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教师满怀着年少时的憧憬和步入成年时的一腔热血,我踏上了这个充满神圣和纯洁的工作岗位。在摸索着前进和在前进中摸索的教师生涯中,我走过了这看似非常微不足道却让我回味无穷的十二年。也就是在这十二年里,我们教师内心有着颇多的感触,那就是:现在的老师不好当,学太难教了。我时常在电视、网络、微信中可以看到或听到这样的事:哪所幼儿园老师把学生怎么打了、哪一所学校老师又把学生逼的跳楼了、哪一位老师又怎么虐待儿童了等等。当我看到这样的信息,作为家长,心里有说不出的恨;有作为老师,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和不愤啊!但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事实,有时我会说:这些一时之气犯错的老师,你至于吗?你到底为了什么?其实,他们都是对工作太认真、太负责了,只是方法不得当而已。也就是对法律知识认识不够,法律知识淡薄,有时就会造成终身的遗憾。我们现在无论何时何地,“师德”这两个字要时刻记在心里,人者德为先,只有有高尚道德的人才有资格用自己的言行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我们是人民教师,我们的人生已经和这个职业紧紧相连。教育学生是我们一生的使命。我们必须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去引领学生,用我们的灵魂去塑造学生的灵魂。所以,我们必须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民教师。的确,现在的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个个在家娇生惯养,在家有父母的呵护,爷爷奶奶的娇惯,孩子的受挫能力极差,也许教师一句不当的话让一个年轻的生命就会消逝,教师自身也得承担巨大地责任。一个个实例让我感触很深。教师虽然是施教者,但在教师队伍中也有一部分教师的法制观念淡薄,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社会的要求。就像温岭虐童事件,教师不正是因为自身的法制观念不强,才做出了如此对孩子、家庭、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还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还没有意识到自身法律知识的贫乏以及由此会对学生、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我们教师只有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呵护和尊重学生,只有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老师罚学生用头撞墙,数学题做错一题,便撞墙十次,甚至有学生一节课内连续撞头80次,导致学生的身心严重受到损害;孩子不懂事,犯规是常有的事,面对这样的孩子,作为教师的我们并不是一味地责骂学生,体罚学生,甚至于虐待学生,而是要以睿智的育人技巧来感化孩子,帮助孩子改正不良行为。而要做到这些,教师自身必须有较高的修养,更重要的是教师对孩子要有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生活中一个个鲜活的事例,要是反省自己在平时的教育工作,其实自己也有很多地方做得不是很好,我们教师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有效走出法律盲区,教师只有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学生才能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和学校生活。作为教师的我们,除了需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履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义务,要遵循法律。因为遵循法律,便是遵循教师应当恪守的师德,不被利益所引诱,不被金钱所驱使;遵循法律,尊重学生人格,便是遵循教书育人的原则;遵循法律,默默付出,便无愧当一世小学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习法律,遵循法律,这才是对教育事业的执着与追求。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教师独李中心小学孙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