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XX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第二条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者姓名:(简称“乙方”)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及专业: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与乙方关系: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或无)试用期。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由乙方提出申请并通过甲方的入职考核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入职手续。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到岗。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担任职务。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工作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每月为一个计算周期,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或补休。第八条乙方如需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确认,未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不视为加班。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假制度。第十条为保证甲方的业务不会因员工休假而受到不利影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并依照甲方的有关批准程序安排国家规定的节假和甲方规定的休假。五、劳动报酬第十一条甲方按其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试用期内享受__________岗位工资;正式入职后享受岗位工资。第十二条甲方的薪资发放日期为每月十日发放上月的工资。若该日是法定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日支付。支付币种为人民币,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第十三条乙方因为能力不足或者业绩未完成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培训期,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待岗期。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努力提高自己技能,在此情况下,甲方按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第十四条若乙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未通过绩效考核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工作,对乙方进行培训和重新上岗考察。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努力提高自己技能。在此情况下,乙方的岗位工资视工作量情况可按比例扣减直至扣除。第十五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结算的工资,在工作交接办结后的隔月薪资发放日支付。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应付的乙方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六、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同意乙方特别要求,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于入职之日起三日内交齐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材料及证件,甲方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甲方可根据其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岗位的福利待遇。第二十一条甲方积极改善乙方的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三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八、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第二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公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及时告知乙方。第二十六条乙方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管理。任何对甲方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违反均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重大违约。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自行酌处,不定期地制订和修订其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但在任何新制订或修订的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生效前,甲方应当公示或直接送达及时告知乙方。第二十八条乙方应签署并同意遵守《保密、竞业禁止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见本合同附件)。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均应由双方共同书面做出。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试用期满后,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但不免除依本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一)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员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职工代表说明情况,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后,可以裁减员工并与被裁减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员工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三)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能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七)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一)合同期满并且未续延的;(二)乙方不再具有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职责所要求的相关专业资质的,例如驾驶执照,会计师资格等;(三)乙方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四)乙方死亡、失踪,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七)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已被鉴定机构确认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已依法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八)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形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其他终止情形。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日向甲方办完工作交接手续;(二)交还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三)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四)乙方离职前应交接的其他事务。第三十九条乙方参与的特定项目尚未结束,其工作移交可能会对该项目产生不良影响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采取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将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第四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四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未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十、违约责任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二)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乙方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岗日上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四)乙方擅自离岗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一次性赔偿元(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四条合同的附件包括《劳动者声明与承诺》、《竞业禁止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一方当事人均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六条当事人任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七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员工信息表》中的“家庭成员”或在本合同中列明的“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和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声明与承诺: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和包括在此列明的规章制度在内的合同附件,并知晓与本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包含在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内。本人承诺遵守本合同和规章制度的全部规定,并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签字:合同签署地点: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