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驾驶人员行为,提升公司车辆管理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人员。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上班后,要坚守岗位,不能私自外出或私自出车。如果有要事必须外出,一是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以便办公室在接到出车任务后,及时安排其他司机出车。第四条接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即使到了约定时间,也不可以催叫或鸣笛。第五条严禁违章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车、疲劳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或违规的,应及时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杜绝事故发生。第六条行驶中精力集中,专心驾驶,不在驾驶过程中吸烟、接听电话或翻看短信,不高谈阔论,不吃食物,不向窗外抛弃果皮纸屑。第七条对于贵宾,如果没有专门的礼仪人员或者领导给客人开关车门时,司机就应该负责这项工作。给领导开车,司机也应该主动迎接领导上车。还应该主动协助客人或者领导拿放行李,但客人或者领导的手提包、公文包、坤包除外。迎客上车的时候,通常开的是后排右侧车门,因为在公务车的情况下,后排右侧座位是上座。司机应采用前腹式站姿或者侧放式站姿,站在车门外侧(即靠近副驾驶座一侧)。客人或者领导走近的时候,以左手拉开车门,右手挡住车门上框,防止客人或者领导不小心撞到车门。同时向客人或领导点头、微笑致意。鉴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如果迎接的是佛教界人士,只需要给他们打开车门、点头微笑致意即可,不能用手挡车门上框。因为将手挡在客人头顶是一种忌讳,会被认为……第八条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交警部门等待处理,并尽快通知办公室。第九条驾驶员须负责乘车人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可以拒绝乘车人的不合理要求。第十条爱护车辆设备,每日对车辆进行车容、轮胎、灯光、喇叭、制动、离合、油液、电路等外观、性能等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不得带故障行车。第十一条出车前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调整、勤维护,收车后认真检查车容车况,锁好车门车窗,确保车辆安全。第十二条长途出车前应对车辆状况进行仔细检查,必要时可送维修厂进行技术性能和安全部件检查,确保在行车过程中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第十三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沿途周边道路状况进行了解,以确保行车安全。第十四条保持车容车貌美观整洁,及时擦拭清洗车辆,不在车内吸烟、吃食物、吐痰和乱扔东西,营造美观、舒适、温馨的车内车外环境。第十五条爱护车辆,提高成本意识,严格按公里数控制油耗,车辆维修、油耗等费用作为驾驶员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第十六条工作时间,应在休息室或车上候命,随叫随到。不可在车内睡觉,不可串岗、聊天或擅离岗位,出车返回后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到。第十七条严格履行车辆派遣制度,服从调派,车辆统一派遣后方可出车,并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第十八条外出办事时,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离开时,应注意观查周围环境,看管或携带好随身物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防止车内物品被盗或丢失。第十九条下班后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开走。因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需将车开走的,应报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条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和公司保密规定,不将车上领导谈话私下散布,不好奇多问,不多嘴插言,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第二十一条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第二十二条定期向办公室反应车辆状况,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技术规范,及时提出保养、维修、保险、审验等建议,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保养。按照规定,负责及时提醒办公室购买车辆保险等,确保行车证照、保险合法齐全有效。第二十三条车辆维修前,先由车辆管理员确定是否送修,需到修车场修理必须填写《禀议书》,交管理者审核,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等),经批准后,送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未经批准,驾驶员禁止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费用自理,经公司领导研究认定的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补偿、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必须全程监督维修过程。维修中若发现新的需维修的内容或更换汽车配件,必须报公司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和更换,否则所增加的费用自理。更换的旧零件需交回公司。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按车辆使用要求依据行驶里程(5000-6000公里)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护保养;由于驾驶员未按期保养,或者因操作不当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出现故障,由驾驶员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外租车辆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费用根据合同规定执行。第四章车辆管理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应对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经常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出车前确保车辆齐全有效。第二十八条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于当月26日交办公室审核。第二十九条车辆加油须到办公室领取公司油卡,特殊情况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到正规、就近加油站加油,费用报销须为正规发票,并有乘车人员签字方可报销。第三十条严禁公车私用,若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办公室签字确认。否则费用不予报销,并对驾驶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第五章安全规范第三十一条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办公室每月组织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工作。第三十三条车辆事故处理规定1.事故报告车辆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在三天内写出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报告。2.私自或违章用车造成事故、损失,驾驶员赔偿损失总额的40%,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3.因违章发生的交通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若因驾驶行为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按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相关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赔偿;每车配备的车辆工具损失,照价赔偿。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如遇行车不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如就地寻找安全地方躲避等,驾驶员强行驶入不安全地带导致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