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星河府项目开道口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安徽蓝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合肥高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星河府项目开道口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星河府项目开道口工程2、工程地点:合肥市星河府项目周边3、承包范围:星河府工地周边破复道口620.45m2、破复侧石150m(其中:南淝河路破复砼道口19.60m2、破复侧石35m;铜陵路与巢五路交口破复砼道口206.25m2、破复侧石35m;铜陵路与巢五路交口破复砼道口145.60m2、破复侧石35m;铜陵路与巢五路破复砼道口165.00m2、破复侧石:35m;铜湖路破复砼道口84.00m2、破复侧石10m)。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承包单价:(1)破复砼道口承包单价为人民币280元/m2;(2)破复侧石承包单价为人民币185元/m。6、承包总价:人民币201476元(人民币贰拾万壹仟肆佰柒拾陆元),此价为一次性包定价,包括了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7、工期:按甲方工程部现场要求确定施工日期。8、工程质量:合格第二条甲方工作指派李维平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其它事宜。第三条乙方工作21、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分期施工范围交底、做法说明、工程协调、调度会等,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执行。2、指派丁胜利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技术交底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4、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直至工程交付使用为止。6、施工期间如遇到地下埋藏的管线、古墓、矿藏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当即通知甲方,待代甲方处置后恢复施工。7、乙方施工期间应无条件对周边的园林、市政公用设施、甲方需要保留的构筑物、前期已经施工的建筑物等进行严格保护,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不服从甲方指挥安排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技术交底、做法说明及工程验收规范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相应的补救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本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半月内办完结算并付清所有工程结算款。32、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须提供正式行业发票。第七条违约责任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