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县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我县殡改工作已经推进大半年,半年多来我县殡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离上级部门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县与2018年5月25日开始进行全县殡葬综合治理并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殡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书记和县长为组长的殡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治理工作已进行到第三步公益性公墓的规划设计、抓好试点。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殡改工作将处于一个深化和巩固的关键时期。一、正视成绩,查找不足,坚定做好殡葬改革的信心今年以来,各乡镇、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加强了殡葬政策宣传,落实各项殡葬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查处殡葬违规行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8月27日,我县共火化遗体xx具,火化率完成全年火化任务的xx%。但是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年底火化率要达到95%,我县殡改工作离市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8月份以来,我县殡改工作处于下滑转态,经调查,造成这种状态发生的原因是1、少部分群众的一些传统落后观念依然存在,违规土葬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群众违规土葬的手段变得更加隐蔽。2、职能部门对殡葬改革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致使部门资源整合不够,数据互通2不及时,相关信息不能共享,形不成工作合力;3、殡葬设施投入少,缺乏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对火化后的丧葬事宜不能提供相应服务,制约了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深抓细、抓出成效。任何乡镇和部门不能在殡改工作中拖后腿、出问题、有意外,绝不允许任何一个乡镇、一个部门因为宣传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措施未跟上而影响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我县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东办发〔2018〕2号文件对完不成当月火化任务且位列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乡镇长(办事处、管委会主任)进行约谈,电视曝光;连续两个月完不成火化任务且位列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党委书记进行约谈,电视曝光;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火化任务且位列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书记写出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对每季度考核完不成火化任务且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半年考核完不成火化任务且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镇长诫勉,党委书记在电视上向全县人民说明情况;对考核全年完不成火化任务且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追责。同时,把殡改工作目标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扣分因素,按完成情况扣减总分。3魏琳书记对殡改工作11期简报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大对殡改落后乡镇督导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下一步,各乡镇、单位要落实好市、县殡改工作部署要求和书记批示精神,认真分析研究殡改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殡改工作任务。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打响全民参与的殡葬改革攻坚战殡改工作是否能做好关键要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是否重视,措施是否有效,力度是否到位。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进行再宣传再发动。会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迅速召开干部职工动员会,各乡镇还要召开村队会、党员会,切实把工作部署下去。一要继续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继续通过宣传车、书写永久性标语、广播、黑板报、会议、发放明白纸、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每个乡镇的宣传车要立刻上路,继续进行集中宣传,让全县干部群众认清殡葬改革工作的意义,明白殡改工作的措施。二要要注重典型带动,既要大力宣传革除丧葬陋俗、禁止丧事扰民、推行生态葬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例,又要曝光严重违反殡改政策和不服管理的人和事,不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现代文明殡葬新观念,增强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是殡4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都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牵头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分管同志要负直接责任,具体抓、一线抓。工作人员要常调研,常走访,对殡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掌握,根据新问题改变工作策略。不能看到工作成绩有所提高就麻痹大意,不过问、不调度,致使殡改工作有所下滑。同时,要加大奖惩力度。各乡镇要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偷埋现象及时给予举报人奖励,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有的乡镇对殡改工作很重视,只是碰到难题就不解决,只拿低保五保对象做为工作重点,致使殡改工作一直很被动。下一步,希望各乡镇狠抓反面典型,特别是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火化、偷埋乱葬、大操大办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进行公开曝光,抄送纪检部门。从而教育群众,促进工作的推进。(三)加强服务保障。县政府已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要求,各乡镇要加快推进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扶持,调整解决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公益性墓地选址要结合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选在村庄腾空地或其它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9月底每个乡镇要规划设计1处镇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并将建设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骨5灰堂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宜乡镇统一规划布局的,则由乡镇统一规划建设;宜村为单位建设的,则按照规划标准建设村级公墓;宜建设骨灰堂的,则选择骨灰堂模式。公墓建设工作必须加快进度,年底前,每个乡镇要建设1处覆盖面广、标准较高、管理规范、方便群众使用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若干村级公益性公墓,争取到2019年6月份,全县的公益性公墓的墓穴(格位)数量能够满足10年以上安葬(安放)需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以上。6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推行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推行殡葬改革,是县委、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公共服务性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推行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正式颁发了《殡葬管理条例》,省政府在1998年下发了《山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其他各市、都已实行了殡葬改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虽然我县早已出台《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但由于各种原因,殡葬改革仍未正式启动,殡改工作一直处于全市乃至全省末位。因此,立即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二)推行殡葬改革是可持续发展所需。长期以来,“入土为安”的丧葬观根深蒂固,占田、占地造坟建墓、乱埋乱葬的现象愈演愈烈,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十分突出,土地资源流失情况非常严重。因土葬造成的人为毁林,以及因烧7香拜坟引发的森林火灾等,使我县森林资源损失每年都在几百亩以上,造成严重的森林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陈旧落后的丧葬习俗,已经严重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计算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这笔大帐,彻底改革土葬陋习,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着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三)推行殡葬改革是文明进步所向。人类的丧葬行为,不仅反映着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因素,而且反映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程度。旧的丧葬习俗,重殓厚葬,披麻戴孝,扬幡招魂,生者乞求死者亡灵的庇护,这是封建迷信思想的表现。同时,丧事葬礼中的大操大办、互相攀比,既加重了生者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庸化了社会风气。当前,我县正加大“五城同创”力度,争创省级、国家级文明县城,此时实施殡葬改革,摒弃积淀数千年的封建糟粕,倡导“厚养薄葬”的时尚新风,既有利于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又有利于杜绝各种攀比歪风,奢浮之风;既有利于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又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广大干群要切实认识到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现状,查找差距,狠下决心,急起直追,跟上全省、全市殡改步伐。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打响全民参与的殡葬改革攻坚战。殡葬改革是我国社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几千年8封建陋俗彻底决裂的伟大壮举。推行殡葬改革,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群从建设“生态德安,文明德安,和谐德安”的高度,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加快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背水一战的决心,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以强而有力的举措,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一)抓宣传,造氛围,人人参与推进殡葬改革。深入细致的宣传引导是我们做好殡葬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抓好会议宣传。会后,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分层分类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村支两委和社区要通过召开全体村(居)民会议及时将政策精神传达好,把意义讲清,把政策讲透,把要求讲明;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各种场合宣传强调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二要抓好媒介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不厌其烦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殡葬改革。县里印制的《殡葬改革宣传问答》要及时发送到农户和居民手中,使殡改政策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要抓好典型宣传。要加大殡改正反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及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曝光违规行为。要通过全方9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争取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推进殡葬改革减少阻力,增强动力,使殡葬改革工作深入人心。(二)抓举措,重管理,强而有力推进殡葬改革。一要规范三种行为。一是规范随意土葬行为。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2月18日起实行殡葬改革“零点行动”,界定区内所有界定的火葬对象亡故后都必须火化,不再实行土葬。对违反规定实行棺殓土葬,经反复教育拒不改正的,按照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强制起棺火化;对围攻、漫骂、殴打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二是规范乱埋乱葬行为。规划区内非农户口人员亡故火化后,骨灰原则上葬入青山陵园;农业户口人员亡故后原则上葬入公益性墓地,也可葬入青山陵园。严禁在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和规划建设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造墓地。三是规范治丧行为。规划区内属界定期内的火葬对象亡故后,治丧活动一律到县殡仪服务中心进行;在医院死亡人员属界定期内火葬对象的,直接运至殡仪馆。严禁在城区范围内搭设灵棚进行治丧活动;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城区各街道、路段抬棺游街,燃放鞭炮、抛撒纸钱和吹乐敲鼓;严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公共环境、阻塞公共交通、妨碍公共秩序等违法违规丧事行为。二要强化三项管理。一是强化丧葬用品市场管理。要从10源头上遏制封建迷信活动蔓延。对生产、销售殡葬设备及丧葬用品的,严格按《九江市殡葬管理规定》执行,民政、工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非法从事生产、销售、出租殡葬设备及丧葬用品的,以及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性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二是强化殡葬服务管理。要不断改善殡仪设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方便群众治办丧事。殡仪服务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热情服务,合理收费,办理方便,照顾周全。三是强化公墓建设管理。加强公墓区日常管理,做美做优陵园环境,禁止非法倒卖、囤积墓地行为。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应由村委会提出,以自然村为单位,以现有祖坟山为基础,尽量选用荒瘠地,由乡镇(场)会同国土、林业、建设、环保部门审核后,报县民政局批准方可建设;禁止乡村干部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租赁公益性墓地等违法经营活动。三要加大三种力度。一是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要充分发挥村组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方法上不能简单粗暴,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特别要加强对“钉子户”的教育引导,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改革,依法推进。二是加大执法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