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管理办法为了适应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需要,公司需聘用各种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聘用的监理人员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第二条:监理人员根据工程管理部安排到达工作现场后,及时将住宿地点、手机号码、工作场地的电话通知总监。配备手机的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手机必须开机。第三条:工作期间必须在工地进行现场监理,因个人原因要离开监理现场的,必须事前征得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的同意。第四条: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施工规范及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表格和详细记好监理日记,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员考勤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第六条:监理人员定期向总监和工程管理人员汇报工作,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职责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七条: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担任旁站监理工作;3、负责监理范围内安全生产及通信安全的检查工作;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施工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提出报告;5、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6、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签字;7、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并填写备忘录;8、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并填发工程周报及有关记录;9、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周报;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出厂证明、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11、负责本专业的工程量统计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统计数据和原始凭证;1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仪表、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等。13、虚心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改进监理服务质量。第八条:工程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对所属的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纠正。第九条:监理人员要接受质量检查组的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予以改正。第十条:本办法已由公司领导专题会研究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