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时间:2010-08-30来源:工信委为了充分发挥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西安市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行动方案》、《西安市加快工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0〕248号),制定《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要求(一)申报对象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及项目实施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二)申报企业具有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申报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省、市规定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四)申报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六)申报项目需经过相关工业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以下几种情况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考虑列入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一)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况的。(二)项目承担单位将同一项目(包括内容相近的项目)同时向市级相关部门申报的。(三)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数量超过两项(含两项)的。(四)项目承担单位自2007年以来列入西安市相关部门财政资金扶持计划,项目无特殊原因未按时验收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二、扶持重点围绕《西安市加快工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确定的八大优势产业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2010年,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十一个项目专题。具体内容如下:(一)装备制造业项目专题重点扶持汽车、航空、航天、兵器、输配电、专用通用设备等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2、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发展前景广阔,对产业提升及行业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3、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资产负责率60%以下。(二)原材料与消费品制造业项目专题重点扶持化工、建材、轻工、食品饮料、纺织等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以自筹资金为主的项目必须为2010年底前完工的项目。2、以贷款为主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在建项目。3、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企业技术进步项目专题一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2、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录。3、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带动作用、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二是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扶持重点:1、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扶持对行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对促进可持续发展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产品和成套设备;具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及商品化;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开发活动,包括改进工艺、完善检测手段、采用和制定新的先进产品标准;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获得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的企业申报项目;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发,提高产品工艺技术水平,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重大装备首台(套)。2、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系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集成度高、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3、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扶持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西安市创新型工业企业建设。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2、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企业必须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西安市创新型工业企业。3、申报项目符合我市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建设期不超过两年。申报材料要求:1、申报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报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1:编写提纲)。2、填写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表4);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表5)。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企业(机构)法人执照复印件;专业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金筹措的有关证明。5、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6、分类项目企业需另行提供的资料: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提供专家论证报告;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提供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开发的证明材料;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提供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文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提供购买研发设备仪器清单以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四)信息产业项目专题重点扶持电子信息产业及软件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营取得良好经营业绩二年以上。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化条件好,具备市场竞争力。3、软件类项目必须提供软件产品登记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评测报告等材料。(五)黄金及有色行业项目专题重点扶持黄金、有色等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关于黄金、有色行业的产业政策。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3、项目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对黄金、有色行业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六)工业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题重点扶持工业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必须为规模以上;能源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开展能源审计。2、申报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技术成熟,节能率在10%以上;投产后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申报材料要求除满足本指南中的第六条外,还需提交企业上年度能源消耗统计报表、项目节能效果评估报告或认定证明等材料。(七)二环内及二环沿线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专题重点扶持二环内及二环沿线工业企业实施的搬迁改造项目。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我市整体工业布局规划;符合政府主导性和引导性搬迁改造要求;项目为在建项目。2、搬迁企业能够按照相关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八)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项目专题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开展符合“专、精、特、新”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为汽车、专用通用设备等工业八大优势产业提供配套的项目;区县特色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规模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2、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万元;2011年底前完成,建设期不超过两年的在建项目。(九)水、电、气等要素生产企业项目专题重点扶持水、电、气等要素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建设。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必须为规模以上,且连续三年产值和销售收入为正增长。2、申报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十)中小企业上市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题扶持重点:重点扶持拟上市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建设。申报条件:申报拟上市中小企业投资项目,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有上市计划(境内外均可),并且已在市级工业主管部门备案。2、项目的实施可以迅速扩大企业产能,明显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3、以自筹资金完成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以银行贷款完成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4、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应在2011年底前竣工投产达效。申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体系及人才培训项目建设,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2、申报项目单位必须有明确为中小企业服务具体可行的方案和计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质量服务能力,较强的组织社会资源能力,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服务收费合理,有较突出的服务业绩和较强的影响力。3、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须具备西安市中小企业特约服务机构资格,从事服务业务两年以上,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可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对所服务中小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品牌创造力等有较强的支撑作用。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拟上市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按本指南中的第五条要求办理。申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体系及人才培训项目建设,按如下要求办理:1、服务机构概况(如创业园、创业基地面积大小、租金优惠程度、提供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等情况;服务机构专家力量、配套设施等)。2、近两年来服务工作开展情况。3、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行业资格证书。4、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必须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自建的要有合法的用地手续,租赁的要有租赁合同。5、2009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6、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十一)工业发展环境建设项目专题重点扶持研究分析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项目;“十二五”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研究课题项目;2010年度超百亿元企业和规模以下跃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项目。三、扶持方式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分为项目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入三种。1、贷款贴息: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设备投资、产业链延伸等固定资产投资类重点项目,已取得银行贷款的,优先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扶持。2、以奖代补: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业投资、技术创新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企业和项目,根据其所属产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明确标准,实施以奖代补。3、股权投入:对注册地、纳税地在我市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规模扩张类企业优先采用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扶持。扶持方式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申报企业在“关于申报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报告”(附件1)中必须明确申请使用以上哪种扶持方式(可同时申请两种方式)。四、申报程序(一)按照属地原则,项目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经其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二)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内企业的项目,通过其所在辖区管委会初审后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三)市属企业通过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四)中、省属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直接报送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并抄送所在辖区工业主管部门。五、申报时间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六、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报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1)。(二)填写2010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及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表1)、工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二)和工业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表3)。(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