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的测量与名词定义确定航空器在空间的垂直位置需要二个要素:测量基准面和自该基准面至航空器的垂直距离。在飞行中,航空器对应不同的测量基准面,相应的垂直位置具有特定的名称。高(Height)是指自某一个特定基准面量至一个平面、一个点或者可以视为一个点的物体的垂直距离。高度(Altitude)是指自平均海平面量至一个平面、一个点或者可以视为一个点的物体的垂直距离。飞行高度层(FlightLevel)是指以1013.2百帕气压面为基准的等压面,各等压面之间具有规定的气压差。使用气压式高度表表示高时,必须使用场面气压作为高度表拨正值;表示高度时,必须使用修正海平面气压作为高度表拨正值;表示飞行高度层时,必须使用标准大气压作为高度表拨正值。场面气压(QFE)是指航空器着陆区域最高点的气压。修正海平面气压(QNH)是指将观测到的场面气压,按照标准大气压条件修正到平均海平面的气压。标准大气压(QNE)是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海平面的气压。其值为1013.2百帕(或760毫米汞柱或29.92英寸汞柱)。场压高度(场高):是指以着陆区域最高点气压,调整高度表数值为零,上升至某一点的垂直距离。修正海平面气压高度(修正海压高度或海压高度或海高):是指以海平面气压调整高度表数值为零,上升至某一点的垂直距离。标准气压高度:是指以标准大气压[其值为1013.2百帕(或760毫米汞柱或29.92英寸汞柱)]修正高度表压力值,上升至某一点的垂直距离。2、修正海平面气压(QNH)/标准大气压(QNE)的适用区域航空器在不同飞行阶段飞行时,需要采用不同的高度测量基准面。在地图和航图上,地形和障碍物的最高点用标高表示。标高是指地形点或障碍物至平均海平面的垂直距离。为了便于管制员和飞行员掌握航空器的超障余度,避免航空器在机场附近起飞、爬升、下降和着陆过程中与障碍物相撞,航空器和障碍物在垂直方向上应使用同一测量基准,即平均海平面。因此,在机场地区应使用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作为航空器的高度表拨正值。在航路飞行阶段,由于不同区域的QNH值不同,如果仍然使用QNH作为高度表拨正值,航空器在经过不同区域时需要频繁调整QNH,并且难以确定航空器之间的垂直间隔。若统一使用QNE作为高度表修正值,则可以简化飞行程序,易于保证航空器之间的安全间隔。为了便于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员明确不同高度基准面的有效使用区域并正确执行高度表拨正程序,高度表拨正值适用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用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作为垂直分界,在水平方向上用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的侧向界限作为水平边界。(1)修整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过渡高度:是指一个特定的修正海平面气压高度,在此高度或以下,航空器的垂直位置按照修正海平面气压高度表示。过渡高度层:是在过渡高度之上的最低可用飞行高度层。过渡高度层高于过渡高度,二者之间满足给定的垂直间隔。(300米)过渡夹层:是指位于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之间的空间。在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内,航空器应采用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作为高度表修正值,高度表指示的是航空器的高度。航空器着陆在跑道上时高度表指示机场标高。(2)标准大气压适用区域在未建立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区域和航路航线飞行阶段,航空器应当按照规定的飞行高度层飞行。各航空器均采用标准大气压,即1013.2百帕作为气压高度表修正值,高度表指示的是飞行高度层。三、高度表拨正程序1、使用统一的高度表拨正值在全国民用机场统一使用修正海平面气压拨正值代替现行的场面气压拨正值和零点高度。即机场区域内统一使用平均海平面作为气压高度的基本面。2、建立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原则.过渡高度层高于过渡高度,且二者垂直距离至少为300米。.过渡高度层确定后不随气压的变化而变化。注:为了确保在气压变化很大的情况下,过度夹层有安全合理的垂直空间,当机场海平面气压小于979百帕(含)时,过渡高度应降低300米;当机场的修正海平面气压大于1031百帕时,过渡高度应提高300米。.过渡高度不得以仪表进近程序的起始进近高度.终端管制区的上限高度应尽可能与过渡高度一致,以便于管制调配。.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场距离较近,需要建立协调程序时,应建立共同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这个共用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必须是这些机场规划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中最高的。3、建立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办法机场标高过度高度过度高度层1200米(含)以下3000米3600米1200米至2400米(含)4200米4800米2400米以上视需要定视需要定4、高度表拨正程序(1)离场航空器离场航空器在爬升过程中,保持本场的QNH直至达到过渡高度。在穿越过渡高度或者在过渡高度以下穿越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的侧向水平边界时,必须立即将高度表气压刻度调到标准大气压1013.2百帕,其后航空器的垂直位置用飞行高度层表示。航空器在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内,按过渡高度平飞时,应使用机场的修正海平面气压。(2)航路、航线飞行在航路、航线及未建立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区域飞行,航空器应使用标准大气压1013.2百帕作为高度表拨正值,并按照规定的飞行高度层飞行。(3)进场航空器进场航空器在下降穿过机场的过渡高度层,或者在过渡高度以下进入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侧向边界时,应立即将高度表气压刻度调到本场QNH值,其后航空器的垂直位置用高度表示。(4)飞越航空器在过渡高度层或者以上飞越机场的航空器,高度表修正值使用标准大气压1013.2百帕;在过渡高度以下飞越机场航空器,在飞越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内飞行时,其高度表修正值使用QNH。(5)航空器在相邻机场之间飞行在相邻机场之间飞行的航空器(不含飞越航空器),其高度表修正程序按照管制移交协议有关规定执行。5、航空器等待高度气压面的确定及等待高度的使用航空器在过渡高度层(含)以上等待,高度表修正使用标准大气压(1013.2百帕),最低等待高度层为过渡高度层。飞行高度层在8400米(含)以下时,每间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层;飞行高度层8400米(不含)以上每间隔6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最高等待高度层为12000米。航空器在过渡高度(含)以下等待,高度表修正值使用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最高等待高度为过渡高度。每间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最低等待高度不得低于起始进近高度。四、注意事项1、有些国家规定的当修正海平面气压达到一定数值时,要相应调整过渡高度层。而我国规定过渡高度层不改变,必要时相应调整过渡高度。2、管制员在管制过程中,对在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侧向边界附近且高度在过渡高度上下运行的航空器要特别注意最低间隔的配备。3、管制员提供QNH的时机空中交通管制发给航空器的滑行许可、进近许可和进入起落航线许可中应包括QNH。4、QNH和QFE共存时应注意的问题在飞行员请求使用场面气压值QFE时,管制员可以在进近和着陆许可中提供,但飞行员只能在最后进近阶段使用QNH。在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内管制员应以QNH为基准在各航空器之间配备垂直间隔。5、管制员和飞行员应切记:过渡夹层不得用于平飞。当航路或航线的飞行高度层恰在过渡夹层内,航空器在进入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侧向边界时,应按照管制员的指令调整飞行高度层,以避免在过渡夹层内平飞。6、管制员和飞行员均应严格遵守高度表拨正程序,正确掌握高度表拨正时机。五、划定修正海平面气压适用区域水平边界的方法1、以机场的VOR/DME为圆心,半径55千米(30海里)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2、有若干个VOR/DME台的机场,则有明确定位的台,半径55千米(30海里)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3、没有VOR/DME台的机场,以航线NDB台为圆心,半径55千米(30海里)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4、没有VOR/DME台和航线NDB台的机场,以主降方向的一个NDB台为圆心,半径55千米(30海里)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5、如果有DME与ILS下滑台合建,以DME为圆心,半径55千米(30海里)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6、机场导航设施不全,航空器难以利用机场导航台定位的,在距机场中心10分钟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10分钟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7、设置空中走廊的机场,在空中走廊外口之内用机场修整海平面气压QNH,在空中走廊外口之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8、如果上述选择方法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还可以使用以下一种方法确定使用QNH的水平边界:.强制报告点;.管制交接点;.机场区域范围界限;.管制协调规定中明确的范围。六、飞行高度层配备:.飞行高度层高度8400米(含)以下,每300米为一个飞行高度层;.飞行高度层高度8400米(不含)以上,每600米为一个飞行高度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