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运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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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印发《XX银行XX分行运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XX支行、各部(室):为规范分行运营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报告的内容,完善报告的程序、形式、时间及责任,加强对重大运营事项的跟踪落实,及时有效地采取控制措施,提高分行运营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XX银行XX分行运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XX银行XX分行20XX年XX月XX日2XX银行XX分行运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行运营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有效控制操作风险,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银行XX分行会计核算、费用管理以及运营日常管理等各项运营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第三条运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一般应遵循逐级报告、逐级处理的原则,但遇特殊、紧急问题可越级报告。第四条运营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必须做到快速及时、客观真实。第二章报告内容第五条会计核算方面报告内容(一)由于系统维护失误或系统故障,造成结息、计提利息、计税、收取手续费、邮电费、代发工资、代扣税款、代扣费等系统账务处理出现漏入账、错入账或重复入账,需要通过手工冲正和补记的。(二)丢失重要空白凭证、运营档案、印鉴卡、运营业务印章、票样、代保管有价值品,以及其他对运营工作有重大影响的物品。(三)可疑的运营业务差错(指原因不明的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不相符)。(四)不按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五)科目使用不正确、设置账外账进行违规经营。(六)垫款、特殊业务挂账无报批手续,挂账长期不清理。(七)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规办理贷款发放、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3(八)贷款账户余额与借据金额、贴现科目余额与贴现凭证、转贴现业务与转贴现清单及凭证、银行承兑科目余额与承兑协议、保函科目余额与保函协议、银行汇票账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卡片与系统报表,承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担保保证金与相关协议等出现不符。因业务操作失误造成结算业务误付款项。(九)受理的票据、结算凭证为伪造或变造的,有票据欺诈行为的。(十)收到同城提入的票据出现丢失,或提入的票据入口不符以及出现串包、串票据、串清单等情况。(十一)未收妥客户资金就办理对外签发银行汇票或办理汇兑等资金汇划的。大、小额支付交易重复发出(因系统或人为原因)。(十二)未收妥保证金或未办妥抵质押品入库手续,就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业务。(十三)不按规定进行查询,就办理商业汇票贴现的。(十四)不按账户管理规定违规开设账户、协助客户办理虚假验资以及不及时在账户管理系统维护录入。(十五)公款私存及套取现金有反洗钱可疑行为的。(十六)出现员工代理企业购买空白凭证、代办业务、代理对账的。(十七)代保管有价单证、代保管有价值品、抵质押品出现账实不符,当日不能查明原因并及时补救的。(十八)公司业务单笔1000元(含)以上的现金错款。(十九)会计核算工作其他重大事项。第六条运营日常管理方面报告内容(一)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有关运营结算方面的处罚、罚款及检查结论。(二)运营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工作权限和岗位责任,不能坚持“印、押、证”三分管原则,或出现越权处理运营业务的。(三)未达到培训要求和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从事运营工作的。4(四)错账冲正及需审批支付业务等重要运营事项,未经过营业部经理核准的。(五)未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单独进行账务处理的。(六)不遵守操作员管理办法规定,采取交接操作员号办理业务,发生问题造成责任不清的。(七)违规对外签发回单、出具虚假证明、虚假对账单。(八)已办理冻结手续,而未在系统做账务处理,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九)领导授意、指使、强令运营机构、运营人员伪造、变造运营凭证、运营账簿和其他运营资料,提供虚假财务运营报告。授意、指使、强令运营机构、运营人员违法办理运营事项。(十)其他重大运营管理工作失误或重大运营风险隐患。第三章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第七条报告程序(一)符合重大运营事项报告内容的,首先由当事人在当日向本机构营业部经理报告,支行营业部经理立即填写运营重大事项报告表,向分管行长或行长报告,经审批后,加盖公章最迟次日上午报送至财务会计部,但必须当日电话报告情况。(二)财务会计部人员收到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调查、落实重大事项发生及解决情况,并视情况紧急程度,按我行重大事项报告相关制度要求向分管行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三)对重大运营事项,应及时按照当地监管部门的规定向对应监管部门报告。(四)涉及到管理部门职能调整或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的重大运营事项,应同时报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第八条报告要求(一)全行运营员工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5(二)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三)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项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四)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第九条建立运营重大事项报告例会制度。每月固定时间组织召开由分行分管行长、财务会计部负责人以及各支行分管行长或营业部经理参加的运营重大事项报告例会,加强关于运营业务重大事项的沟通交流,研究制定解决和防范方法,切实做好重大事项报告的报送和处理工作。第四章重大运营报告事项监督管理第十条财务会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重大运营报告事项的管理,包括接收、呈报部门负责人,按负责人批示呈报行领导,向相关部门通报,通知本部门经办人,记录事件处理进展情况,保管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第十一条建立重大运营事项报告档案,以支行为单位,按报送事件分类整理保管。第十二条财务会计部事件调查人员,负责核实事件发生、处置及报告情况,指导和协助支行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并负责撰写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包括:事件核实情况报告和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呈报部门负责人。第十三条每季度对重大报告事项进行总结分析,发现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提高全行运营业务管理水平,有效6控制风险。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分行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会计核算差错,符合以上条件的,直接由检查部门将检查情况抄送财务会计部。第十五条发生应上报的运营工作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财务会计部有权提出处罚意见。第十六条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运营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七条当发生暂不确定是否属于运营重大事项报送范围时,请参考重大事项报送程序报送。第十八条重大事项如属于保密范围,各支行在报告及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范围。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分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7附件一:运营重大事项报告表机构名称报告时间发生时间发现时间事件主题责任人/发现人事件描述采取措施及计划支行领导(签字)营业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分行领导批示:分行领导(签字)年月日8附件二:运营重大事项处理情况报告表机构名称报告时间发生时间发现时间事件主题责任人/发现人核实情况[可另附核实情况报告]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处理结果[可另附处理情况报告]经办人(签字)年月日相关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财务会计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分行领导批示:行领导(签字)年月日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共印1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办公室20XX年XX月X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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