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管理办法为解决公司门店人员紧缺现状,提高门店向年青化、高素质、高效率、高服务的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现行用工紧缺之情况日益增加,临时工队伍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提高职工素质,加强在编职工、临时工两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我们一项长期的任务;第二条:统筹人力资源,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依据工作需要定编定岗,高效率,满负荷,合理配备人员,暂试行市区各门店安排1~3名临时工;第三条:对临时工工资以“天”或“小时”作为核算标准,工资每月20号发放;并于上岗后2天后提供建设银行卡号给人力资源专职负责人;第四条:临时工(学生)毕业后可自主选择留公司长期发展,公司将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第五条:录用临时工将由人事部专员负责管理(包括:门店安排、考勤管理、工资核算与发放、问题咨询与处理)。第二章临时工招聘第四条:招聘组织由人力资源部主导,各相关部门协助,与各高校达成合作关系,聘用临时工坚持公开招聘原则;第五条:招聘条件1.服从管理,可接受市内任何一家店的派遣调动工作;2.有充足的业余时间,能吃苦耐劳、勤奋好学;3.具有较强的执行力,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负责、有长期合作意向者优先,并符合其他具体招聘条件;第六条:招聘程序及要求1.首批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去各高校现场招聘选拔,应聘临时工需持本人身份证至招聘点报名,填写《临时工应聘表》、提供一寸照片2张、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健康证;2.录用临时工试用3天后需与公司签订《临时工聘用协议》,一式二份(公司一份、临时工一份),协议期限原则上为1年,协议期满自动终止。若需继续留用,由人力资源部对临时工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可与临时工协商续签用工协议;3.临时工在门店上班公司提供工作服(围裙、手袖),下班后交由门店领班或店长;第三章:临时工培训第七条:录用的临时工需进行3~5天的培训后安排上岗(主要内容:公司文化、岗位操作业务知识);第八条:对于收银岗位经考核后方可上岗;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九条:临时工上下班时间都需签到签退,签到表由店长或领班保管;第十条:临时工到门店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违规操作设备;第十一条:服从店长或领班工作安排,对于不服从者第一次给予教育与纠正,第二次直接解聘;第十二条:临时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欧等违纪违法行为。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摩的出行、晚间下班结伴而行;第十三条:热情服务顾客,严禁与任何顾客发生争执、吵闹行为,违者直接解聘;第十四条:若因病或个人紧急事情处理无法上班,需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专职负责人或店长请假,无故旷工2天以上者解聘;第十五条:临时工因个原因需离职,应提前15天向以书面形式向店长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工辞职申请单》,经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辞职;第十六条:临时工的工作要求及标准,各门店店长及领班按照正式员工要求标准进行管理(如收银操作及要求、陈列的摆放、服务顾客服务用语及要求)等;第五章:发展空间第十七条:学生临时工大学毕业后,因在临时工期间表现突出,经与双方协商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经考核通过后可直接晋升领班或店长岗位;第十八条:对于部分有特殊专业之学生临时工毕业后,公司依据岗位需要调至总部上班;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内部各部门职责:1.人事部:负责寻找临时工资源,并组织招聘/监督及公司企业文化培训工作;2.销售部:负责临时工业务知识培训(收银员职责、设备操作等)并安排临时工的工作门店及日常管理与监督;3.财务部:负责临时工工资发放工作(依据人事部统计的工资明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所属成员之临时工;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修订与变更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