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特拟定以下制度:一、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在国旗下进行教育)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二、严格落实学校门口路段安全值勤制度。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学校一名领导、校警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勤记录。三、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政教处牵头,保卫室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四、学校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六、非寄宿而步行回家的学生,同村要组织好路队,选好路队长,确保路上安全。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七、学生乘坐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八、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九、学校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教育和协助司机正常工作,制止司机违规操作。十、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十一、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十二、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