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十不准”1.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2.不准对病人采取生、冷、硬、顶、拖的态度或与病人发生争吵,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对病人一视同仁。3.不准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不准泄露病人隐私,病人就诊时,应尊重和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利。4.不准酒后上岗,确保医疗安全。5.不准在对患者诊治或检查时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手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6.不准在病人面前谈论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做好医患沟通7.不准带亲戚、朋友插队看病或者出现其他引起病人不满的行为。8.不准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9.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10.不准工作时间随意着装,必须按不同岗位及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佩戴胸卡及医院规定的其它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