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2.1什么是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房屋或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对将被下一工序所封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基坑、基槽的验收。在地基加固处理(包括加垫层、换土、夯实、固结处理和打桩等)以前,对开挖平整以后的基坑、基槽的土质和承载力进行检查验收。2.地基工程的验收。在建造基础以前,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地基加固处理以后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3.基础工程的验收。对吊顶骨架与间隔墙骨架、给排水、燃气管道、电气管线、通风道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验收。在基槽回填土以前,对基础工程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4.钢筋等工程的验收。在灌筑混凝土以前,在覆盖屋面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板勾缝以前,对钢筋骨架、管线、部件、预埋件等的数量、尺寸偏差、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进行验收。5.承重结构工程验收。在地面、墙面、屋面、顶棚等装修工程施工以前,对承重构件(包括墙、柱、梁、板、屋架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6.防水工程的验收。对钢筋骨架、管线、部件、预埋件等的数量、尺寸偏差、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进行验收。在覆盖屋面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板勾缝以前,在灌筑混凝土以前,对油毡或其他防水材料的质量、层数、作法或空腔防水构造等进行的检查验收。7.装修与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在内外填充墙和顶棚等装修工程施工以前,对吊顶骨架与间隔墙骨架、给排水、燃气管道、电气管线、通风道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须由施工单位准备好自检记录,就是要有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还要签字认同。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2如何进行天然地基基础的验槽当基坑(槽)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组织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共同检查坑底土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是否存在填井、填塘、暗沟、墓穴等不良情况,这称为验槽。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2.2.1验槽的程序1.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质监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2.2.2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2.2.3验槽前的准备工作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的资料;6.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2.2.4无法验槽或推迟验槽的情况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不符;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2.2.5验槽的主要内容1.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5)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6)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7)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8)当施工揭露的岩土条件与勘察报告有较大差别或者验槽人员认为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勘察工作。2.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的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1)地基土层是否达到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主要由勘察人员负责;2)基础深度是否达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3)验证地质报告,有不相符的情况下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4)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搅动;5)有无其他影响基础施工质量的因素(如基坑放坡是否合适,有无塌方)。2.2.6验槽的方法1.验槽的方法以观察为主,辅以夯、拍或轻便勘探。1)观察验槽(1)检查基坑(槽)的位置、断面尺寸、标高和边坡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图2.2.6-1。(2)检查槽底是否已挖至老土层(地基持力层)上,是否继续下挖或进行处理。(3)对整个槽底土进行全面观察: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土的坚硬程度是否均匀一致,有无局部过软或过硬;土的含水量情况,有无过干过湿;在槽底行走或夯拍,有无振颤现象或空穴声音等。观察验槽应重点注意柱基、墙角、承重墙下受力较大的部位。仔细观察基底土的结构、孔隙、湿度、含有物等,并与设计勘察资料相比较,确定是否已挖到设计的土层。对于可疑之处应局部下挖检查,如图2.2.6-2。图2.2.6-1拉线检查图2.2.6-2挖掘探查2)夯、拍验槽夯、拍验槽是用木夯、蛙式打夯机或其他施工工具对干燥的基坑进行夯、拍(对潮湿和软土地基不宜夯、拍,以免破坏基底土层),从夯、拍声音判断土中是否存在土洞或墓穴。对可疑迹象,应用轻便勘探仪进一步调查。3)轻便勘探验槽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2.轻便勘探验槽是用钎探、轻便动力触探、手摇小螺纹钻、洛阳铲等对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的土层进行勘探,或对上述观察、夯或拍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探查,如图2.2.6-3~图2.2.6-6。图2.2.6-3地基钎探施工现场图2.2.6-4基坑底层基土质量钎探检查图2.2.6-5轻、重型动力触探仪图2.2.6-6动力、静力触探一体履带车系统3.钎探的目的是为了探明基底的基础持力层内有无坟坑、墓穴、防空洞、以及土质不均匀等情况,在建筑工程开槽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钎探,并应做好记录,钎探记录包括钎探点平面布置图和钎探记录表,钎探记录应有钎探结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钎探点平面布置图应与实际基槽(坑)相一致,应标出方向及基槽(坑)各轴线,各轴线号要与设计基础图相一致;2)钎探点的布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3)钎探平面布置图上各点应与现场各钎探点一一对应,不得有误;图上各点应沿基槽(坑)方向按顺序编号,并将距槽边的尺寸、布点形式详细标注在图上;4)钎探记录表中各步锤数应为现场实际打钎的锤击数,钎探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钎探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5)地基需作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的尺寸、标高、轴线位置等情况详细标注到钎探平面图中,并应有处理情况的检查验收记录。注意:当持力层下埋有下卧砂层而承压水头高于基底时,则不宜进行钎探,以免造成涌砂。2.2.7局部不良地基的处理方法不良地基处理方法应由勘察、设计提出或核准,有书面方案。1.验槽时,基槽内常有填土出现,处理时,应根据填土的范围、厚度和周围岩土性质分别对待。1)当填土面积、厚度较大时,一般不建议用灰土进行局部处理,尤其是周围岩土的力学性质较差时,因灰土的力学性质与周围岩土的力学性质差异太大,极易引起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而对建筑物造成损坏(具体情况,可根据与灰土垫层处于同一位置的岩土的压缩特性、建筑物的抗变形能力等通过计算沉降量确定。灰土的压缩模量可取Es=30MPa)。此时,宜用砂石、碎石垫层等柔性垫层或素填土进行处理;或在局部用灰土处理后,再全部作300至500厚的相同材料的垫层进行处理。2)基槽内有小面积、且深度不大的填土时,可用灰土或素土进行处理。2.当基槽内有水井时,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把填土清到底并逐步放台处理。对于废弃的水井,可以对主要压缩层内采用换土处理后用过梁跨过;仍可使用或仍需使用的水井,且水位变化幅度在坚硬岩土层内时,可用加大基础面积、改变局部基础形式的方法,用梁跨过。3.对于扰动土,无论是被压密的还是已被剪切坡坏的(俗称橡皮土),均应全部清除,用换填法进行处理。4.对经过长时间压密的老路基应全部清除,老建(构)筑物的三七灰土基础、毛石基础及坚硬垫层,原则上应全部清除,若不能全部清除的,按土岩组合地基处理。5.当机械施工时,对硬塑——坚硬状松散粘性土和粗粒土,应预留300mm左右用人工开挖,对含水量较高(可塑以下)的粘性土和粉土,应最少预留500mm用人工开挖,严禁基槽土被扰动。6.冬季施工,当基槽施工完毕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的,本地区应虚铺200~400mm厚的粘性土以防被冻。若出现基槽岩土被冻的情况,所有冻土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7.被雨、雪及其它水浸泡的粘性土地基,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8.基底为粘性土时,应禁被曝晒。若因被曝晒而龟裂的槽底岩土,应全部清除。9.若在安全距离之内有老建筑物,当未采取支护措施时,基槽应分段施工。2.3如何进行桩基验收2.3.1桩基工程的验收程序1.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2.建设单位收到《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并通过了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审查,形成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