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一: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导致的触电死亡事故经过:陈某上班后清理场地,由于电焊机绝缘损坏使外壳带电,从而与在电气上联成一体的工作台也带电,当陈××将焊接好的钢模板卸下来时,手与工作台接触,即发生触电事故,将陈××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分析:1.由于电焊机的接地线过长,在前一天下班清扫场地时被断开,电焊机绝缘损坏,外壳带电,所以造成单相触电事故。2.电气管理不严,缺乏定期检查。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1.接地或接零线是保证用电人员安全的生命线。当移动电器外壳带电时,若采用了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就能使线路上的漏电保护器、自动开关或熔断器动作或熔断,自动脱离电源,从而保证人身安全。2.在安装漏电保护器后的移动电器和线路也不能撤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措施。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二:带电搬移电器设备触电事故一、事故经过2007年某月的一天,某队工作面延伸,对电器设备进行搬移,进班会安排电工张某和李某负责电气设备的搬移工作,电工张某和李某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就往前拽电缆,这时跟班队长从旁边经过,问停电了没有,张某说:“没事儿”。于是接着往前搬移,当把设备搬移到位,开始挂电缆时,由于电缆有外伤,把正在挂电缆的李某电到,造成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1、电工张某和李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停电就进行开关搬移,并且不听劝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跟班队长发现张某和李某违章,没有及时强行制止,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三、事故责任划分1、电工张某和李某违章带电搬移设备,对事故负直接责任;2、跟班队长发现违章没有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3、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四、事故防范措施1、在进行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掉电源。2、井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自身素质。4、加强互保联保以及自主保护意识。五、事故教训和感想这是一起机电类事故,究其原因是当班职工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及矿有关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的规定,安全意识薄弱,作为机电技术人员要心细,按章操作。班长和跟班队长要积极发挥现场协调和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三:带电作业触电事故一、事故经过2007年11月13日,王某发现单位会议室日光灯有两个不亮,于是自己进行修理。他将桌子拉好,准备将日光灯拆下检查是哪里出了毛病,在拆日光灯过程中,用手拿日光灯架时手接触到带电相线,被电击,由于站立不稳,从桌子上掉了下来。二、事故原因分析1、王某安全思想意识淡薄,维修电器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带电作业,也没有使用任何工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王某独自操作,没有人监护,是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三、事故责任划分1、王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维修工具且带电的情况下维修日光灯,对事故负主要责任;2、队部会议室内日光灯损坏,队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并联系服务公司维修,对事故负领导责任。四、事故防范措施1、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2、操作、维护电气线路及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工具,不独立作业,要做到“一人监护、一人作业”。用电安全事故案例四:违章操作造成触电死亡事故2006年6月*日,********有限公司**车间发生一起维修电工因违章操作而发生触电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一、事故经过6月16日下午7:15分**车间B线白班生产已经结束(当日洗瓶机生产结束时间为18:14,装箱机结束时间为19:10),该线维修班已全面进入各机台清理卫生和设备维护、保养阶段。因为根据生产部安排该线夜班生产时间为20:00开始,故留给维修班的工作时间只有3-4个小时。维修班长根据车间要求安排维修电工***(持证电工,操作证号:34**********)到该线洗瓶机前捡烂口瓶岗位安装一台挂壁式风扇。该风扇的悬挂固定装置在安装之前已经安装好,故本次安装只需将风扇电源线接通即可使用。该名电工到达作业现场后先将风扇挂在固定座上,由于装设风扇的输瓶线离地面高约1.55M,再加上装设风扇的固定座,总的高度约1.85M,要顺利操作必须登高,而装风扇的岗位处正好有一只铁座椅,而其踏脚座离地面也只有30CM左右,于是该电工便站在座椅的踏脚座上进行操作。由于控制电源离操作位置相对较远,该电工为图方便便在该岗位的检验灯上面没有停电而直接跨接电源线,在操作时造成触电,由于倒地时其头部后脑勺着地造成致命伤害,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操作工在带电跨接电源线过程中,手部碰及裸露的电线而发生触电,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操作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要求,没有及时采取停电直接电源线而违规带电操作,同时在操作中没有按要求穿绝缘鞋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用电安全事故案例四:非电工私自接线,电源箱带电人亡发生事故日期:1987年8月15日8时45分。发生事故地点:二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小予制厂的班长对民工党xx说,等一会接电源时去找电工。但党xx没有找电工,而是私自给移动式铁壳电源箱接线。当其一手扶电源箱壳体,一手插振捣器插头时,因箱体带电,触电跌倒,面部朝上,脚穿布鞋,躺在刚下过雨的地上,电源箱压在其胸部。党xx(男,21岁,本工种工令四个月)因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⑴党xx不听班长指挥,违章作业,非电工私自接线,把从铁壳电源线上引出的黑色(电工为零线做有标记)零线错误地接到“C”相火线上,造成铁质移动式电源线外壳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⑵对民工安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预防措施:⑴严格施工用电管理,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⑵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