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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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的关系——从学校课程的视角《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国家培训九年级分册主编、复旦大学高国希2018.5.8•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蔡元培习近平•将影响一代青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知识、锤炼高尚品格,打下成长成才的基础•一、“道德”与“法治”•二、作为学校德育课程的“道德与法治”•三、两者在学校教学的核心指向•四、教学实施建议一、“道德”与“法治”•道德vs法律•人治vs法治•德治vs法治•法制vs法治(legalsystemvsruleoflaw)16:10道德•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价值形态,它是人们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进行社会调节的规范手段和人类自我完善的实践精神。16:10•(1)规范手段: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进行社会调节•(2)实践精神:人类自我完善工具意义上的,手段精神层面上的,目的法律•由国家制定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通过利益调整实现某种社会目标(价值)。•法的价值:•秩序、效益、自由、平等、人权、正义•Law,atitsveryfoundation,isconceivedandderivedfromvalues.Thesevaluesaresuchasinformandunderpinarationalandfairexpectationofhowpowershouldbeorganied,exercisedandcontrolledataprivateandpubliclevel.——JamesAllsop法治•亚里士多德:•“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良法之治•十八届四中全会:“良法是善治之前提。”16:10善治(GoodGovernance):•(1)合法性: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同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2)法治:即法律成为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透明性:政治信息的公开性;(4)责任性(accountability,问责制):人们特别是政府官员应当对自己的政治行为负责并有责任追究机制;16:10•(5)回应:公共管理人员和机构须对公民要求做出及时而负责的反应;•(7)参与:公民及公民社会组织对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8)稳定:意味着和平、秩序、团结等;•(9)廉洁:主要指官员清廉,政府廉价;•(6)有效: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能;•(10)公正:指不同性别、阶层、种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权利上的平等。•全面深化改革带来了社会大转型•但社会转型并不会自动地成功转向一个现代文明秩序。•建构的是一个有中国文化性格的现代法治秩序。•德治价值的展开,维系社会成员对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认同•法治秩序的建构,形塑社会交往对规则之治的接受。•在中国的语境中,现代化即是“民富国强”,它的内涵主要是经济和物质的指标,而价值体系和制度安排则容易被抽离。•人生到这个世界上,起初还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这样一个“类”的存在,这是人的第一次诞生。从自然人到社会人,人还需要“赢得第二次诞生”,成为真正的、社会化的人,这就是“成为人”。第二次诞生真正成为人,“并以此确认第一次生命的意义”。这个成为人的过程,就是心智的成长、品德的养成•费尔南多萨瓦特尔:《教育的价值》,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一个现代国家,要求它的全体公民关心和参与国家事务和政治活动。一言以蔽之,那些先进的现代制度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现代品质。”英格尔斯16:10•自然法学派则明确认为法律必须以道德为基础。法律只有满足道德或者正义的一定条件,才能称为良法。•代表作: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现代社会意义的法律与道德关系,始于英国边沁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边沁力图“确定法律应当怎样”,作为“审查性”的“立法艺术”,写给立法学家们,让他们知道,立法的基本原则是要符合道德的要求,“一切法律所具有的一般目的,是增长社会幸福的总和”,因而首先要尽可能排除损害这种幸福的立法。“立法艺术教导的是组成一个共同体的人群如何可以依凭立法者提供的动机,被驱使来按照总体上说最有利于整个共同体幸福的方式行事。”成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良法的现代回应。•国家治理不仅应从法治的角度进行评价,还涉及从价值角度对治理现代化进行评价问题;不仅评价治理结果,而且更要评价治理程序的正当性。•“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在人的生活即自由的生活面前是退缩的”——马克思全集1-P.72•法只能为自由而限制自由16:10罗尔斯•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品性。•法律和制度,无论它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如果是不公正的,则必须改革或废除。16:10•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自由不受政治交易的支配,也不受制于社会利益的算计。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品性,真理和正义是决不妥协的。•Thereforeinajustsocietythelibertiesofequalcitizenshiparetakenassettled;therightssecuredbyjusticearenotsubjecttopoliticalbargainingortothecalculusofsocialinterests.16:10•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甚至是以整个社会福利的名义亦不能凌驾其上。因此,正义否认使某人失去自由会因为别人享有更大的利益就成为正当的。它不允许以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为代价以使更多的人享受更大的利益。•Eachpersonpossessesaninviolabilityfoundedonjusticethateventhewelfareofsocietyasawholecannotoverride.Justicedeniesthatthelossoffreedomforsomeismaderightbyagreatergoodsharedbyothers.Itdoesnotallowthatthesacrificesimposedonafewareoutweighedbythelargersumofadvantagesenjoyedbymany.•道德所仰仗的是人的内心的良知。通常情况下,道德是先行于法律的,法律常常是对一些基本道德原则的确认。是否永远都是法律似有道德?是否存在法律塑造道德的可能?•法律制度相对完善的话,道德秩序容易被保护。•既然公认的社会道德对社会是必需的,那么社会就有权力运用法律保护社会的公共道德•道德问题的解决是不能一劳永逸地求助于法律来完成的,道德对人的目的意义,绝不止于单纯的行为规范和协调,更在于对人性的提升。•法律由人“不得不”而不是“自觉”遵守的时候,法律只能是“纸面上的法律”,守法精神则蜕化为避法精神。只有将纸上的法律变成人们心中的道德律,外在的法律规范才能变成内在的行为准则。•法律权威来自哪里?•一类来自法律外部,另一类则来自法律自身,前一种被称为法律的外在权威,后一种则被称为法律的内在权威。法律的外在权威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和社会压力来建立和维护。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通过监狱、法庭、军队、警察等物质形态所体现出的国家暴力,这是法律权威存在的制度基础。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违反法律的行为得不到惩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就得不到贯彻和保障,法律权威只能是一句空话。•德沃金:法律是根据一种价值判断形成的,这就是道德。法律越贴近道德,它就越贴近正义,法律的正当性就根植于法律的道德权威。法律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原则。法律原则是公平、正义或某种其他道德维度的要求,是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政治道德原则在法律中的具体化。•“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伯尔曼•“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表达了:法律被信仰之后才具有真正的权威。一个国家的公民是否具有完整的法律信仰是其法律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心理基础。1,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德治在现代社会不可能是独立于法治之外的替代方案。•现代社会的特征是公共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契约性、制度化,不同于传统自然经济社会的狭隘的土地上和有限的范围内熟人社会的天然纽带作为关系调节。2,法治必须与德治结合。•一是在学理上,道德与法律的内在关联如何?在当代中国社会,法治与德治,其内涵是什么?•二是在顶层设计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法治和德治之间如何协同作用?以及两者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道德和核心价值观,要成为立法的原则、精神和灵魂,道德涵养法治社会;同时,通过法治,通过制度,对社会道德的维护保障作用。•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中法治和德治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何吸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如何处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传统观念的关系?法治与德治在社会系统的具体落实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三)法治中国与传统文化背景——礼治:德与法统一体中国是个伦理的国度,注重“德”,以伦理作为人的本质。“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在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上,以群为重。儒家倡导“家国同构”的价值观念,以孝为先、由孝而敬,注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体成长过程。“德”、“群”的理念要落到实处,需要以制度作保障,先秦儒家所认可的制度就是“礼”“礼”所表征的是人伦秩序、等级制度和社会规范。伦理成了法律的依据,成了权力的正当性的来源。德与法,结合为一,通过“礼”表达出来。豐禮•礼是维护社会差异和分化,区别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维持儒家所期望的社会秩序。“仁”是“礼”的实质,道德完善和群体利益的实现是“礼”的目标。•乐以音律节奏让人同“情”,上下“和”,是“同”。以礼为制,注重礼乐教化。•刑法是不得已而为之,防坏人•利:法律有道德的价值基础,有礼仪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与行政配合价值观的执行,有“乐”进行教化。•弊: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往往受到人情的影响。•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yōu)。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孝”的观念,孝是应该的,现在如何孝,如何体现?在现在社会“忠孝节义”、“仁义礼智”怎么体现?在曲阜孔子研究院体现在行为、思维方式上是“很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影响非常大。是非、美丑、好坏等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是传统文化的。比如“人权”问题,现在很多西方国家都废除死刑,这个拿到中国来“公投”,很多中国老百姓会不赞成。杀人偿命,罪大恶极,杀了人,不判死刑,这个说不过去。跟希腊总理说,你们的“民主”就是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是你们的传统。我们有我们的传统。•“自由、民主、人权、公平、正义等这些价值观念都不是抽象的,都是有具体的社会政治内容的,也是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习近平2.17讲话•“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习近平2.17讲话16:10•马克思:“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选集3-305),•这说明了权利的阶段性、可行性。•要想长期维护国民的尊严、自由和其他基本权利,所有的国民需要拥有一种共同的秩序。•这种秩序不能单靠宪法和法律来确立,它也需要每个人负责任地行事。•忽略了义务,我们的权利将无法长期得到保证;•没有美德,任何一种自由公民的社会都无法长期维持下去;•而如果缺乏教育的现象长期持续下去,就不会再有美德。二、作为学校德育课程的道德与法治(一)课程性质•政治课是怎样的课•政治学科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课程功能•斯宾塞:一个记住规则的头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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