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申报材料1、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设施农用地申报报告、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2、申请人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3、勘测定界图(标明生产设施用地面积、附属设施用地面积、拐点坐标)、勘测技术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设施农用地的土地类别及面积)、现场照片;4、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5、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申请人应提供与村委会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经营权流转合同6、《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备注农用地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1、农业生产经营者用地申请。农业生产经营者确需申请设施农用地的,经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应持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现场照片等材料向当地村镇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乡镇国土资源所对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乡镇审核。2、乡镇审核3、市农业局审核4、市国土资源局(规划测绘、监察大队、用地)用地审核。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的,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下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审查不同意的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市级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