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员工作息时间和考勤管理规范1XX学校员工作息时间1.1通用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5:00;周六到周日为8:00-12:00,下午:2:00-5:30。1.1.1满一年的教职员工(含分校长、教师、咨询师)周三、四作息时间(例会正常)。无晚课的员工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5:00有晚课的员工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4:00-8:101.1.2未满一年周三、四作息时间(参考通用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5:001.1.3满三年员工(含分校长、教师、咨询师)一周休息两天半,其中除周一、二公休外,另外半天选择在周四上午或下午休息。1.1.4咨询师公休时间晚班5:00上岗(通用)。1.1.5公休值班时间8:00—17:001.1.6分校各位员工都应参与咨询值班工作。1.1.7每天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分校管理人员午休采取串休的办法,要留值班主任。1.1.8周六、周日、教研日、培训日必须到岗。1.1.9招生淡季原则上为5、6、11、12月学校取消公休坐班,电话转至分校长与咨询师处,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晚班提前至4:30到岗(试行)。1.2机动工作时间1.2.1学校管理人员除以上通用工作时间外,每人每周有3小时的机动工作时间,用于咨询宣传、会议、培训等安排。1.2.2安排机动工作时间时,应考虑教师的晚上休息问题,并合理安排。1.2.3教师在以上工作时间之外,一般每周安排不高于8小时的机动工作时间,用于上早晚课、咨询、宣传、值守电话、接待来访等。1.2.4上课要求的到岗(半小时)的时间,视为工作时间。1.2.5公休时间,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小时到岗1.3晚班工作时间1.3.1晚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为17:00-20:10,必要时可以延长至20:30左右;晚班时间周日为17:00-19:00,必要时可以延长至20:00左右。1.3.2咨询师每周值2-4个晚班,分校长每周至少值1个晚班。1.3.6值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以进行班前整理。1.4法定假日作息时间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假日因上课当天不能休息的,或每周机动时间在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在之前或之后安排等时间串休,有关加班费已包含在聘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用加班工资或超课时奖金之中,不另发加班费。注:上述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招生高峰期另行安排。2XX学校考勤管理规范2.1考勤职责划分2.1.1分校咨询师负责本分校人员考勤。2.1.2会计负责总校人员的考勤。会计本人的考勤由CFO核定。2.1.3各校每月考勤表由会计汇总,CFO审核并上报。2.1.4考勤内容包括白天正常上班、白天加班、晚间值班、病事假、休假、旷工、迟到早退、串休及正常休息等。2.2病事假制度2.2.1因病、事请假,应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生效。2.2.2原则上周六、周日、教研集会日、学校重要赛事、培训、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放假前后的特定时期不给事假(婚假除外);如在集体活动日请假,分校长应向该活动负责人汇报。2.2.3七天以上病假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2.2.4病事假之后要及时销假。2.2.5分校教师、咨询收费员、物业管理员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下须经分校长批准,四天及四天以上须经CEO批准,教师病事假不能上课者,课时计入代课教师工作量。2.2.6适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工作两年以下的,为三天:工作两年以上的,为五天;.工作三年以上的,为7天。以上休假只含一个周六和周日。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3天丧假。婚、丧假期间,教师基础课时等比例下调。2.2.7分校长以上管理人员和总校人员请假需经CEO批准。2.2.8教师代课需经分校长批准,串课须经CEO批准并在总校备案;擅自安排他人代课者,一经发现即处以两倍课时费的罚款,代课教师同罚。2.2.9工作需要须代课时,本着同一级别教师互相代课的原则安排,特殊情况下无人代课精品课程可适当顺延。2.2.10除经特别批准,病事假不得安排串休,原则上按扣病事假工资的方式进行。2.2.11各校CEO、CFO、HRO请假由主管执董批准。2.3怀孕教师产假为五个月,可提前一个月休息;返岗后提供员工每天一小时喂奶时间,喂奶时间为一年(自婴儿出生之日开始计算),产前根据妊娠反映适量代办2-3个标准班,返岗后半年内至少代3个标准班,半年后恢复正常。2.4员工子女生日放假一天(截止至子女18岁)晚课提前安排代课。2.5请假手续2.5.1员工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须有书面假条,须由上级主管签字。2.5.2请病假七天以上,在请假时必须将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上交学校。2.5.3别人代请假无效。2.6晚课制度2.6.1中级、高级、特级教师以须代3-5个晚课。2.6.2卓越级教师至少代1-2个晚课。2.7管理办法2.7.1分校考勤表须经分校长签字,每月将原件交本校会计,会计须长期保存。2.7.2各单位应设置签到簿,员工每天签到记录是考勤表的有效附件,签到中代签、补签、倒签、过签无效。2.7.3如发现弄虚作假,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