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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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几起重特大事故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2004年下半年以来,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社会上产生很坏的影响。2004年9月23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发电厂在新建的燃气锅炉调试过程中发生煤气爆炸,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2005年2月9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召欣冶金有限公司发生炉底烧穿事故,10人死亡,6人受伤;2005年2月22日,湖北省大冶市华鑫实业有限公司一名看料工检查储料时因煤气中毒坠入料仓,同班3名工人因盲目施救先后中毒坠入料仓,共造成4人死亡。此外,江西省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月投入试生产的4号高炉未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有关规定,设计有缺陷,施工质量有问题,在2004年2月出现炉温异常上涨、炉皮多处开裂和煤气泄漏等问题,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督办下,现正停炉整改。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这暴露了在原材料价格上涨,钢铁产品需求旺盛的形势下,一些冶炼加工企业片面追究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职工技术素质差,应急处理能力低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对冶炼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加大安全投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克服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思想,防止突击冒进的生产行为。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对于联合作业、承包作业的,要明确发包人、承包人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四、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新进厂工人、转岗工人、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五、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冶炼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的监督管理,对未进行初步设计安全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对未制订并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不得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对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六、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于已发生的事故,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跟踪检查责任人员处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企业都要以事故为戒,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辽宁抚顺一炼铁高炉爆炸一人死亡一人桌下逃生2001年12月3日晚7时30分左右,当直径5米多、高20余米的高炉突然倒塌时,惊恐已极的两名工人夺路而逃。其中的一个人由于躲在桌子底下幸运地逃脱了这场灾难,而另一名工人则逃避不及不幸丧生。后经证实,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该厂2号炼铁高炉突发爆炸并已倒塌。4日上午11时许,闻讯赶到事故现场的记者看见,位于厂区主干道的2号高炉上半端已崩塌,炉底一片砖石碎块。高炉附近直径1米多的风、气管线被砸折。现场有数十名工人已在清运砖块、焊接管线。一位姓张的工人告诉记者,2号高炉属炼铁加热炉,建于50年代初。该高炉炉底直径有5米多长,高20余米,价值数千万元。有关人士估计,此次高炉倒塌造成的损失估计将超过1亿元人民币。爆炸发生时,由于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时间,高炉附近工人较少。记者了解到,辽宁省、抚顺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已于今天上午前往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调查了解事故情况。新抚钢是一家抚顺市属大型国有钢铁企业,有工人数万人。据悉,高炉发生爆炸导致倒塌,这在新抚钢1958年建厂以来还是第一次。甘肃西脉公司铅冶炼厂“9•9”喷炉灼烫事故2007年9月9日,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脉公司)矿冶分公司铅冶炼厂在粗铅冶炼建设项目试生产调试期间,发生一起喷炉灼烫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事故经过西脉公司铅冶炼厂,是2006年4月开工建设的一条年产1.25万吨粗铅的生产线。该建设项目采用富氧顶吹熔炼工艺,属熔池熔炼,其反应区位于渣层。富氧顶吹熔炼炉和喷枪是该工艺的两个核心设备。精矿、熔剂、燃料和富氧空气连续加入炉内,富氧空气输送喷枪头部沉没于渣中,气泡从熔体中逸出形成的烟气通过烟道进入制酸系统。产出的粗铅和富铅渣通过炉体下部的放铅口和放渣口间断放出。事故发生前,该装置尚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9月9日凌晨在试车中曾从加料口喷出炉渣,将加料皮带烧坏。6时20分,采用人工加料。8时35分,调试现场指挥打开观察孔观察炉内,之后指挥控制工下枪,并在观察富氧空气输送喷枪架刻度后,再次指挥控制工下枪,随后又一次观察喷枪刻度,并给出提枪信号,喷枪尚未动作,即从加料口喷出一股白烟,此时,10余吨温度高达1150℃的炉渣将炉顶盖掀开,直接喷向控制室方向,摧毁了控制室及设施,造成现场9人中6人当场死亡,3人从三楼跳窗坠地重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炉渣喷出控制室后,将距炉体47米的原料厂房玻璃击碎,造成其他人员受伤。本次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富氧顶吹熔炼炉处于不正常的过氧化状态,炉渣中四氧化三铁达到正常值的3.3倍,粘度增大。现场指挥错误指挥两次下枪,未断风、断氧,使进入熔体的气体和产生的烟气无法顺利排出。炉内产生大量“泡沫渣”,气体带动熔体迅速上涨,造成熔体急剧膨胀,高温的熔体及气流瞬间将炉顶盖掀开高速喷出,引发了事故。间接原因1、事发富氧顶吹熔炼炉的操作和控制能力不足。富氧顶吹熔炼工艺的核心设备(顶吹炉和喷枪),是由没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也未经工业试验。事故发生前,存在空气和氧量控制不准确、停料后长时间空吹等错误操作,出现问题又未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2、试生产条件不具备。没有经过系统试车,在不具备试生产的条件下盲目组织试生产,现场的空气流量计、油流量计等均不能正常使用,仅依靠阀门开度控制参数。3、项目建设把关不严。没有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设计生产线,没有委托监理单位对生产线建设和设备安装进行有效监理。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委托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时,必须认真审查其相应资质条件,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2、强化设计源头管理。设计单位应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务,工程设计应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严禁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设计业务,或将已承接的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设计完成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3、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施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报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暂停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主动提请发包单位进行验收。4、完善试生产条件。投料试生产前,要确保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隐患已经整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要进行单体试车和负荷试车。要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实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密组织,科学指挥,防范试生产期间出现群死群伤的事故山东魏桥创业集团“8•19”铝液外溢爆炸事故分析2007年8月19日,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境内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下属的铝母线铸造分厂发生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6人死亡、59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665万元。事故经过2007年8月19日16时,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所属铝母线铸造分厂生产乙班接班生产,首先由1号40吨混合炉向1号铝母线铸造机供铝液生产铝母线,因铝母线铸造机的结晶器漏铝,岗位工人堵住混合炉炉眼后停止铸造工作。19时左右,混合炉向2号普通铝锭铸造机供铝液生产普通铝锭,至19时45分左右,混合炉的炉眼铝液流量异常增大、出现跑铝,铝液溢出流槽流到地面,部分铝液进入1号普通铝锭铸造机分配器南侧的循环冷却水回水坑内,熔融铝液与水发生反应形成大量水蒸汽,体积急剧膨胀,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中,能量大量聚集无法释放,约20时10分发生剧烈爆炸。1号普通铝锭铸造机头部由西向东向上翻折。原铸造机头部下方地面形成9m×7m×1.9m的爆炸冲击坑。事故造成16人死亡、59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厂房东区8跨顶盖板全部塌落,中间5跨的钢屋架完全严重扭曲变形且倒塌,南北两侧墙体全部倒塌,东侧办公室门窗全部损毁。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当班生产时,1号混合炉放铝口炉眼砖内套(材质为炭化硅)缺失,导致炉眼变大、铝液失控后,大量熔融铝液溢出溜槽,流入1号普通铝锭铸造机分配器南侧的循环冷却水回水坑,在相对密闭空间内,熔融铝液遇水产生大量蒸汽,压力急剧升高,能量聚集发生爆炸。间接原因1、设计图纸存在重大缺陷。铸造机循环水回水系统设计违反了排水而不存水的原则。该厂铸造车间回水管铺设角度过小,静态时管内余水达到管径的三分之一,回水坑内水深约0.92米,循环水运行时回水坑内水深约1.28米,常规设计应不大于0.2米。上述情况的存在造成铝液流出后与大量冷却水接触发生爆炸。2、作业现场布局不合理。将1号铸造机北侧和2号铸造机南侧的回水坑坑面用30cm混凝土浇铸封死,导致大量铝液与水接触后产生的水蒸汽无法释放,压力急剧升高,能量大量聚集发生爆炸;厂房东区原设计为三条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生产线,现场实际安装了两条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生产线和两条铝母线铸造机生产线。现场通道变窄,事故发生时影响现场人员撤离。3、现场应急处置不当。该厂应急预案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如炉眼砖发生漏铝,在短时间处理不好,应及时撤离现场”。而当班人员发现漏铝后,二十分钟左右未处理好,当班人员不但未撤离,反而有更多人员进入,是扩大事故伤亡的重要原因。4、安全管理不到位。工厂制定的部分工艺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履行审核和批准程序,也无发布和实施日期,且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如放铝口操作未对控流、放流和巡视检查作出规定。5、应急工作不落实。工厂制定的应急预案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缺失,可操作性差。无应急报告程序、联络方式、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要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按规定履行立项申请、审批、审查等各项程序;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切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检查熔融金属重包的吊具、内衬是否完整,各类冶金炉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爆炸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要检查熔融金属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关键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落实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安全职责,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炉、熔融金属重包倾覆、压力容器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重大险情或事故,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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