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1C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危机处理制度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2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连续性,确保危机处理流程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维护客户及公司利益,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C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C基金”)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危机处理机制是指当发生可能对委托资产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带来潜在重大损失的事件时,公司通过采取事先制定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事件给资产委托人和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迅速恢复委托资产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运营,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资产委托人和公司的利益。第三条本制度用于规范公司在发生各种主要危机时的应变处理权限、程序和组织协调事宜,公司各部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具体事件,制定相应的完善、详细、适时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处理公司危机事件,并责成相关部门具体执行;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制度规定和公司部署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的危机处理措施,不得推诿延误;公司全体员工应注重培养和提高危机处理的意识和能力,共同保障公司运营管理的正常开展。第五条各业务部门在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1.及时性原则。危机处理制度应确保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紧急事件能得到及时处理。2.完备性原则。危机处理制度应尽可能充分考虑到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运作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紧急情况,清楚界定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3.规范性原则。危机处理制度是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对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在实施中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范操作。4.协调性原则。危机处理制度应考虑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协调一致,共同化解危机。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35.灵活性原则。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过程中出现本制度未能明了的突发紧急事件时,各相关部门应本着灵活性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第一章危机原因与危机事故分类第六条公司危机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1.人力原因:是指各个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因人员流动(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的离职)、工作疏忽、或职责不清等造成工作衔接出现缺口,由此导致危机产生。2.技术原因:是指由于信息技术系统或者信息传输线路的故障,导致公司终止部分或者全部的业务,或致使业务出现差错。3.突发事件:是指偶发事故(如巨额赎回、连续巨额赎回、销售人处理能力不足、持有人的投票权行使过当、管理人信用危机等)或因供电故障、人为破坏及其他因素造成突然断电、停机等业务中断,导致公司不得不终止部分或全部业务,或致使业务出现重大差错。4.灾难:由于爆炸、地震、火灾、飓风、战争、骚乱、群发性疾病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运营中断或中止。第七条危机根据业务或系统中断的时间、造成的损失以及后果的严重性进行认定,分为四个等级:1.恶性危机:由于人为或其它原因引起整个公司正常业务中断24个小时以上(当天无法恢复);或造成100万元(含)以上损失;或对公司业务、商誉造成及其恶劣的后果或影响;2.重大危机:由于人为或其它原因引起整个公司正常业务中断6个小时以上(当天能够恢复);或造成50万元(含)以上损失;或对公司业务、商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影响;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43.严重危机:由于人为或其它原因引起整个公司正常业务中断2个小时以上;或造成10万元(含)以上损失;或对公司业务、商誉造成较坏的后果或影响;4.一般危机:由于人为或其它原因引起整个公司正常业务中断2个小时以内,或造成10万元以下的损失,或造成一定不良后果或影响。第二章危机处理流程与组织职责第八条危机处理机制的基本因素包括:1.事前防范机制:包括制定危机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预案,定期检查、演练危机处理程序。2.事中处理机制:包括发生危机时启动应急处理流程,及时完成故障修复和灾难恢复等。3.事后评价机制:包括事后及时评估处理效果,检讨得失,必要时追究责任,对业务流程和危机处理流程加以改进完善。第九条公司的危机处理组织结构如下:应急指挥中心:由总经理、分管运营及信息技术副总经理、督察长组成,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应急指挥中心设办公室,由监察稽核部担任。应急处理小组:由业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等组成;法律顾问团队由公司法务人员、公司外部法律顾问等组成;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员为总协调人。应急处理小组直接负责处理一般危机和严重危机,处理结果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如属于重大危机或恶性危机,需立即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根据危机处理预案和危机实际进行决策,并由分管领导为首的应急处理小组具体落实,并将危机处理过程和结果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5第十条危机处理的主要流程包括:1.恶性危机或重大危机(1)危机发生后相关业务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及监察稽核部;(2)部门负责人判断事件性质,如非一般危机应报告分管领导;(3)分管领导召集应急小组判断事件为恶性危机或重大危机性质,则应报公司危机应急指挥中心;(4)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危机处理方案,并报总经理获得批准后授权应急小组处理;(5)应急小组解决危机后将处理结果报告督察长;(6)督察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要求判断是否要上报董事会或/和主管部门或/和特定资产委托人;(7)督察长上报董事会或/和主管部门或/和特定资产委托人应报危机事件的发生、处理及结果;(8)监察稽核部监控危机事件的全部处理过程。(9)总结评估。评估危机发生原因、应急处理过程、效果和损失,如有人为过错,应给以必要的处罚。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业务流程和危机处理预案。2.严重危机(1)危机发生后相关业务人员应立即通过报告通道报告部门负责人及监察稽核部;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6(2)部门负责人判断事件性质,非一般危机应报告分管领导;(3)分管领导召集应急小组判断事件性质为严重危机,并决定处理意见;(4)应急小组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危机事件;(5)部门负责人解决危机后将处理结果报告督察长;(6)督察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要求判断是否要上报董事会或/和主管部门或/和特定资产委托人;(7)督察长上报董事会或/和主管部门或/和特定资产委托人应报危机事件的发生、处理及结果;(8)监察稽核部监控危机事件的全部处理过程;(9)总结评估。评估危机发生原因、应急处理过程、效果和损失,如有人为过错,应给以必要的处罚。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业务流程和危机处理预案。3.一般危机(1)危机发生后相关业务人员应立即通过报告通道报告部门负责人及监察稽核部;(2)部门负责人判断事件性质为一般危机,并决定处理意见;(3)部门负责人授权相关业务人员处理危机事件;(4)业务人员解决危机后将处理结果报告督察长;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7(5)督察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要求判断是否要上报董事会或/和主管部门或/和特定资产委托人;(6)督察长上报董事会或/和主管部门或/和特定资产委托人应报危机事件的发生、处理及结果;(7)监察稽核部监控危机事件的全部处理过程;(8)总结评估。评估危机发生原因、应急处理过程、效果和损失,如有人为过错,应给以必要的处罚。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业务流程和危机处理预案。第十一条危机处理中的责任界定:1.公司的危机处理责任顺序是: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业务主管,如果某一级责任人员无法联系或无法继续工作,则紧接的下一位责任人员立即代理其职责,并继续履行本职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上级责任人员可以临时指定公司内某一名员工代理其责任顺序中下属的一定职责,以使公司工作得以继续开展。2.危机报告的义务和责任依据以上危机处理管理责任的逆向顺序分别负有及时报告的职责,如果上一级领导人员无法联系或无法继续工作,则可以直接向更上一级领导人员报告,并请示对危机处理的指导。任何员工不得试图隐瞒本职责范围内已经或可能出现的危机,不得对其它业务出现的危机保持沉默,不得寻求通过其它方式规避对公司危机的报告义务,否则,公司将以违反公司制度论处。3.当某种灾难发生后,各级责任人员应首先联系、召集和清点其直接下属的员工,并及时与上级责任人员联系,以使公司分管领导层统计和掌握公司目前所处的状况。同时,各级责任人员应按照公司和各部门平时制定的危机处理预案迅速开始着手恢复公司的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公司的损失。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84.当某种灾难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并在1小时内确认灾难的性质,经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由公司指定发言人向外向内宣布灾难已经发生,同时还宣布启动公司的危机处理计划。5.在公司各项工作恢复的过程中,各级责任人员将按照应急计划有序地开展恢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重新开展公司的各项业务。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竭力控制危机扩散和进一步恶化。第三章危机处理预案的制定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具体危机事件,制定相应的完善、详细、适时的危机处理预案,包括应急处理的组织架构、具体流程、通讯管理、报告路径、演练要求等。第十三条危机处理预案必须切实可行,由公司各部门在公司总体指导原则下具体拟定,最后汇总成公司的危机处理预案,并随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第十四条危机处理预案目标是为恢复公司正常的运营,采取一切手段,在安全、经济、实用的前提下作好各种应急准备。第十五条公司应对制定的危机处理预案进行测试并组织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以确保书面计划能有效地应用于实际之中,每次测试都要安排专人记录详细经过并将文档妥善保存。在测试过程中,任何员工如果发现有需要补充说明的事宜,均应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并经讨论通过后加入危机处理预案。第四章特定资产管理危机处理制度第一节特定资产管理危机的种类第十六条特定资产管理中危机事件的种类按内容分为:业务差错、系统故障、突发事件三大类: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91.业务差错指专户投资部各个岗位员工在进行业务操作时因违反操作流程规定,或因为操作疏漏造成的重大差错。(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2)违反资产管理合同;(3)交易指令有误引起的危机,主要包括:1)由于操作失误报错、输错证券代码,造成公司投资策略的失误;2)由于操作失误报错、输错证券价格,造成投资成本的过高、收益下降或股价重大异动等;3)由于操作失误报错、输错买卖方向,引起的股票价格异动,影响公司称誉。2.系统故障指交易系统(如电脑设备、供电、通讯设施、系统容量等)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从而完不成业务而可能带来的损失,主要包括:(1)自然灾害: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水灾等;(2)人为破坏:人为的操作性破坏,如:系统管理员有意删除、修改系统内文件、数据等重要资料;(3)计算机系统本身潜伏的一些内部、外部破坏性因素,如硬盘崩盘、计算机其他硬件损坏、系统软件不兼容、病毒感染、系统被破坏等等。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申请材料之九危机处理制度9-11-103.突发事件危机(1)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如火/水灾等;各类财务、设备等被盗窃;员工矛盾激化,引发打、砸、抢、烧等事件。(2)组合突发事件危机是指发生影响计划净值和管理交易正常运行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宏观因素及上市公司等微观因素的一系列重大事件。第二节危机事件处理程序第十七条部门员工发现危机后,应保留有关证据,立即向专户投资部负责人汇报,同时抄送监察稽核部,并填写差错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瞒报、不报或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