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教育的产生与发展【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识记教育的内涵、学校教育基本构成要素,理解与掌握教育发展的基本阶段,以及每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教育”概念是教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和核心范畴。教育学的其他一些概念及由其所构成的教育命题都是以这一概念的某种界定为基础的,都是围绕着这一概念展开的。因此,“教育”概念是构建教育学理论的一块基石,也是理解各种教育学说的一个恰当的入口。所以,无论是从事教育学研究的人,还是学习教育学的人,都应该对“教育”这个基本概念下一番研究的功夫。第一节“教育的概念一、“教育”的定义在教育学界,关于“教育”的定义多种多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说来,人们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一个是社会的角度,另一个是个体的角度。前苏联及我国的教育学者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而英美国家的教育学者一般是从个体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可以把“教育”定义区分为不同的层次:(1)广义的,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2)狭义的,主要指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3)更狭义的,有时指思想教育活动。这种定义方式强调社会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把“教育”看成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分配着或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从个体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往往把“教育”等同于个体的学习或发展过程,如特朗里(D.Rowntree)编著的《英汉双解英语词典》中,把“教育”定义为:“成功地学习(一般地说借助于教学,但非必然如此)知识、技能与正确态度的过程。这里所学的应是值得学习者为之花费精力与时间(凡使用“教育”一词者皆作如是观),学习方式(与培训相对而言)则一般应使学习者能通过所学的知识表现自己的个性,并将所学的知识灵活地应用到学习时自己从未考虑过的境遇和问题中去。”定义的出发点和基础是“学习”和“学习者”,而不是社会的一般要求,侧重于教育过程中个体各种心理需要的满足及心理品质的发展。以上这两种定义从不同的方面揭示了教育活动的某些本质属性,对于理解教育活动都是有价值的。但是,这两种定义也存在着各自的缺陷。单纯地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往往会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的过程,忽略个体内在需要和身心发展水平在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广义的“教育”定义过于宽泛,几乎可以看成是“生活”的同义语,从而失去了它本应具有的质的规定性;狭义的“教育”定义在定义项中出现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概念,犯了循环定义的毛病。单纯地从个体的角度定义“教育”,又会忽视社会因素和社会要求在教育活动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且,用“学习”来定义教育也会使教育的外延过于宽泛。教育包含着学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学习都是教育。因此,在给“教育”下定义时,应该兼顾社会和个体两个方面。总结各种的“教育”定义,我们尝试着给出自己的定义: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这个定义首先描述了“教育”的“实践特性”,即,“教育”这个概念首先指称的是某一类型的实践活动,而不是纯粹的理念或在某种理念支配下的一套规则。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教育”必然有着它自己的明确目的,因为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目的性的活动,即使是儿童的游戏也不例外。这样,没有明确目的的、偶然发生的对外界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就不能称为“教育”。其次,这个定义把“教育”看作是两个耦合的过程:一方面是个体的社会化,另一方面是社会的个性化。个体的社会化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把个体培养成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态度、知识和技能结构的人;社会的个性化是指把社会的各种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内化到需要、兴趣和素质各不相同的个体身上,从而形成他们独特的个性心理结构。这两个过程是互为前提、互为基础、密不可分的。再次,这个定义强调了教育活动的“动力性”,即教育活动要在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过程中起到一种“促进”或“加速”的作用,因此,日常家庭生活中的“抚养”、“养育”行为严格来说就不能称为“教育”,因为这类行为都是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方面起不到一种“促进”和“加速”的作用。也就是说,“教育”与一组特殊的条件相联系,如明确的目的、精心选择的课程、有专门知识的教师、良好的校园环境等等。最后,该定义强调“教育”行为发生的社会背景,强调“教育”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之间的联系,从而说明教育活动的社会性、历史性和文化特征。总之,该“教育”定义力图兼顾到社会与个体、过程与结果等不同的方面,力图比较全面、准确地把握“教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划清“教育”与一些类概念之间的逻辑界线。二、学校教育的基本要素具体到学校教育过程中,“教育”的定义可以表述为:(学校)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这个定义比起上面一般性的定义增加了“有组织有计划”,突出“教育”的制度层面。制度化的教育是教育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也是社会文化发展到较高水平的一个标志。作为有组织有计划的一种培养人的实践活动,学校教育由下列一些基本要素构成:第一,教育者,包括学校教师,教育计划、教材的设计者和编写者,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参加教育活动的其他人员,其中,教师是学校教育者的主体和代表,是直接的教育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教师不仅具有某方面专门的知识,而且还受过专门的教育训练,掌握了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懂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方法,是“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的双重专家”。教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学生身心发展的主要影响源。没有了教师就谈不上学校,教师的出现和学校的产生是同时性的。第二,受教育者,即各级各类学生,也即教育的对象。学生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既有人类实践活动对象的一般特征,又有自身的特殊性。一般特征体现在他们有自己身心发展的规律。特殊性表现在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外界影响下不断变化的,是有鲜明个性特征的。教育者不仅要认识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要把握它的种种特殊形式,把握它的个性化的体现。此外,学生作为教育实践的对象,并不是消极的、等待被改造的“物”,而是积极的、有理智、有情感、有独立人格的“人”。因此,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信任学生的理智,与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激发并引导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内在需要,发挥他们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实现预期的教育教学目的。第三,教育影响,即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作用于学生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材料;从形式上说,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以上三种要素既是相互独立的,又是相互规定的,构成一个完整的念之间的逻辑界线。第二节教育的起源与发展探讨了“教育”的概念以后,接下来探讨教育活动的起源与发展。这两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教育”概念的研究为教育起源与发展的研究奠定了逻辑基础,界定了该部分所要研究的对象,反过来,教育起源与发展的研究也会进一步通过大量的史实分析帮助人们对“教育”概念做历史的、丰富的和具体的理解。一、教育的起源在教育学史上,关于教育起源问题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教育的神话起源说。这是人类关于教育起源的最古老的观点,所有的宗教都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教育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都是由人格化的神(上帝或天)所创造的,教育的目的就是体现神或天的意志,使人皈依于神或顺从于天。这种观点是根本错误的,是非科学的。第二,教育的生物起源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勒图尔诺与英国的教育学家沛西·能。教育生物起源学说是教育学史上第一个正式提出的有关教育起源的学说,也是较早地把教育起源问题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提出来的。他们看到了人类教育与动物界类似教育行为之间的相似性,从类本能这个角度对教育起源做出了生物学解释。第三,教育的心理起源说。教育的心理起源说在学术界被认为是对教育生物起源学说的批判。其代表人物为著名的美国教育史家孟禄。他认为,在原始社会中尚未有独立的教育活动,也就是说,尚未有我们今天的制度化的教育活动。原始教育形式和方法主要是日常生活中儿童对成人的无意识的模仿。对于教育起源问题进一步深入的解释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产生的。这就是教育的劳动起源说。教育的劳动起源说也称教育的社会起源说,它是在直接批判生物起源说和心理起源说的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其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第一,人类教育起源于其劳动或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需要。第二,以制造和利用工具为标志的人类的劳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前者是社会性的,因而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活动。第三,教育产生于劳动是以人类语言意识的发展为条件的。第四,教育从产生之日起其职能就是传递劳动过程中形成与积淀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经验。第五,教育范畴是历史性与阶级性的统一,而不是如一些资产阶级教育学者所说的是永恒不变的范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形态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改变了,教育形态也必须发生改变。实际上,自从人类教育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在随着社会和人的发展而发生着或快或慢的变革。二、教育的发展在充分尊重和吸收各种学术观点的基础上,这里主要根据不同社会历史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主要体现在生产工具的性质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方面)以及建立于其上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把社会发展的历程划分为原始社会、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三个大阶段,相应地就把教育发展的历程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原始教育、古代教育和现代教育。其中古代社会、古代教育和现代社会、现代教育又各自可以划分出两个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亚阶段,即古代奴隶社会、古代奴隶社会的教育与古代封建社会、古代封建社会的教育,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育。现将它们的各自关键特征和彼此之间的历史关系概述如下。(一)原始社会与原始教育与原始社会的经济状况、社会结构以及知识状况相适应,原始社会的教育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教育水平低。没有产生制度化的教育机构,教育只是在社会生活和生产(如狩猎)中进行的,教育的内容是非常贫乏的,教育的方法也主要是口耳相传和实践中的模仿。第二,教育没有阶级性。由于共同生活的社会制度,教育资源没有为一些特殊的阶层所独占,而是面向所有的氏族或部落的儿童的。只是在男女儿童教育上,会根据他们的性别自然差异有一些区别,如可能会让女孩子学习采集,让男孩子学习打猎等。第三,教育与原始宗教或仪式有着紧密的联系。原始宗教或仪式本身承担着一定的教育功能,对于传递原始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经验,约束和塑造人们的社会行为起到重要的作用。(二)古代社会与古代教育1.奴隶社会及其教育相比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的教育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第一,古代学校的出现。伴随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实现,社会上出现了专事知识传授活动的知识分子和专门对儿童进行教育的场所——学校,学校的产生标志着教育在历史发展中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般认为,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学校的萌芽,但是,作为独立存在的社会实践部门的学校教育,则是在奴隶制社会才出现的。第二,教育阶级性的出现。奴隶社会重教育的阶级性,非统治阶级的子弟不能或无权入学校接受正规的教育。夏、商、西周“学在官府”,限定只招收王太子、王子、诸侯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入学。西方古希腊斯巴达赫雅典的学校专为贵族阶级而设。古埃及的宫廷学校只收王子、王孙和贵族子弟入学。第三,古代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教育一经从生产实践中分离出来成为统治阶级的特权后,两者便由分离走向对立。读书者把脱离劳动作为他们学习的基本追求,而劳动者则由于生活所迫,失去了进入学校的权力,便与读书无缘。2.封建社会及其教育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在保留古代奴隶社会教育若干特征的基础上,又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出现一些新质,构成了古代封建社会教育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第一,学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