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公司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公共设施等存在的可以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按事故隐患种类:地面分为:火灾、爆炸、危房、倒塌、滑坡、交通、泄露、中毒隐患等。矿井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一、事故隐患的排查及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事故隐患,制定出处理隐患的方法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1、安监部要建立事故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做到全面、细致。检查人员安排:日常检查:安监员、瓦斯员;2安全大检查:安监、通风、技术、机电、运输、项目部负责人。检查内容:参照安监工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条款。检查方法:安监工班检、安监干部按所管盘区旬检,每月6日、26日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2、加强日常作业现场和安全检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检查到位、汇报及时,有效制止事故的发生。3、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整改。4、在检查中按照有关规定,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要立即排除,不能拖延;不能立即排除的,要限期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三、隐患等级的评估及确定为了引起单位及负责人的重视,及时上报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各级事故隐患逐级落实、逐级处理,应当对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分级。1、评估分级的主要依据是隐患的严重性、易发性及解决的难易程度。需要把隐患的严重性和隐患的易发性结合起来考虑,进行分析研究。2、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程度小,由区队可以直接处理的隐患确定为C级。3、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程度较大,区3队不易解决,需矿解决的事故隐患确定为B级,报安监部备案。4、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程度大,本矿难以解决,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事故初步确定为A级,报集团公司安监部。5、成立隐患评估小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安全副总成员:通风区长、安监部长、机电部长、技术部长、调度主任评估小组对隐患进行评估分级时要现场调查,开会研究,逐条处理。四、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1)、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方案进行治理,并对安全隐患内容进行公示,系统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责任制,由专业组明确一名副总工程师为挂牌督办责任人。并将挂牌督办责任人名单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领导组。1、按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跟踪落实治理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现场落实到位,并对隐患治理期间的安全负责。2、安全生产隐患在治理前,由挂牌督办责任人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预案培训和演练,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止间外事故发生。43、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止作业。4、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在井口警示牌上进行公示,对排查结果跟踪督办。(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由专业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治理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治理结果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领导组报告注销。、五、事故隐患排查的监督管理1、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各副总工程师成员:安监部通风部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主要职责:(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发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2)制定应急计划和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3)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监督、检查。2、各职能部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及记录。3、安监部负责收集整理事故隐患的各种报表、记录、整改措施等资料,并建档保存。54、安监部对事故隐患的排查进行督促、检查、复查、记录备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地煤矿安监部。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闭合式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创建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场、零事故环境”,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以“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理念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激励机制、治理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构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第三条认真实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想长远、看当前、干眼下”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七个抓手”功效,形成安全隐患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治理工作格局。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矿井下一、二线单位、地面生产辅助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第五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领导组组长:温泽民常务副组长:冯补章副组长:韩荣仕于涛苏凤瑞杨忠生杨继明成员:各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通风区、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供应部、综治办等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1、全面领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建立完善安全生6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2、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3、对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治理资金、期限、责任人及应急预案,并指定挂牌督办责任人,全过程跟踪治理。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部署重点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王伟(兼)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和考核。2、收集整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信息。建立台账,分析反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现状,并按时向安监局上报。3、每月组织对各项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进行抽查。第六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专业组。(一)“一通三防”专业组组长:白艮枝成员单位:通风部、技术部职责: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瓦斯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其现状,及时跟踪治理进展情况。2、对“一通三防”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治理方案,分析产生原因和危害程度,针对治理方案的缺陷和漏7洞提出改进意见。3、对“一通三防”安全生产隐患指定挂牌督办责任人,协助各生产区队按时完成整改。4、对各生产区队安全生产隐患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5、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二)采、掘、运专业组组长:刘作霖成员单位:调度室职责:1、全面掌握采煤、掘进、运输、雨季“三防”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其现状,及时跟踪治理进展情况。2、对采掘运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治理方案,分析产生原因和危害程度,针对治理方案的缺陷和漏洞提出改进意见。3、对采掘运安全生产隐患指定挂牌督办责任人,协助各采掘运区队按时完成整改。4、对生产区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5、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三)机电专业组组长:李波成员单位:机电部机运队职责:1、全面掌握大型机电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方面存在8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其现状,及时跟踪治理进展情况。2、对机电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治理方案,分析产生原因和危害程度,针对治理方案的缺陷和漏洞提出改进意见。3、对机电安全生产隐患指定挂牌督办责任人,协助各生产区队按时完成整改。4、对各生产区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5、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四)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长:张新荣(兼)成员单位:技术部职责:1、全面掌握地质、测量、水文、钻探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其现状,及时跟踪治理进展情况。2、对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治理方案,分析产生原因和危害程度,针对治理方案的缺陷和漏洞提出改进意见。3、对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隐患指定挂牌督办责任人,协助各生产区队按时完成整改。4、对各生产区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5、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第七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保障组(一)安全培训保障组组长:王吉9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职责:1、开展以“人人都是通风员”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工作,普及生产区队生产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知识。2、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员工识别与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能力。3、针对员工整体素质及作业行为过程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和漏洞,监督指导生产矿井安全培训工作。(二)应急救援保障组组长:王伟成员单位:安监部职责:1、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速度。2、对生产区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预案演练、值班、值勤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3、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安全超前防范能力、队伍整体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应急应战能力。第八条组成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组参加人员:各副总工程师、安监部、生产调度、通风区、技术部、机电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第八条隐患排查细则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方法:1、坚持每月6日、26日两次次定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安监部每次检查前一天将检查地点和任务通知给各排查组组长,各组10长负责组织排查。2、简化排查程序,坚持动态检查,不影响被检区队正常工作,不降低检查标准。检查组每次检查被检区队要有陪检人员3、对于安全不放心,管理较差、安全隐患较多区队,作为排查重点,现场督促落实整改。4、井下排查规定日如在星期日,顺延次日进行。5、地面检查组每月10日进行安全大排查一次,如出现在星期六、日顺延到星期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程序:1、安全隐患排查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明确排查目的内容,制定排查计划和提纲,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业务知识,掌握被检地点概况,保证达到预期效果。2、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安全生产中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要及时指示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安全排查问题明确,依据充分,解决措施得当。3、排查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责令现场立即处理,对于现场不能立即处理,且在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责令停产整顿。4、实行安全隐患排查组长负责制,对组员所排查出的问题,组长把关签字,所有检查问题都要与被检单位领导现场交换意见,现场不能整改的,进行“三定”。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5、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需实施停产整顿的,由组长组织检查人员认真确认,确定后报安监部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并由安全副总经理在“停产整改通知书”上签字执行。6、对于现场下达的安全隐患排查意见各生产区队必须无条11件服从。7、安全隐患排查问题要当日汇总,在每日生产碰头会上公布,并下达整改“三定表”,各区队接到“三定表”后要及时整改。三日内把整改处理结果在“三定表”上说明反馈回安监部,安监部负责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8、安全隐患排查主要问题及跟踪落实情况要在月度安全例会上通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安全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按业务范围组织相关部门与被检单位一同研究解决办法,并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排查内容: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按照“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彻全程、关键落实”的理念,全面开展安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