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薪管理办法第总则第一条:进一步规范薪资调整管理,打破原有的统一调薪制度、激励为公司创造效益,工作出色的员工。第二条:年度性调薪,依公司年度业务收入情况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及年度出勤而定,年度调薪于每年的6月份,12月份进行。第三条: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一、薪资调整规定1、年度调薪原则年度调薪奖励是指对于在公司内工作时间长,且工作表现良好,未出差错,勤奋上进者,公司给于每年1-2次薪资调整的奖励。2、年度调薪对象连续在公司服务半年以上员工。3、以下情况不在调薪范围①请假超过公司规定规定的带薪假期30天者(含事假病假年假产假)。②入职未满半年及距离上次薪资调整未满半年的员工。③公司本岗位已设置的封顶薪酬。二、调薪申请流程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或负责人作出评价→送人事部复核复核后→呈送总经理审批→审核通过后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加薪。各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实事求是地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与工作表现做出客观综合评价,人事部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合日常出勤等情况做出薪资调整意见,报送总经理。三、年度调薪类别及幅度类别优良中考核标准能高效率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零差错,质量很高,完成效果超出预期规定时间内能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差错较少,质量较高,完成效果基本满意能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无重大差错,质量一般,效率有待加强,完成效果在接受的范围内年度调薪幅度每次上调500元每次上调300元不予调薪附附则第四条: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实施,当岗位加薪至公司对此岗位设定的封顶薪酬后,不在继续上调。第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