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第七号)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讨论决定,确定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书面征求意见和电子投票(主要为短信投票和电话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其中__月__日__时至__月__日__时,投票选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并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____公开开箱唱票,宣布选举结果与表决结果。请全体业主踊跃参加。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的书面材料已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并已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四个大门口进行书面公布。相应的表决票由筹备组聘请的服务机构分发至各业主。对于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相应的表决票由服务机构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或者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等进行联系搜集。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样表特此公告***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