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七安〔2015〕309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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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七安〔2015〕309号局属各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经局2015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开展相关工作。2015年局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标杆工地、安全先进个人、项目管理标兵(安全管理)四个奖项仍执行《2015年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方案》(建七企〔2015〕274号文)。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8日—2—抄送:局领导,助理总经理、三副总师,总部各部门。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印发1/14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全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局总部、局属施工单位及其项目部。1.3管理原则分级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实施细则并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对供应商及其员工的奖罚办法,各单位应在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在与供应商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中进行约定。2安全奖励资金2.1安全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项目部和个人。2.2安全奖励资金的来源奖励资金从局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年末,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测算下年度需用奖励总额度,上报局预算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直接列入年度预算。2.3安全奖励资金的使用程序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按照本办法规定,根据考评结果提出获奖单位(部门)、项目部、人员的具体奖励数额,经财务部会签,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发放。季度、年度奖励按局相关流程审批发放。3安全奖励2/143.1局每季度组织安全检查考评时,对前三名项目部进行奖励。每季度对前三名奖励金额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3.2举办国家级、省、直辖市(股份公司)级、地市级观摩工地,对项目部进行奖励:(此项奖励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举办国家级观摩工地,奖励项目部100000元;举办省、直辖市(股份公司)级观摩工地,奖励项目部60000元;举办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级观摩工地,奖励项目部30000元。举办地、市级观摩工地,奖励项目部20000元。3.3获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对项目部和单位进行奖励:(此项奖励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获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励项目部60000元;奖励获奖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0000元/项;如果通过局申报的,奖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10000元/项。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项目部20000元;奖励获奖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000元/项。获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项目部10000元;奖励获奖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000元/项。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项目部5000元;奖励获奖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500元/项。3.4对获年度局安全文明标杆工地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30000元/项。局每年评选局级安全文明标杆工地5个。3.5对在国家及行业协会、省、直辖市(股份公司)级及行业协会、地市(局)级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此项奖励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先进集体奖励国家级40000元,省、直辖市(股份公司)级20000元,地市(局)级10000元。先进个人奖励国家级5000元,省、直辖市(股份公司)级3000元,地市(局)级2000元。3/143.6在施项目,项目经理有权对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或者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1000——5000元的奖励。奖励发放由项目部提出,经公司安全总监审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4安全处罚4.1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经政府鉴定有连带责任(亡人、虽未亡人但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的和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的单位取消当年项目管理相关的评先资格,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及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4.2对发生事故单位的责任人处罚,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4.3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领导和项目经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加重处罚,标准如下:对迟报事故的,在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对责任人(追加)经济处罚10000元;对漏报、瞒报及谎报事故的,一经查实,对责任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和项目经理在《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4.4对发生群伤、集体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受到市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及受到股份公司、市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标准如下:责任单位安全总监2000元/次;责任单位项目经理10000元/次。4.5局每次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考评时处罚项目部不少于三个,对不合格项目部(低于75分)全部进行处罚,当处罚为75分以下项目部不足三个时,对得分在80分以下排名靠后的项目部进行处罚。不合格项目部(低于75分)经济处罚:项目经理3000元,项目书记2000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各1000元,项目部门负责人每人各3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各100元;对所在的分公司(事业部)经济处罚:主要领导各1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各300元,部门负责人每人各100元;对所在公司经济处罚:主要领导各5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各200元,部门负责人每人各100元。当75分以下项目部不足三个时,75-80分之间排名靠后的项目部经4/14济处罚:项目经理1500元,项目书记1000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各500元,项目部门负责人每人各15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各50元;对所在的分公司(事业部)经济处罚:主要领导各5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各150元,部门负责人每人各50元;对所在公司经济处罚:主要领导各2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各100元,部门负责人每人各50元。4.6局对项目部安全检查中出现的下列情况的进行经济处罚:项目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见附件3),项目部、分公司(事业部)及公司没有排查出来的,对项目安全总监经济处罚1000元,分公司(事业部)安全总监经济处罚500元,对公司安全总监经济处罚200元。对局安全生产检查中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在整改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项目经理经济处罚5000元;检查组将安全隐患、处罚结果通报责任单位后,责任单位应组织针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责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4.7罚款上缴:被处罚责任人必须在经济处罚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罚款交到所在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收齐后统一交到局财务部门。如罚款责任人未按时上交罚款,局财务部将从被处罚责任人绩效中扣除,并予以通报批评。4.8严禁被处罚责任人用公款代替罚款上交,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处理,数额较大者,移送司法处理。5附则5.1其他需要进行奖励或处罚的事项,报局安委会通过,局安委会主任审批后实施。5.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建七企〔2010〕71号)同时废止。5.3本办法制度由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标准2)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处罚标准3)重大安全隐患清单5/14附件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标准单位:元级别奖项国家级省、直辖市(股份公司)级地市(局)级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地、市级观摩工地100000600003000020000安全文明工地项目部6000020000100005000公司1000020001000500局10000安全生产先进集体400002000010000安全生产先进个人500030002000局季度安全检查考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300002000010000局安全文明标杆工地30000项目经理有权对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或者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1000--5000的奖励。奖励发放由项目部提出,经公司安全总监审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6/14附件2: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处罚标准单位:元人员项目责任单位安全总监责任单位项目经理发生群伤、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200010000发生事故单位执行《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罚规定对迟报事故的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对责任人(追加)经济处罚10000对漏报、瞒报及谎报事故的责任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和项目经理在《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考评打分不合格(低于75分)经理书记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项目部300020001000/人300/人100/人分公司(事业部)10001000300/人100/人公司500500200/人100/人当75分以下项目部不足三个时,75-80分之间排名靠后的项目部经理书记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项目部15001000500/人150/人50/人分公司(事业部)500500150/人50/人公司200200100/人50/人隐患排查与整改对项目安全总监经济处罚1000元,对分公司(事业部)安全总监经济处罚500元,对公司安全总监经济处罚200元在整改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项目经理经济处罚5000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经政府鉴定有连带责任(亡人、虽未亡人但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的和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的单位取消当年项目管理相关的评先资格,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及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7/14附件3:重大安全隐患清单类别序号安全责任隐患说明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项目经理资质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安全管理体系未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5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规定足额投入使用6安全检查未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7带班情况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带班并填写记录8领导班子8小时外值班不到位记录不全9应急处置未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序号作业内容隐患说明二安全技术1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属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并组织专家论证;实施中不按方案严格执行的。三消防管理1消防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或施工中有火种、火源,且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但未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储存或使用不当。3重点消防部位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或高层建筑无消防水源。消防水源未按要求随层跟进的。8/144施工现场消防应急撤离通道不通畅,或光线不足的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应急照明和应急指示灯。5民工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煤气灶或动用明火取暖。四临时用电1施工用电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2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3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五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高空(悬空)作业人员上下无安全通道。2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3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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