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服务质量检查办法一、为规范监理服务工作,强化监理服务质量意识,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监理人员履行职责及遵守道德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办法。二、公司成立质量检查组。质量检查组是本公司在工程监理活动中落实相关规范、质量标准、规章制度的专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质量及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使监理服务质量达到客户预期的要求。三、质量检查组职责(一)按照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指导各项目监理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二)对监理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考核。(三)执行“过程及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中对“监理服务质量的联检”的要求,全面检查项目监理部的服务质量,编写检查报告。(四)沟通、协调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促使监理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五)收集工程监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四、检查的主要内容(一)项目监理部服务质量控制情况。(二)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三)总监及监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五、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一)根据公司的监理工作规划和质量目标,针对工程监理活动中实际情况制定年、季、月质量检查计划。(二)质量检查组每次的检查都要制订具体地实施计划,包括拟检查的项目、检查人员安排、检查时间安排及重点检查的内容等。(三)质量检查组以实地检查方式为主,必要时也可调阅有关资料进行非实地检查。(四)对监理质量的检查除检查相关人员外,还可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五)检查组应通过向有关人员查询等方式,检查项目监理部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和服务情况。(六)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有权查阅、记录有关监理档案、资料,有权向相关人员进行查询。(七)检查人员从事检查工作要保持谨慎态度,发表检查意见时要客观、公正。2(八)检查人员要对在检查中了解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得用于与检查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对外泄露。(九)检查组依据公司的作业文件及监理服务考评内容对项目监理的工作及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在考核中发现和识别是否存在监理服务不合格现象,并及时按有关程序处理。(填写服务质量联检记录,开据“不合格报告”)(十)征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监理服务的意见,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服务活动是否及时到位,符合规定及合同要求做出评价。(十一)当项目监理部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我公司接到服务的投诉后,工程管理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以确定监理服务不合格的事实和程度,并依据有关程序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十二)对质量检查结果做出记录,检查人员签认。(十三)每次检查后,检查组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起止日期、检查对象及地点、检查组成员监理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典型事例、建设单位和施工意见、监理人员意见等。六、检查结果的处理(一)对监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待项目完成后给予奖励。(二)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合格项,检查组通知项目监理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由项目监理部自检验证。(三)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监理部或存在严重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检查组开出“监理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改正并予以复查。(四)对于检查中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或其它重大问题时,公司将根据有关事实对责任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给予工程管理人员相应的处罚。七、本办法已由公司领导专题会研究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