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 人肉搜索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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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案例分析报告电子商务法内容相关法律知识事件分析案例对比提出问题事件回顾观点事件回顾女白领跳楼死亡,博客曝丈夫出轨——“姜岩事件”31岁的姜岩,因为丈夫有了第三者想要离婚,从24楼跳下自杀。2008年1月姜岩事件帖子点击率和回复率暴增。网络“人肉引擎”再次发力,姜岩丈夫王菲、第三者东方,甚至王菲父母、东方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学历编号、联系电话、照片、博客等等资料都被网友一一公布在了网上。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事件影响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公司对王菲和东方做出“暂停工作”的决定后,两人已相继辞职。网友们陆续分批次地到姜岩跳楼的小区去祭拜,还有个别网友赶到王菲父母家,追寻王菲、东方的下落,激动的网友还在王家大门口用油漆写上了“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字样。随后他本人及其家人不断受到骚扰和威胁,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问题:人肉搜索: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法律知识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人肉搜索有许多种业务,但是最引争议的是其中对人的搜索。案例对比以四个案例说明人肉搜索利弊分析“踩猫事件”“Die豹事件”“钱军打人”事件天价理发事件“踩猫事件”06年2月,网友发帖《愤怒:半老徐娘血腥虐杀小动物》一组图片展示了残忍的杀猫场景。对这位女士的虐待、伤害动物的行为,网上几乎是一片讨伐之声。针对女士的粗暴、过激、甚至污秽的咒骂语言比比皆是,关于其姓名、居住地、职业、身份乃至国籍引起种种猜度和争论。有人还发出“网络通缉令”,悬赏查出这人的身份和住址,并对其予以惩处。网民们靠视频截图中出现的大桥,认出了视频拍摄地点是黑龙江萝北县,并迅速挖出了踩猫者,一位离婚的中年护士。事发该护士被单位解职。严重影响到了“被通缉者”的工作生活。“钱军打人、Die豹”事件2007年4月,猫扑人肉引擎发挥巨大威力的“钱军打人”事件。在几个小时内,殴打老人者钱军和其妻子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孩子上学的学校全部曝光,许多人发短信给他的妻子,声称要弄死他们一家。“Die豹事件”5·12汶川大地震后,重庆某学院旅游系大三学生“Die豹”(网名)因为在网上发表伤害人们感情,不合时宜的言论而成为网友们人肉搜索的对象,很快“Die豹”的真实姓名、身高、通讯地址、电话、QQ等真实资料,全部被公布在网上。随后她本人及其家人不断受到骚扰与威胁,现实生活完全被打乱,她不得不休学一年。“天价理发事件”2008年3月两名14岁女生在“保罗国际”店里剪发后,被要价1.2万元,两人借了十几个同学的生活费才交上这笔钱。4月1日,全国各大媒体对此跟进报道。新闻在网络上发布后,网友启动“人肉搜索”,公布出保罗国际的注册信息,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以及汽车牌照等,进而发展为到店门口聚集并打出标语等。4月2日中午12时许,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来到保罗国际,依法将其经营账目暂扣。4月3日,保罗国际被郑州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20101104051张春月梁晨刘晓东事件分析从以上几个案例发生的人肉搜索中看出,网民对其指名道姓的谩骂,暴力词语铺天盖地,逐步演变为侮辱当事人的“网络暴力”行为。这无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反而容易造成社会暴戾氛围的产生。所以言论自由的边界应是他人的合法权利,发表言论的同时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相关法律条例《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相关法律条例《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相关法律条例注意:(1)在网上对“人肉”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2)在网上虚构事实对“人肉”进行诽谤,贬低“人肉”的人格,则构成诽谤的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行为。(3)如果在网上宣扬“人肉”的隐私,则侵犯了“人肉”的隐私权。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结论结论:人肉搜索弊大于利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我们必须意识到,任何权利都伴随着义务,任何自由都附带着责任,行使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尤其是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基于人生理念、道德水平的不同,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纠纷,如果网络上的道德审判替代了现实中的纠纷解决,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将生活在不稳定与不安全的社会之中。针对社会法制过程中产生的新兴事物“人肉搜索”,如果加以有效引导和法律约束,会发展成为一种非常高效有益的网络互助模式,同时成为一种舆论监督武器;但如果过度放任,甚至纵容针对个体的暴力行为,必然会恶化网络环境。张春月梁晨刘晓东20101104051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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