律效律。八、本安全施工责任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增设补充协议。甲方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乙方管理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