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实践手册院(系):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实习单位(团队):指导教师:社会实践类型:□集中实践团队□分散实践团队□个人实践共青团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制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促进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活动总则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学生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的其它实践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方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引导学生爱国、爱校、爱专业,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把青年学生真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组织领导1、,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全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校团委是组织全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协调部门。各院(系)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院(系)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并建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档案,记录学生实践内容和考核意见,以此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2、全体专(兼)职团干部要亲自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团干部外出联系社会实践活动享受出差待遇,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发放相应酬金。3、要广泛发动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教学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4、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三、主要内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暑期和课余时间,有组织地进行以科技文化服务、社会调查、生产实践、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主要形式包括:1、主题调研深入城镇、乡村、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考察和社会调查活动,从而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同时对社会和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2、科技服务活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城市(社区)、县乡的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结合所学专业,发挥技术特长,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技攻关、工程设计、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使科学技术为现实生产服务。3、文化服务活动深入城镇社区和贫困乡村,开展文化培训、科普讲座、法律宣传和咨询等活动,服务社区和乡村的两个文明建设。4、公益劳动和文明共建活动(1)立足校园,开展公益劳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学生事务等工作;(2)深入社区开展敬老助残帮困服务、特殊家庭教育服务、社区事务服务、社区公益事业服务等活动;(3)与厂矿、企业、部队、科研院所、乡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开展其它形式的文明共建活动。四、组织形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具体实施由校团委牵头,由各院(系)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与有关单位联系,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每个院(系)至少要有一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假期,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团队和各院(系)单独组织团队活动。2、学生个人平时或假期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3、课余时间组织开展的志愿者社区援助等活动。4、其它集中或分散的实践活动。五、基本要求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本着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平时和假期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无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原则。2、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都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1个学分为在校学生的必修学分,不能用选修学分来代替。根据我校具体情况,除平时的活动外,要求研究生、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40学时),可以累计。另外,我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志愿活动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六、考核和表彰1、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社会实践是每个学生必须参加的实践教学内容之一,要认真进行考核。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考评一次,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要如实填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手册》,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活动接收单位填写证明或鉴定意见,个人写出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总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依据社会实践手册、个人总结及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无任何证明或鉴定意见者,原则上不予登记。(2)学生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7天(40学时),时间不足者,原则上不予登记。(3)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应根据实践学生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实践表现及贡献等情况综合评定,以“优秀”、“合格”、“不合格”记分,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以后社会实践,直至合格。(4)社会实践考核由团支部给出初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指导教师、辅导员参照成绩测评标准给出成绩,并报所在院(系)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审核,由活动办公室收集汇总,报校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学生成绩记入学籍档案。(5)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测评时间为每年假期开学后第二周至第三周。(6)社会实践成绩合格以上者将计入大学生素质拓展网和《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并由教务处给予相应的学分。2、社会实践活动的表彰及奖励每年寒、暑期开学后,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1)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表彰名单由各院(系)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名,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2)省、市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中选拔产生。获得省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荣誉称号者,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申请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单项奖。(3)校级及校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指导教师的表彰,由各院(系)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报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4)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单位的产生,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评定。七、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1、为了保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创收或争取社会的支持来解决部分经费。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由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3、社会实践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日常开支、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表彰、带队及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生活补助等方面。4、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应全部用于学生实践活动,不得挪作他用。5、经费应根据社会实践的人数、项目等从俭使用。八、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深化工作1、要大力加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的宣传。校园网、校报、校广播台等校内媒体,在特定时间内,要开辟《社会实践活动专栏》或专题节目。各级团学组织也要利用墙报、板报等形式,对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每年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专门成立通讯组,负责通讯报道和编写活动简报等工作。各院(系)也要设通讯员报道本院(系)的活动情况。2、为扩大和深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在组织搞好成绩考评的基础上,学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还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交流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览、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地向前发展。3、校团委要及时认真全面地做好全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按时报送省、中央团组织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团委和教务处。社会实践计划包括实践时间、地点、实践方式、内容和进程。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实践记录之一:时间:年月日之二:时间:年月日之三:时间:年月日之四:时间:年月日之五:时间:年月日之六:时间:年月日之七:时间:年月日之八:时间:年月日之九:时间:年月日之十:时间:年月日之十一:时间:年月日之十二:时间:年月日之十三:时间:年月日之十四:时间:年月日社会实践报告包括实践过程、收获、心得体会,手写,字迹清晰,2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