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快递物流(速递)服务合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国内物流(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包括:1、本合同文本2、附件一:快件寄递安全责任状3、附件二:快递资费表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1.2服务区域:乙方在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无法按时送达目的地的,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确认正确的送货地址后,将物品完好的送达目的地,因此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2.2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详情见附件二快件寄递安全责任状)。2.3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2.4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第2页共8页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3.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3.3将甲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3.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3.5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3.6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3.7如遇需转寄EMS情况的,接收货物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转寄;3.8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3.9为甲方免费提供与发件数量相等的运输面单、信封、热敏纸、塑料包装袋;超出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用,普通面单3元/张,信封0.5元/个,塑料包装袋0.3元/个,热敏纸0.1元/个。第四条送达及退回4.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甲方。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4.3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费。4.4乙方正常运输派送签收的快件,甲方有异议需在快件签收后的30个工第3页共8页作日内提出。超过时间后续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第五条费用与结算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运输单价参见附表一:货物运输价格表;当出现在订立本合同之初不能预见的短期市场环境变化或全行业形势变动时,乙方有权修改价格,但须提前3日通知甲方。5.2每月5号前,由乙方提供上个月的费用账单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后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确认账单。5.3差异部分,甲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差异数据提供给乙方核对,乙方根据快件运单填写数据进行核对。5.4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必须按照月结规定的结算日,每月30号前将快递运费等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拒付;逾期支付,甲方需按月结总金额的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5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5.6、乙方对公账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第六条保险及理赔6.1贵重物品必须声明价值,并保价,单票2000元(含)以内的保价费率为0.1%,单票2000元至1万元(含)的保价费率为0.3%,单票1万元至3万元(含)的保价费率为0.5%所寄物品价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三万元。如发生遗失或者全部损毁的,乙方需按保价金额赔偿甲方损失;内件部份损毁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做保价的快件如发生遗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文件(500G内)赔偿RMB100元,包裹(500G以上)最高赔偿RMB300元。快件正常签收超过30天,后续产生的问题不予赔偿。第4页共8页6.2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6.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方可免赔;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例如易碎物品,液体渗漏);6.4以下两种情况超出时限范围由甲方自行负责:a.快件自发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要反馈未收到或遗失等异常情况给乙方。b.快件出现内件短少、不符、污染、破损应在签收之日起七日内反馈给乙方。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第八条知识产权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第九条保密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第十条诚信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第5页共8页法律法规。甲方任何关于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乙方项目组如实披露。第十一条其它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11.2本协议有限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协议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则该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一年。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1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11.5甲方账单接收负责人账单确认人电话乙方填制账单负责人对账负责人电话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日期:第6页共8页附件一证明文件提交(1)证明文件提交:甲乙方须向协议双方提供相关证明,具体证明信息内容如下:企业用户: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须盖公章)第7页共8页附件二快件寄递安全责任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速递企业、寄件用户的邮路安全,对违法、违规禁寄品保持高度警惕,将危险品、违规禁寄品杜绝于货物流通体系之外的要求,切实执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对于本单位疏忽而造成责任事故的,本法人愿意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并承诺对以下禁寄品规定中物品不予寄递,本单位自愿签订此安全责任状.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1、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2、各类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3、各类易燃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6、各类列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栗壳、花、苞叶)、玛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9、含有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音像制品等。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仿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13、难以辨别成分的粉末状物品。14、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如香烟。第8页共8页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由快递服务公司及签订方各执一份,签订后即刻生效。立责任状单位(盖章):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