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学前儿童游戏的分类目录•一、根据儿童发展的分类法•二、根据游戏活动的分类法一、根据儿童发展的分类法以儿童生长发育中出现明显的重要变化为分界线,以儿童年龄发展特征为依据,来划分儿童游戏的类型,这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游戏分类方法,是以儿童发展阶段为参照系统的分类方法。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使用游戏材料的方式不同,游戏的类型也不同。(一)认知的分类1感觉运动游戏2象征性游戏3结构游戏4规则游戏1感觉运动游戏(练习性游戏)•感觉运动游戏是儿童最早出现的一种游戏形式,一般处于从儿童出生到2岁这一阶段。儿童主要是通过感知和动作来认识环境、与人交往的,他们的游戏最初是通过自己的身体作为游戏的中心,逐渐地会摆弄与操作具体物体,并不断反复练习已有动作,从简单的、重复的练习中,尝试发现、探索新的动作,从而使自身获得发展。在反复的成功的摆弄和练习中,获得愉快的体验。游戏的驱力就是获得“机能性的快乐”、“动”即快乐。该游戏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徒手游戏或重复的操作物体的游戏。2象征性游戏•象征性游戏是2~7岁学前儿童最典型的游戏形式。象征即用具体的事物表现某种特殊意义,游戏中出现了象征物或替代物,儿童把一种东西当做另一种东西来使用即“以物代物”、把自己假装成另一个人即“以人代人”,是象征的表现形式。游戏中的主要特征是模仿和想象,角色游戏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通过象征性游戏,儿童可以脱离当前对实物的知觉,以象征代替实物并学会用语言符号进行思维,体现着儿童认知发展的水平。3结构游戏•结构游戏是儿童利用各种不同的结构材料来建构、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物体的活动。它是游戏活动向非游戏活动的过渡,前期带有象征性,后期逐渐成为一种智力活动。4规则游戏•规则游戏是7~11岁的儿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带有竞赛性质的游戏,参加游戏的儿童必须在两人以上。(二)社会性的分类•美国学者帕顿从儿童社会行为发展的角度,把游戏分为以下六种:•1偶然的行为•2旁观•3独自游戏•4平行游戏•5联合游戏•6合作游戏1偶然的行为•又称无所事事•儿童不是在玩,而是注视着身边突然发生的使他感兴趣的事情,或摆弄自己的身体,或从椅子上爬上爬下,到处乱转,或是坐在一个地方东张西望。2旁观•又称游戏的旁观者•儿童大部分时间是在看其他儿童玩,听他们谈话,或向他们提问题,但并没有表示出要参加游戏。只是明确地观察、注视某几个儿童或群体的游戏,对所发生的一切都心中有数。•3独自游戏•又称单独的游戏•儿童独自一个人在玩玩具,所使用的玩具与周围其他儿童的不同。他只专注于自己的活动,不管别人在做什么,也没有作出接近其他儿童的尝试4平行游戏儿童仍然是独自在玩,但他所玩的玩具同周围儿童所玩的玩具是类似的,他在同伴旁边玩,而不是与同伴一起玩。5联合游戏儿童仍以自己的兴趣为中心,但开始有较大的兴趣与其他儿童一起玩,同处于一个集体之中开展游戏,时常发生许多如借还玩具、短暂交谈的行为,但还没有建立共同目标。儿童个人的兴趣还不属于集体,做自己愿做的事情。6合作游戏儿童以集体共同目标为中心,在游戏中相互合作并努力达到目的。游戏中有明确的分工、合作及规则意识,有一到两个游戏的领导者。(三)情绪体验的分类•比勒根据儿童在游戏中的不同体验形式,将游戏分为四大类:•1机能性游戏2想象性游戏3接受性游戏4制作性游戏1机能性游戏•机能性游戏是一种在身体运动本身看到产生快感的游戏。婴儿期的游戏多属于这种游戏,三四岁以后完全消失。•如动手脚、伸舌头、上下楼梯、捉迷藏等。2想象性游戏•想象性游戏也称模拟游戏,指利用玩具来模仿各种人和事物的游戏,一般从2岁左右开始,随年龄的增加而逐渐增多。•如烧饭、木偶戏等游戏。3接受性游戏•通过听童话故事、看画册、听音乐等以理解为主的游戏。儿童处于被动地位愉快地欣赏所见所闻的游戏。4制作性游戏•儿童用积木、黏土等主动地进行创造并欣赏结果的游戏。从2岁开始,5岁左右较多。如搭积木、折纸、玩沙、绘画、泥工等。(四)根据游戏发展理论进行的分类•1探索性活动•开始于婴儿早期并持续终身,当个体面临新的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时出现。虽然探索活动的模式会有所改变,花费的时间会因经验的积累而下降,但这一活动贯穿一生。•2感觉运动/练习性游戏•开始于出生后的4~6月,延续至婴儿、幼儿期的最初的游戏形式。以后继续发展,每当需要掌握新的技能(如打球等)时,就会有这种练习。3假装/象征性游戏•在将近1岁时出现,于幼儿期达到明显的高峰。虽然小学儿童仍有明显的象征性游戏(特别在非公众场合——家中或校外户外活动场中),但游戏的性质变得“小型化”——用纸偶、玩具兵等小物件来替代游戏者本人;变得“抽象化”——用观念和语言来替代身体的行为;变得更“社会化”——游戏有了新的定义和喻义(如表演“滑稽短剧”)。4规则游戏•开始于婴儿参与成人发起的嬉戏活动,以后在幼儿自发的社会性游戏中出现了规则游戏的雏形。幼儿期有一些通常由成人发起的简单的规则游戏。学龄初期规则游戏的数量和复杂性不断发展,至小学中期达到高峰,然后发生类似象征性游戏的演化:变得“小型化”——进入桌面游戏;变得“抽象化”——出现纸笔游戏或猜谜游戏;变得“社会化”——出现运动竞赛和其他一些有正规规则的游戏。5结构游戏•当感觉运动/练习性游戏开始衰退、象征性游戏开始减少时,综合了操作性和象征性因素的结构游戏逐渐成为主要的游戏形式。小年龄儿童的结构游戏较多地反映具体的事物(如“房子”等),年长些的儿童则更多地反映抽象的概念(如“战争”或“和平”的情景等)。这些行为持续到青少年期和成年期,逐渐演化成艺术、手工艺、建筑创作等6象征性规则游戏•虽然许多早期的游戏带有象征的因素,许多象征性游戏又带有一定的规则,但直至小学期象征性规则游戏才成为主要的游戏形式。这类游戏将规则的结构与象征性的内容相结合。这类游戏盛于青少年期和成年期,基本的规则结构相对稳定,而象征性内容可因年龄、性别或文化背景的不同而不同。(五)按发展顺序对假想游戏的分类•1感觉运动游戏•2.初期的假想游戏•3.物体假想性游戏•4.代替性假想游戏•5.社会戏剧性游戏•6.角色的知觉•7.规则性的比赛1感觉运动游戏•在出生后的头12个月存在,包括运用各种有效的感觉运动策略探索和操纵物体(比如,把物体放到嘴中,摇动物体,将它们扔掉和移动它们)。2初期的假想游戏•在2岁的早期出现,此时儿童开始以他们自己的意图来使用物体,并完全是假想的(如,用玩具的勺子和梳子来喂和梳理自己)。这种活动的指向仍针对儿童自己的身体。3物体假想性游戏•在15~21个月时出现,儿童的假想不再针对自己,而开始与玩具或其他人进行有关的假想游戏(如,用玩具勺子喂玩具娃娃,用玩具梳子梳理妈妈的头发)。4代替性假想游戏•2~3岁的儿童可以用物体来代替其他事物而不是它们自己(如,一个木块成为一辆汽车,塑料瓶则成为一艘船)。5社会戏剧性游戏在5岁时产生这种游戏,儿童开始扮演一些角色,并假想其他人也如此(如,一个护士或医生,母亲或父亲)。6角色的知觉这标志着又发展了一步,儿童大约从6岁开始,产生给别人安排角色的行为,并对角色的活动进行精心设计。7规则性的比赛从7~8岁开始出现并一直发展下去,儿童逐渐开始用特殊的规则的比赛来替代假想游戏。二、根据游戏活动的分类法•从游戏自身横向的角度,按照每一发展阶段中游戏活动的类型对游戏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对描述儿童的游戏行为提供了依据。这种分类有的以理论假设为指导,也有的以自然观察为指导来对游戏进行分类。(一)以游戏的特征分类•1功能游戏•指一些简单的肌肉活动,包括行动的和言语的,开展游戏的目的是对表现形式加以操作。儿童尝试新动作、模仿自己和他人。游戏使他们了解自己身体的能力,去探索、体验周围环境。•2建构游戏•儿童从形式创造中获得乐趣。通过学习使用材料,他们把自己看成是事物的创造者。3扮演游戏•用以展示身体技能、创造能力以及社会性技能的象征性游戏。通过现实与幻想来满足愿望和需要,把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连结起来。•扮演角色的两个主要因素是对成人现实世界的模仿和想象、装扮非现实的游戏。扮演游戏在儿童2岁左右开始,到了3岁左右时,产生了扮演游戏的最高形式——社会角色游戏,儿童通过模仿别人的言行伪装成其他人。这种伪装依赖于言语表达,言语的功能表现在:①表明一个角色,如“我是……”;②识别一个客体的想象特征,如某儿童手持一块积木对同伴说:“我买了面包回来”;③替代一个动作,如“我在擦玻璃”;④描述一个情景。4规则游戏•开始于学龄期,延续到成年期的主要活动。参与游戏者必须能根据规则控制行为、活动和反应以有效地参加到集体活动中去。(二)以游戏的内容分类•布瑞恩·萨顿·史密斯在广泛吸收别人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跨文化研究形成了其独特的游戏分类法。•1模仿游戏•2探索游戏•3尝试游戏•4造型游戏1模仿游戏•儿童从出生到1岁,重复做自己会做的事情。1岁半时,儿童会延迟模仿几小时甚至几天,直到一个比较适于重复的时间;2岁时,五官的知觉和认知技能使儿童能模仿他人;3岁时,在角色中装扮他人;4岁时,角度游戏与想象混合,转化为想象性的社会角色游戏。在集体成员中可以交换和分担扮演一般角色和主角。2探索游戏•在婴儿6个月时便出现,以舌和手当做探索的工具,在第二、三年时,这类游戏增多了,且变得更加复杂。言语探索以笑话、谜语以及同音词的方式一直延续到学龄期。3尝试游戏包括对身体技能和社会性技能的自我评价。在第二年,儿童集中学习大肌肉活动技能;由于身体技能和社会活动的增长,学龄期导致了复杂的躲避游戏,如捉迷藏。通过此类游戏,儿童不仅学习并加强了身体和社会技能,而且提高了自我意识并学会了控制记忆和冲动。4造型游戏开始于4岁,儿童以富于想象的建造房子等活动为游戏的目的,并常常伴随着扮演角色或社会角色游戏活动。(三)以游戏的主题分类•心理学家比拉认为游戏的主题类型是日趋完善的,它主要经历了五种游戏类型:•1未分化型•2累积型•3连续型•4分节型•5统一型1未分化型•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游戏类型,几乎每隔2~3分钟就出现一种不同的动作,而且每个动作都是无规则的。如,摆弄玩具或在椅子上跳等。这是1岁左右儿童的典型游戏。2累积型•这是一种把片断性的游戏活动连接起来的游戏类型。如,看几分钟画册后,又在纸上乱涂几分钟,之后又玩起布娃娃来,在1个小时内能进行4~9种游戏。这类游戏一般在2~3岁时比较多见。3连续型•这是一种对同一类型的游戏能连续玩耍近1小时的游戏,在一个游戏后连续一种与前一个游戏内容无关的游戏,或是插入其他的游戏。这种游戏一般多见于2~4岁期间。4分节型•这是一种把完整的游戏分成两次或三次来进行的游戏。如,玩腻了画画,就换玩沙子。这种游戏在4~6岁儿童中较为多见。5统一型•延长分节型游戏的时间(1个小时左右)就是统一型游戏。与连续型游戏不同的是,整个游戏是在统一的主题、目标下进行的,游戏内容彼此有联系,游戏方式也基本一致。这种游戏同分节型游戏一样,在年龄稍大的儿童中较为多见。(四)以利用的替代物分类•游戏替代物的变化,体现了儿童游戏中的抽象性、概括性的发展。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1用与实物相似的替代物幼小儿童往往用与实物相似的替代物游戏,因为他们的思维带有直觉行动性,思维的抽象性、概括性很差。他们对实物的知觉比对实物所代表的意义在思想上更占优势。所以此时的游戏依赖于与实物在外形、功用上都十分相似的专用替代物,主要是一些特制的玩具,如炊具、餐具、娃娃等。如果给他们与实物相似性低的替代物,他们往往会拒绝。有人观察2岁半那一组的孩子,给他们一辆玩具汽车,要求他们把它当做铲子使用,结果他们中的许多人仅把汽车放在桌上推来推去。还有一些孩子则干脆拒绝:“不,我不能,这是汽车。”2用与实物相似性较低的替代物•幼儿中期(4~5岁),随着知识经验的丰富、联想能力的提高,逐渐能脱离专用替代物,选择一些离开原来实物功用的替代物。此时的孩子,思维有明显的具体形象性,虽然不能完全离开实物,但一般来说意义已比实物重要。替代物与实物的相似性减少,通用性增大,一物可以多用。如小棒可以分别代替筷子、刀、勺、炒菜铲、擀面杖、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