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夜间巡查制度敬老院每天必须保证有一名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巡查,巡查时问从每日17:30次日8:30。巡查范围为敬老院所有基础设施、人员居住及综合使用房屋、水电供应系统,菜地、鱼池、果园、猪圈、鸡舍、物资储存室等处。巡查人员手机常开不得关机,巡查情况要有文字记录。主要职责为:1、清点入住院内的各房间老人人数、住养人员是否在位,观察老人情况,如发现缺额少人,应迅速查明其去向及其落脚处,并做好当班记录。2、值班期间负责全院人员的按时入睡,按时关灯,按时起床,保持老人有效睡眠。3、检查大门,小门是否关好,检查所有室内门窗、水、电、电视是否关闭等安全防范工作。4、注意特殊老弱残疾老人护理检查工作,注意身体变化情况。5、严禁闲散人员在院内吃住。6、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负责院内公共财产的安全防盗工作,若玩忽职守,造成公物损失,按价计赔。7、监督当班服务人员、保卫人员是否履责,对于离岗或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