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创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县工作方案文化消费是文化市场长期繁荣的基础,是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升级的主要动力,更是文化产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扩大文化消费,不仅是推动文化生产、促进文化产业持续走强的内驱动力,更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国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手段。分县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特色鲜明。得益于独特的区位资源优势和深厚的传统文化沉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已经具备了扩大文化消费的现实条件。国家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为我县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和拉动文化消费带来的新的机遇。为了积极探索文化消费升级的新途径、新机制和新模式,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分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抓手,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为切入点,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着力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不断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努力培育文化消费理念,积极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方向,使文化消费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促进分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促进推动作用,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供需对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文化消费内生动力。——需求引领,创新驱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为切入点,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观念,推动文化内容、经营机制、消费模式创新,有效释放文化消费潜力。——融合发展,产业联动。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资源共享,辐射带动。立足赣西中心城县战略定位,坚持繁荣本县文化消费与辐射赣西部地区文化消费相结合,共享文化资源,深化合作交流,提升分宜县文化市场的辐射力、影响力。(三)试点目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养文化消费成为分宜县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文化消费的总体规模的持续增长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同时,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和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增强文化消费拉动整体经济的作用。到2020年,全县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文化消费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消费环境更加完善;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实现大幅提升,文化消费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文化消费对全宜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以上,成为分宜新的经济增长点。分宜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5%。力争分宜城乡居民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人均达到200元。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文化消费供给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空间。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基本文化服务,提高居民参与性,激发居民潜在的消费需求。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化消费设施建设,为广大县民提供更多优质文化消费场所。2.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打造各具特色的原创文化精品,积极汇聚国内外文化精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消费选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适应消费者购买需求的业务。3.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加大对演艺市场的投入力度,鼓励新建小剧场和创作精品剧目,对于演出反响和票房较好的精品剧目给予一定的政府补助。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新创剧目开发的支持和引导力度,丰富群众的文化舞台。4.创新文化成果转化模式,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推动文化创作、成果转化、产业经营一体化运作。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二)培育文化消费理念5.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6.支持图书出版、影视、演艺、动漫等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7.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书法、绘画、创意作品竞赛,举办科普、欣赏、体验、阅读等活动,引导消费者养成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爱好和消费习惯。(三)引导文化消费行为8.建设覆盖全县的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编制分宜文化消费指南,充分利用户外宣传屏幕、文化广场、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加大对文化消费的宣传力度。9.鼓励文化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利用分宜数字文化微信公众号和分宜文化微博,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产品和服务。(四)树立文化消费品牌10.实施文化消费品牌引领战略,整合全县文化消费资源,打造文化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丰富抱石文化艺术节、蜜桔文化节、葡萄文化节、少儿艺术节、歌手大赛、少儿艺术大赛、农民艺术节、社区艺术节、读书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内容,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11.依托仙女湖、中国洞都等特有的旅游资源优势,在做大、做优已有的“情人节”“仙女下凡地”“艺术节”的特色活动的同时,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品牌,如:依托水北黄坑、分宜介桥等古村落,打造探寻分宜历史的文化休闲产业,依托“分宜小吃”品牌举办美食节等。(五)拓展文化消费空间12.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设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推进有条件的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支持旅游景区增设文化消费项目,开辟特色文化旅游新路线。13.以分宜县凤阳镇、双林镇、洞村等为核心区域,依托麒麟西瓜、豆腐、葡萄等农产品,提高农业领域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水平,借住“农家乐厨艺大赛”等活动,引入创意种植、情景体验、家庭农艺等消费项目,以文化消费助推农业发展,重点建设特色文化旅游村镇及标准化农家乐,释放农村文化旅游休闲消费潜力。(六)丰富文化消费业态14.增加县剧院、KTV、网吧、书店、游戏厅、咖啡厅、剧场、电影院、艺术馆、古玩城、产业园等文化消费基础实施的分布密度,扩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文化消费功能。通过政府积极引导方式,拟采取文化+娱乐休闲、文化+公益培训、文化+书吧、文化+餐饮、文化+众筹沙龙、文化+文艺演出、文化+名家工作室等方式,加快“文化小馆”建设,鼓励城县居民在“文化小馆”内消费,提高文化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多文化消费服务,形成新的消费模式。15.深化文化与其它行业的融合消费,在发展传统文化旅游消费的同时,进一步推动文化和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加快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等新兴业态,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充分挖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支持举办特色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文化消费选择,释放消费活力。(七)搭建文化消费平台16.开发文化消费新媒介。推进“文化惠民卡”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在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农业观光等领域推广使用文化惠民卡,扩大文化惠民卡适用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联盟KTV商家提供免费服务的方式,引导中老年人文化消费意识,丰富中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17.促进夜间文化消费。重点打造天工北大道、万年路、东湖公园、步步高、沃尔玛等一批特色突出、运营规范、环境舒适、适合县民夜间文化娱乐的休闲消费目的地,提升分宜夜间文化休闲消费层次,推动夜经济向多元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三、试点模式推行政府公共财政以各种形式补贴文化消费平台、载体、项目以及活动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文化惠民”的原则,通过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县(分宜县)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创新运用,致力于已SAAS技术服务模式提升文化产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平台对接并整合本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免费无线网络、政府民生服务软件“分宜发布”、县民卡系统的各项服务、分宜数字文化平台等公共民生服务资源,以PC端/移动端APP、微信平台和线下众多文化消费网点(本地电影、演艺、赛事票务、体育场馆、文博场馆、实体书店、特色酒店、景区、书店等旅游资源以及工艺品、文创产品、美食美点等商业资源)为主要载体,以大量的优质文化消费产品为服务内容,以智能化建设为技术支撑,以文化消费试点城县建设内容为核心构架,以文化消费大数据建设为目标,形成拉动文化消费政策与机制推行的重要管道。文化消费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试点工程。对深受群众喜爱、文化内容高雅、消费诚实守信并在区域内乃至区域外有重大影响的文化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文化消费试点,将给予补贴、贴息等优惠政策。评价计分激励消费采取鼓励居民前往公共文化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机App)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进行评价。签到、分享、评价均可获得相应积分。每日签到奖励10积分,评价奖励20积分,分享相关活动到朋友圈奖励10积分。每人每天限签到、分享、评价一次。凭积分兑换电子券,到试点企业(或文化消费网络平台)抵用现金消费,享受文化消费补贴,10个积分等价于1元钱,单次使用积分比例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50%。此种方式既提升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又刺激自主文化消费。文化消费补贴采取政府补贴型和政府引导型。采用政府补贴型是指按一定比例直接补贴居民文化消费,实现试点文化企业优惠活动与试点补贴叠加,对居民消费刺激性大、辐射力强,有利于试点工作的快速推进。采用政府引导型模式,鼓励文化企业自主让利,并按一定比例奖励优秀试点文化企业。同时建立分宜县文化消费试点单位(企业)名录,对纳入分宜县文化消费试点单位(企业)建立名录,设计颁发分宜县文化消费试点单位(企业)牌证,组织培训文化消费试点单位(企业)。四、组织实施(一)实施时间具体时间自文化部、财政部批准分宜县成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县之日起,为期2年。(二)实施范围分宜县所辖乡镇(双林镇、湖泽镇、杨桥镇、分宜镇、洋江镇、钤山镇)。(三)界定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消费补贴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企业范围1.列入评价积分激励消费的公益性公共文化场所,应为试点区域范围内的县级、县级公共文化场馆。主要包括分宜县图书馆、分宜县博物馆。2.文化消费补贴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文化消费实际数据、补贴经费额度,确定图书、电影、文化艺术活动、文化旅游等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试点文化消费产品的文化企业范围,原则上为所辖区域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必须是自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数据并主动配合试点工作的文化企业,经试点区域范围内的文广新主管部门推荐、县文广新局审核合格,才能入选。主要程序:(1)公告,在试点区域范围内发布公告;(2)申请,由文化企业自愿向所在辖区文广新主管部门提出参与申请;(3)推荐,由试点区域范围内文广新主管部门推荐;(4)签约,县文广新局与申请试点企业正式签约。书店:入选条件。(1)诚信合法经营,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3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2)出版物批发单位应开展过全民阅读相关公益活动;(3)出版物零售单位图书年销售额万元以上(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统计为准);(4)地标性书店、特色实体书店优先推荐。电影院:入选条件。(1)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年检合格;(2)诚信合法经营,并在3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3)年度票房收入达1500万元以上(以电影管理部门统计为准)。演出场所:入选条件。(1)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依法取得文化部门的备案证明;(2)诚信合法经营,在3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3)演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且年检合格;(4)具有组织引导国内文化演出活动的成功案例。五、实施步骤(一)积极动员,试点启动(2017年3月至6月)调整分宜县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委常委、县委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