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ZG/YP350004-2014计量器具内部校准管理规定(D版)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8日实施日期:2015年07月28日1目的规范计量器具的校准管理,以保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避免测量失效的事件发生,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广西北海玉柴马石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公司各计量器具使用、管理部门。3职责3.1技术研发中心3.1.1负责计量器具的校准方法的制订。3.1.2负责计量器具校准的监督。3.1.3负责计量器具的异常反馈处理。3.2使用部门3.2.1负责计量器具的校准、记录。3.2.2负责计量器具异常的反馈。3.2.3负责保管各自使用的计量器具。4引用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5管理规定5.1校准人员的指定由使用部门指定校准人员、培训由技术研发中心提出需求,管理部根据需求组织开展5.2校准标准物技术研发中心提供一套标准砝码或标准物,4kg~200kg。砝码的保养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5.3生产计量器具校对规定受控状态受控分发编号5.3.1称量量程大于30kg的秤适用于称重罐、200L灌装机、DDU抽桶装油、调合区用于称重添加剂大于50kg的磅秤和电子称。生产前,使用部门使用标准砝码对使用的称进行校准,对照显示值。如偏差大于计量器具允差值(大于100g)时,则该称不符合计量要求。并在当日生产记录中记录。5.3.2称量量程小于50kg的称适用于生产线的中桶电子称。生产前,使用部门使用标准砝码(标准桶装水15kg、16kg、17kg、18kg)对使用的称进行校准,对照显示值。如偏差大于计量器具允差值(大于10g)时,则该称不符合计量要求。并在当日生产记录中记录。5.3.3适用于生产线的1L电子称、4L电子称、6.5L电子称生产前,使用部门使用标准砝码(标准桶装水1kg、4kg、6kg)对使用的称进行校准,对照显示值。如偏差大于计量器具允差值(1L称大于2g;4L/6.5L大于4g时)时,则该称不符合计量要求。并在当日生产记录中记录。5.3.4生产用流量计通过配方小样数据对比,以小样数据为准,超出小样数据范围,经查实为加量不准时则为计量不准确。由生产部调整或送修或更换处理。5.3.5地磅地磅管理员定期对地磅的计量数据进行监控,监控方法:每月与码头地磅数和添加剂地磅数对比,若没有异常则根据公司计量管理员要求进行与第三方地磅检定数据对比,如果刚好遇到周期检定的则可免去第三方地磅检定的对比;若有异常则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幷采取相应措施。计量管理员每月抽查使用的校准情况。5.3.6其它生产用计量器具量油尺、双金属温度计:一般通过一年一次的送外检定,使用过程不用校准,如使用过程发现异常停用检查、处理、记录。5.4实验室计量器具校准规定5.4.1实验室计量设备校准校对周期:iCCS、颗粒度、S含量、ICP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后才能进行检测工作;ii粘度计、HTHS粘度管、倾点温度计、MRV每月至少校对一次;iii除上述的检测设备及新增设备的校对周期,根据实际工作过程纳入计量器具校准周期表管理按规定进行校对工作。iv校对方法按校准规程进行。5.4.2标准油类别i直接购买标准物;ii如没有标准物(油液),则内部确定标准油样;标准油样由两名化验员共同检测同一项目,重复性在标准范围内为该项目的标准物。iii如没有标准物(固体):砝码或标准物件,由计量管理员提供,标准物需通过同比后确定。5.4.3化验员根据各种计量器具的校准规程对对应的计量器具进行校准、记录。5.4.4允差判断依据根据各试验方法中检测两次结果的重复性符合要求。如超出重复性要求则该计量工具应停止使用,对变差进行分析、修正,并且对前期的数据进行失效跟踪。5.5监督5.5.1公司计量管理员每季度抽查使用部门校准情况,并核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5.5.2在有效的检定周期内,各使用部门校准过程发现失效,必须向技术研发中心计量管理员报告,并对此前的检测数据进行失效追踪。6附件附件:内部校准周期序号过程计量类别校准周期(计量管理员)日常校准(操作人员)1原材料检验过程油品检验检验计量器具、辅助试验设备每季度一次每次使用前或每月一次2包材检验电子称、卡尺等——每次使用前3调合过程磅秤、电子称每季度一次每次使用前流量计——每次调合双金属温度计——4灌装过程包装检验电子称每季度一次每次使用前5灌装电子称、自动灌装机每季度一次每次使用前6过磅电子汽车衡(地磅)每月一次每月一次7储存双金属温度计(码头)————说明:内校的计量器具为:检验用的计量器具、流量计、磅秤、电子称、自动灌装机、电子汽车衡。7修改记录页修改记录页ZJ/YP10002序号更改、处置通知单编号更改内容提要(或更改页码、条款)更改人更改时间12014换版冯柑柑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