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信息公开要求,以方便群众和其他组织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积极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储xx副组长:黄xx成员:xx三、主要任务:以“xx县教师进修学校”网站(网址:xx)、“xx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县教师进修学校专页”公告栏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办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公开学校信息。四、工作制度:(一)责任制度1、实行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校长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责任制。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对外公开内容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长复审后公开。3、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和全面,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审议制度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审议坚持公开内容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要民主、科学;公开结果要真实、可信。4、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校委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并做好审议记录,存档备查。(三)信息更新制度1、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15天。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一些即时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四)备案制度1、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2、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归档。3、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指定专人保管。(五)反馈制度1、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2、设立“学校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电话:0556-2173824,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监督。(六)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律予相关人员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违反《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2、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3、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