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HF-2007-0201合同备案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工程名称: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发包人: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定日期:2009年8月21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哈市宣化街200号工程内容: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11月18日竣工日期:2010年1月17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1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人民币)¥:5,080,893.29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经办人备案机关(章)年月日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总则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执行通用条款2.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规定。3.3适用标准、规范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设计文件、合同执行期内的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装饰部分)(JGJ33-2001)、《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时间: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三天内,四套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4.25、通讯联络5.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哈市南岗区宣化街200号收件人: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邮编:150001承包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区西杨路7号收件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邮编:163000监理单位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收件人:曲忠斌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无收件人:邮编:(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6、工程分包6.1(3)指定分包工程:无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7.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无12、财产12.1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二、合同主体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13、发包人13.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七日办理消防开竣工报批,市容、市政等手续报审,质量验收等工作手续申报,发包人承担此费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通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三日内发包人将承担水、电、通讯接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无(4)(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1(5)条,发包人办理,承包人配合。(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3.1(6)条,开工前1天。(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三日内发包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8)(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协调设计单位解决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做到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无13.2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其他特殊说明:每月25日由承包人将月支付工程款报告上报监理,监理审后报建设单位,按审后月完成量75%支付工程进度款,一周之内拨付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承包方上报工程结算,监理与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结算书28日内审结,审后甲方留5%质量保证金,余款10日内付清。(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支票支付□其他方式:无14、承包人14.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费用承担:(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所属的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无事不得到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如确实有事,应征得其他施工单位的同意及建设单位的许可。14.2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3)费用承担:无16、发包人代表16.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初荣俊,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哈市南岗区宣化街200号邮政编码:15001联系电话:13904505976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若补充协议、经济签证、会议纪要等合同变更事项,均需先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的认可、报请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龙运大厦公章后方具备约束发包人法律效力。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17、监理工程师17.1负责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工程监理部法定代表人:单炜(2)任命曲忠斌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3633627826传真号码:17.3(10)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一般的补充协议、经济签证、工期签证、会议纪要等合同变更事项,需经过发包人代表、发包人签字并盖龙运大厦公章;监理单位同时须执行专用条款16.1(2)的约定。18、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18.1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黑龙江省奥龙隆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溧国(2)任命董剑飞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442号邮政编码:150001联系电话:传真号码:18.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19、承包人代表19.1承包人任命吴昌平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区西杨路7号邮政编码:163000联系电话:0459-6883030传真号码:0459-6306522承包人任命周其为技术负责人,其职称高级工程师20、指定分包人20.1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三、担保、保险与风22、工程担保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叁拾肆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签定本合同时。□其他时间,具体为:(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22.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支付担保的金额:叁拾肆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其他时间,具体为:(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22.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保障25、不可抗力25.1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六级级以上的地震;(2)八级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天的大风;(3)100mm以上持续一天天的大雨;(4)五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三天天的高温天气;(5)五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三天天的严寒天气;(6)五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7)其他:执行通用条款第25条款26、保险26.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如下保险事项,保险费由发包方承担:□通用条款26.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26.1款的第(2)项;□通用条款26.1款的第(3)项。26.8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四、工期27、进度计划和报告27.3对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每月25日提供当月进度报告和下月进度计划。五、质量和安全35、质量目标35.1(1)评比项目:合格(2)增加的费用或奖惩办法:无35.2双方共同选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4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0.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0.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执行招标文件4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4.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水、电、天棚轻钢龙骨,大理石龙骨46、工程试车46.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试车的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无48、竣工验收48.1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六、工程造价50、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50.2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50.2(1);□50.2(2);□50.2(3);□其它方式:无51、合同价款的调整51.1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价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其他调整因素:1、发包人更改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内容。2、详见补充条款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建设单位暂定材料价差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及施工设计的材料变更给预市场价格调整,建设单位指定的材料其价格高于投标价格的按市场采购价格给予调整。51.2(1)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无(2)风险费用的计算:□风险系数:无□风险金额:无(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价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其他调整因素:51.3(1)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设计变更的材料价格必须报请发包人,经发包人认质方可购买,结算给予调整。(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变更;□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价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其他调整因素:(3)各项费率的具体标准:53、预留金53.1本合同预留金:无万元。55、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5.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不设提前竣工奖,本款不适用。□设提前竣工奖,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无元55.2误期赔偿的约定(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元。58、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