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eofCommunications問題解答2009年11月30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對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某些外國人實施臨時入境授權背景美國移民法將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CNMI)境內實施,過渡期將於2009年11月28日正式開始。2008年5月8日,喬治W.布希總統簽署了110-229號公法,《2008年合併自然資源法》“ConsolidatedNaturalResourcesActof2008”(CNRA)。本法第VII章修訂了第94-241號公法,該法批准成立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與美國結成政治聯盟。第VII章將美國移民法的某些條款包括《移民與國籍法》(INA)實施於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基於個案分析向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特定外國人群體中具備資格的個人授權臨時入境。該授權將依照《移民與國籍法》第212(d)(5)條和適用法規實施。問題解答問: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有哪些群體有資格獲得臨時入境授權?答:以下群體有資格獲得臨時入境授權:•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永久居民;•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永久居民的直接親屬;•已故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和•自由聯盟州(帕勞共和國、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和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公民的直接親屬。問:什麼是直接親屬?答:僅在本臨時入境計畫中,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適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法律定義的“直接親屬”。“直接親屬”指:•合法配偶;•21歲以下的親生子女或18歲以下的收養子女;•繼子女,建立繼子女關係的婚姻發生於該子女十八歲生日之前;或者•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永久居民的生存配偶或子女。問:臨時入境身份是什麼意思?答:按照美國移民法規定申請入境者是沒有經過美國移民官員審查和允許的外國人。從過渡計畫生效日(2009年11月28日)開始,目前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沒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將成為入境申請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因緊急人道主義原因或重大公共利益的臨時入境申請擁有自2由裁量權。獲得臨時入境授權的外國人仍然是入境申請人,但是確定獲得在美國停留的權利,而且可以申請自由工作的權利。問:這種臨時入境身份有效期多長?答:臨時入境身份通常有效期為兩年,而且在該外國人繼續有資格的條件下可以續期。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有合理原因情況下,還可以終止臨時入境授權(例如獲得臨時入境授權的外國人犯罪或經歷影響其資格的個人變化。)問:人們需要證明其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居民身份以便具備資格獲得臨時入境授權嗎?答:是。應提交如下檔證明您的身份和/或具備資格的關係(可接受副本):•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永久居民或直接親屬身份證•自由聯盟州居民身份證明•結婚證明•子女出生證明•死者死亡證明•您最後的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移民身份證明•您目前的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就業身份證明問:獲得臨時入境身份有其他要求嗎?答:有。按照本政策規定,臨時入境授權不是自動進行的,而是基於個案分析決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考慮任何可能導致不利於實施授權的不許可因素。申請實施該臨時入境權的申請人必須具備受影響群體成員的有效身份。申請人還必須根據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法律恰好在過渡計畫生效日期前合法居住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問:什麼是與獲得臨時入境身份有關的申請費用?答: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按照本計畫獲得臨時入境授權沒有申請費用。如果一位臨時入境身份的外國人請求就業授權或旅行授權,他或她將需要提交適當的申請表格。目前申請就業授權的I-765表格的申請費用為$340,而申請旅行簽證的I-131表格的費用為$305。如果您無力支付該費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免於收取I-765表格的申請費用。對於經濟拮据的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申請人,通過證明其經濟困難符合適用限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免於收取申請費用。為請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免除該費用,請按照表格的指示在I-765表格中附上一封信。I-131表格的費用不能免除。請求從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到美國其餘地方及其他領土的旅行(包括關島)不需要申請費用。問:我什麼時候可以申請臨時入境身份?答:您可以在2009年11月28日或其後的任何時間申請臨時入境身份。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如何處理我的申請?答: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確認您的身份,開展背景審查,考慮任何可能導致不利於實施授權的不許可因素並履行其他處理職能。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您的申請,將向您發出一份I-94表格,《抵境與離境記錄》。如果您的申請被否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向您發出通知信。3問:我如何申請臨時入境身份?答:您必須首先網上預約拜訪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支援中心,地址:TSLPlazaBuilding,BeachRoadSouth,Saipan,CNMI。您需要親自向預約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移民官員提交臨時入境授權請求。您可以在進行網上預約。在約見中,移民官員將接受申請並回答任何申請問題。如果您作為自由聯盟州公民的配偶申請臨時入境授權,移民官員將與您和您的配偶面談。在約見中,將要求您接受指紋識別以便頒發臨時入境授權前符合必要的安全檢查。臨時入境授權申請或這種指紋識別將不收取費用。問:我在ASC塞班的約見期間必須提交什麼檔?答:您必須在約見時提交下述檔:•您簽名的一封請求信,收信位址為Director,USCISDistrict26,HonoluluHawaii。該信可為列印或清晰手寫。•過渡生效日期(2009年11月28日)的身份證明;•申請時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居住證明;•填妥的G-325表格,自傳性資訊;•四張最近拍攝的護照式照片;和•一種有效的身份證明,例如護照或出生證明。問:授權臨時入境後,我自動獲得工作授權嗎?答:不是。您必須首先被授權臨時入境,並提交批准證明(表格I-94)和您的就業授權申請(表格I-765)。如果就業授權獲得批准,在整個臨時入境授權期間您將有權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境內工作。問:擁有就業授權後我可以為任何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雇主工作嗎?答:可以。這種就業授權沒有限制。我如何申請就業授權?答:您必須提交就業授權申請表格I-765,並按照表格指示提交至指定地點。就業授權將在最多兩年的時間內予以批准。問:擁有臨時入境身份後,我可以前往關島、夏威夷或美國大陸旅行嗎?答:作為臨時入境者,您有權前往美國其他區域及其領土旅行。為請求前往美國其他區域和/或美國領土旅行,您必須準備和簽署一封信,指出您希望旅行並返回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意圖。該信必須寄送至FieldOfficeDirector,USCISGuamFieldOffice,SirenaPlaza,Suite100108HernanCortezAvenueHagatna,Guam96910。GuamFieldOffice將書面通知對您的旅行請求的決定。問:作為臨時入境者,我可以前往外國旅行並重返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嗎?答:您有權申請提前離境簽證(advanceparole)以便在外國旅行後重返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為申請提前離境簽證,郵寄一份旅行簽證申請表格I-131,附費用和證明檔,按照表格指示寄送至FieldOfficeDirector,USCISGuamFieldOffice,SirenaPlaza,Suite100108HernanCortezAvenueHagatna,Guam96910。GuamFieldOffice將書面通知您關於您的旅行簽證請求的決定。更多資訊可在表格I-131的指示或塞班ASC證書獲得。4問:如果我以臨時入境身份獲得批准前往關島、夏威夷或美國大陸旅行,而且我擁有授權就業卡(EAD),我可以在美國其他地點工作嗎?答:不可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批准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臨時入境者以居住或就業為目的前往其他美國目的地旅行。按照本計畫,您的授權就業卡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之外的地方就業時無效。如果您獲得此類就業機會,您將違反您的臨時入境條件,將被遣送回您的祖國。問:我從外國返回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後,我仍保留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就業授權嗎?答:是的。只要您繼續符合臨時入境的條件,離開和返回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不會終止就業授權。問:我的臨時入境授權一旦到了兩年期限,我可以續期嗎?答:您可以在現有臨時入境期限到期前120天內請求續期(續期臨時入境)。遵循與申請臨時入境授權的提交程式一致的程式。續期取決於該外國人是否繼續有資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還可以終止臨時入境授權(例如獲得臨時入境授權的外國人犯罪或經歷影響其資格的個人變化。)問:我可以延長我的工作授權嗎?答:您可以在您的授權就業卡到期前120天內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延長授權就業卡(EAD),但是應在您的續期臨時入境申請被批准後。為避免授權出現失效,請及早請求續期臨時入境,以便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以處理您的申請並向您發送一份新I-94表格。問:臨時入境授權提供合法的永久居留權(綠卡)身份嗎?答:不。臨時入境授權是臨時性的,不提供任何法定永久身份。臨時入境授權的條款將在臨時入境檔中規定。這些條款不包括一種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的授權。問:如果按照本計畫我有資格獲得臨時入境授權,我需要在2009年11月28日立即申請嗎?答:不需要。按照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法律規定在過渡日期合法居留的外國人仍然擁有其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授權的期間,或2年,以最短的期限為准,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可在相同期間繼續擁有工作授權。在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居民身份到期,或2年期限到期後,以先到期的期限為准,外國人必須按照美國移民法獲得合法的身份。申請本臨時入境授權是外國人獲得此合法身份的一種方式。但是,臨時入境的美國移民權益不是自動獲得的,您必須申請獲得此權益。按照《移民與國籍法》規定,您還必須有資格獲得移民或非移民身份。因此,即使您有資格也可以選擇不申請臨時入境授權。問:如果我按照本計畫獲得臨時入境授權,根據《合併自然資源法》規定,我在2009年11月28日後會喪失最多兩年的繼續就業授權嗎?答:不會,如果獲得臨時入境授權,您可以按照《合併自然資源法》的授權繼續工作,而不必申請就業授權卡(EAD)。但是,在2011年11月28日(或者您的《合併自然資源法》授權到期日,如果其更早到期)之後您需要一個就業授權卡以便繼續工作,或者從事該授權範圍外的職業。問:這表示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其他外國人不會獲得臨時入境授權嗎?5答:不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決定在此時可以向這些特定群體中有資格的外國人授權臨時入境。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和其他國土安全部移民機構可在適當情況下基於個案分析使用臨時入境授權。問:對來自天寧島和羅塔島的臨時入境申請者如何處理?答:所有北馬利安納群島聯邦的申請者將申請郵寄到相應表格指示的相同位址。將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考慮偶爾前往天寧島和羅塔島旅行需要頒發臨時入境和生物測定證件,但是,目前沒有計劃提供這種服務。臨時入境要需要親自辦理,因此來自天寧島和羅塔島的申請人應為此計畫前往塞班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