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案例及分析长期以来,一些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将盗窃电能作为获利手段,采取各种方法不计或少计电量,以达到不交或少交电费的目的,造成了国家电能大量流失,严重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现针对我县供用电实际情况及窃电案例做以下分析。一、改变电压窃电。失压窃电,虚接电压线。即将电压线芯线揉断或采用电容分压。案例一:98年6月28日,监利县供电公司分盐供电营业所用电检查员姚其万、陈永峰在对河山线开展营业普查工作时,发现古墩村台区配变电量下降幅度较大,极不正常,这一情况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姚其万迅速上报所长,并向县用电检查所同志反应了情况,当天天气酷热,检查所工作人员接到信息后,二话没说,马上趋车赶往分盐,顾不上喝口荼,就迅速对该变压器计量装置进行了检查.通过近一个多小时一系列的检查与测量,证实计量箱封印为伪造,A相电压线芯线已被人为揉断,电能表只计量了B、C二相电流,这一窃电手法非常明显,检查过程已摄像取证,经分析窃电嫌疑人应是该村村电工王某,此人已有窃电前科。为此,用检所的同志找到了王某进行了调查,在事实与证据面前,王某对其窃电行为供认不讳,并在《违约(章)、窃电通知书》上签了字。查处后,通过核实该村平均电量,对该村电工处理补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5000元。案例二:2002年6月25日,监利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所检查人员刘涛、李滨在对红城乡杨新村开展日常用电检查工作时,发现该村配变计量箱有被人为撬过的痕迹,于是迅速找来该村电工李某,询问情况,要求开箱检查,李某假意说:“这个计量箱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我已经向抄表员提过,要求更换计量箱,一直没来人换,我们村交电费很积极,每次单子送来,我就去交了,我们不会偷电,这你们放心。”说完立马又对与他一起来的一个女同志说:“去买二条烟来,这几位同志难得来的,去小张的馆子把菜安排好”。看李某假意撒谎的样子,检查人员越发引了注意,已经完全意识到计量里一定有问题,机灵的李滨马上回了句:“我们也是正常的检查工作,请你们配合,小刘准备开箱检查,先看看封印”。用电检查员刘涛立马爬上台区计量箱旁,认真仔细的开始检查,五分钟后,只听见计量箱旁传来喜悦的声音,“这封印是假的,用“老火钳”夹的,很明显,把照相机拿上来,我要取证开箱检查。”取证后,打开计量箱就发现A相电压线没进表,只计量了B、C二相。趁热打铁,再次取证,这时,村电工李某脸色已大变,鬼祟的走到李滨身边小声说:“兄弟,我们也是没办法,这次就算了吧,这一千元拿去喝酒,大家交个朋友,以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李滨严肃的说:“这怎么行,来看一下通知书,签个收”。李某看二位用电检查员都秉公办事,没有办法,只好在《违约〈章〉、窃电通知书》上签了字,最终,此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一万元。案例三:2004年4月1日,由用电检查所所长胡立新带队,率领用电检查员刘涛、李滨,组成反窃电小组,对城区内有疑问的客户进行突击检查,晚20时许,人们都已下班休息,用电检查员却立米未进,仍在坚持准备前往容城镇前峰村四组,对该村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到达目的地后,检查人员先初步对该村计量装置进行外部检查,这时检查员刘涛发现该村计量箱封印属伪造,并向所长报告,胡所长立马下令道:“去把村电工找来,准备开箱检查”。于是,检查人员迅速找来该村电工王某,对该箱进行开箱检查,果不其然,箱中的B相电压线未进表。这一现象不容忽视,用检所的同志们顾不上劳累与饥饿,对该村剩余的用电线路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测。经检测该村大部分负荷都接至B相用电,窃电电量较大,后通过核查该村用电情况,对其处理了补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2万元。二、改变电流窃电。采用改变电流窃电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把TA和P1端和P2端短接,使大部分电流不通过TA绕组,从而绕过计量装置窃电;(二)断开TA二次侧,短接TA二次侧或使TA分流,使电流幅值从大变小或为0;(三)改变TA变比,将大电流比的TA铭牌换成小电流比的TA铭牌;(四)TA变比过大,利用TA的误差特性窃电;(五)将TA二次侧反接,使电能表反转窃电,或在电能表电流线圈中接入反向电流窃电;案例四:2001年4月12日,监利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在对分盐镇扒挡村台区配变进行检查时,发现用户李某家的配变计量装置封印完好,计量箱底部有被人为撬开的痕迹,开箱检查,A相互感器P1、P2接线处防窃电胶布被剥开,电能表表面发黄。通过现场检查分析,该用户有使用窃电器窃电的嫌疑,但在现场未发现相关的证据,为彻底查明真相,用电所检查人员都没顾上回家休息,在分盐一住就是三天,与李某进行巧妙的周旋,狡猾的李某拒不承认窃电。工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李某转移窃电器至岳母家中时被早已监视他多日的用检所的同志们当场抓获。查获,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将窃电嫌疑人李某带回审讯,通过审讯,李某不得不交代了窃电事实经过,此次窃电案件为企业了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三、改变电能表的结构或接线方式。1、在计度器上做文章,改变电能表常数或损坏机械传动部分;2、改变永久磁铁位置,使磁铁与铝盘间隙变小,使电能表走慢;3、改变电能表电流线圈匝数;4、改变电能表电压与电流相序接线;5、改变进入电能表的火线与零线,将进电能表的火线与零线对掉,负载接在火线与外接零线之间;6、改变电能表接线端子盒线路窃电。案例五:荒湖变电站是监利县供电公司的一个用户变电站,由新沟变电站沟39开关供电。2003年6月,用电检查所检查人员通过电量及线损情况分析,查觉该变电站有窃电嫌疑,为查明事实真相,用检所对该站进行了两次检查,都无所获。6月31日,时任所长胡祖勇在与用检所的同志开会时强调,对荒湖站的检查工作,我们要乘其不备,突击检查,才能抓到证据,同志们要有信心,一定要把荒湖的窃电现象彻底查清楚。2003年7月1日凌晨五点,天刚亮,盛夏的天气,早晨还有些凉爽,用电检查所同志们整装待发,6时对荒湖变电站进行了突击检查,这次突如其来的检查站让该所负责人措手不及,检查中果然发现该站高压计量箱底部有两个小孔,有一线由计量箱端子盒接出,由铁梯扶手内穿过接地分流。用电检查所工作人员迅速保护现场,并进行了现场取证。在事实面前,该站负责人对窃电的事实供认不讳。后经多次协商,对荒湖变电站这一窃电事实处理补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2万元。案例六:监利县毛市镇卸市村村电工孙某,为谋取私利,在台区配电计量箱顶部钻孔,把钢针由孔插入,从而卡住电能表机械传动部分,使电能表不计量。1999年5月21日,被用电检查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追回补收电费及违约使用费8000元。案例七:2004年3月24日,用电检查所在对街道门店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容城镇天府东路“红草莓”面包房的电能表不计量,但该面包房的工作设备却在正常运作。这引起了用电检查人员的注意,所长胡祖勇下令对该面包房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电能表火线与零线已对调,有一根外接零线接入了负载,此外接零线通过卫生间自来水管直接接地,由于火线电流没有通过电流线圈,又使用了外接零线,造成电能表不计量,检查人员查证后立即取证,恳请公安部分配合,将店主郝某带回审讯,通过审讯,郝某承认了窃电事实,并如数将补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万元交纳。案例八:2004年3月30日,监利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所接举报,位于容城镇交通路“明智平价水暖超市”有窃电嫌疑,检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负载设备直接接在供电部门低压线路上,所有用电设备并没有经过计量电能表,属明显窃电行为,查证后用电检查人员即时现场取证,下达了《违(约)章、窃电通知书》,此次窃电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0元。案例九:2004年3月10日,监利县供电公司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城南片用电辖区进行用电检查工作时发现容城镇民主路“都市风网吧”有窃电现象,其窃电手段是绕越计量装置用电,电能表火、零线直接连接未进表,电能表不计量,经过多方调查,检查人员发现该网吧老板张某以每窃电一次500元及两条烟的好处费雇请社会电工朱某帮助其窃电已有数日,对“都市风网吧”这一窃电行为,检查所给予了严肃处理,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万元。对帮助其窃电者朱某已报公安机关查处。案例十:2001年正月初八,人们都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气氛当中,用检所的同志们已整装待发,开始了新的一年紧张忙碌的工作。上午9时许,用电检查所接举报,朱河镇默斋村村电工李某有窃电嫌疑,用电检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检查工作,到现场后发现该台区配变计量装置不翼而飞,用电检查人员立即现场取证,同时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了案,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后查证,该村电工李某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窃电,因东窗事发,李某做贼心虚,于2000年腊月二十七将台区计量装置全部拆下,搬回家隐藏,可他却不料到用检所的同志们早已将锐利的眼睛盯上了他。这一窃电事实查证后,公安机关对窃电嫌疑人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将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5千元如数追回。这起案例的成功查处,也为检查所新的一年工作打了一个开门红。通过上述几种窃电方式分析,可以看出所有的窃电方法,几乎都要直接接触电能计量装置才能达到窃电的目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供电企业应该加强计量装置防窃电技术改造。反窃电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彻底解决窃电问题,除供电企业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技术改造,加大检查力度外,同时还应当出台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特别是对非法窃电数额等问题进行认定,通过法律手段严历打击非法窃电份子,才能彻底杜绝窃电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电力资源不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